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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7章 成为传说才是至强的前提

作者:咕咕疯字数:2.4千字更新时间:2026-08-31 18:21:02
第927章 成为传说才是至强的前提

火焰持续的时间不长,毕竟拉塔托斯克处在黑雾中的时间很短,尚有一丝理性存在。

苏挽歌也不打算给他觉醒‘火种’,所以这股火焰就是纯烧。

先不管对方能不能扛住,反正污染肯定能清理干净。

而且,以拉塔托斯克超凡者的身份,总比长乐村的村民能忍吧?

那晚遍地打滚的人,但死的人还真没有。

苏挽歌对于利用金焰净化污染,已经颇具心得,可谓是得心应手。

在焚烧的期间,拉塔托斯克的身体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

同时焚烧的不仅仅有那些侵入体内的污秽物质,还有他身上穿着的‘衣物’。

依旧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在九界中,能够随着身体巨大化的织物,并非什么极其稀罕的物质。

只是在中三层比较难寻,但若是能够跟上三层的居民联系上,哪怕只是光精灵,也会相对好获得一些。

而这些衣物皆出自天后‘弗丽嘉’之手。

因为产出稀少,基本上不会在熊级之下的超凡者手中出现。

而其编织的根本来自于天后弗丽嘉的神力赐福。

既然是神力赐福,那就代表着这是一种能量。

所谓的愿力,是指终生的意志,所勾连的某种特殊能量。

而不灭金焰针对灵魂有奇效的同时,也会清除外来力量。

至于什么是外来力量?

除了不灭金焰和纯净灵魂能量外的所有能量都算‘外来力量’。

换句话说,弗丽嘉赐予织物的愿力,被不灭金焰当污染一块儿刷了。

从神力的角度来说,黑雾的污染和天后的赐福并无区别。

于是就造成了现在的场面。

阿多姆咽了咽口水:“天呐,这是什么火焰?”

维斯看着那熊熊燃烧的金焰,烧毁了拉塔托斯克的衣服,也烧毁了他体内的污染,却唯独没有烧毁他的‘肉体’:“这火焰似乎有某种特殊的针对效果。”

当然,更值得一提的是,这火焰比他们获取到的‘火之国’的火种都要炙热。

作为霜巨人的维斯,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不愿意靠近的想法。

林伦则看着苏挽歌的施展,忍不住退出极巨化,硬生生的靠近了一番。

在感受到那股能够媲美熔炼炉的极致高温时,他的胡子都有些卷翘。

他的眼睛在放光,目光火热的看向苏挽歌:“兄弟!

“这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火焰!

“一种比九界所有火焰都要炙热的温度!

“我曾经推测过,如果想要打造一把媲美始祖造物的‘神器’,想从材料上突破已经无法做到。

“就算做出来,也不过是抵达了‘始祖’的高度。

“于是,我要走的路必须与始祖们不同。

“我要用世间能够找到的‘材料’,打造出拥有‘灵魂’的器具!

“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走的路!”

整个九界的晋升与愿力有关,换句话说跟传说度有关。

在整个九界有着一个共同认可的观点。

强者的传说度未必广,但传说度广的人一定是个强者。

再加上历史发展如此之久,什么人都应该留下点东西。

我连你听都没听过,那么大概率是个菜鸟。

林伦现在的实力位于‘神使’阶段,也就是象级。

他可以自由巨大化自己的躯体,随意的使用愿力,万人难挡。

但始祖矮人可是能跟神族掰手腕的超级强者。

他想要再度晋升,唯有‘超越先祖’的贡献,打造出流传整个九界的‘神器’。

直白点说:锻造流派的开派祖师。

所以,无论苏挽歌开出什么价格,他都会选择接下。

尤其是,现在这个环境之下,这些火焰还能让他的族人们活命。

一旁的维斯和阿多姆看着兴奋的林伦,不禁陷入沉思。

他们作为三王,想要往上走,要做同样的事情。

维斯需要像洛基等巨人族的先驱一样,留下属于自己的故事,而且不能是小事。

阿多姆同样需要做到像是‘屠龙英雄齐格飞’一样的恢宏事迹。

但传说的流传度越广,也就意味着难以再度复刻。

就算阿多姆再找到一条‘巨龙法夫纳’,也不会成为第二个‘齐格飞’。

眼下,对于阿多姆和维斯,以及林伦来说,就有一个空前的机会。

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机会。

拯救‘堕落国度’,开辟新世界的篇章。

这也是林伦即便不看好他们的白船捕捉计划,依然选择参与进来的原因。

再往上走就能抵达‘神话’层次,起码能跟神族一个层次。

而现在,林伦找到了一条新路,而且丝毫不加掩饰。

亦或者说,在这个世界上,超凡者们想要进阶的路径,根本藏不住。

在那么一瞬间,他们产生了要不要把‘林伦’提前截杀。

虽说会造成与矮人族的对立,但若是他们再出现一个‘始祖矮人’。

巨人族和中庭人将处在什么地位之下?

这不是看不看重矮人的人品问题,而是处在这个位置,他们必须得如此思考。

局势会迫使他们不按照最好的发展计划。

林伦能没想到这点吗?

他当然想到了,甚至能够猜到后方两人心里在思考什么。

但这其实并不重要,因为当他要踏出那一步的时候,无论如何都拦不住。

不如趁着苏挽歌这个外来者还在的时候,趁机拿到火种,若是能将这个消息传递回去,至少矮人族的‘凝聚力’会更强。

他有信心在新星之地挡住其他两位的联手进攻。

尤其是在大造师的锻炉里有火的时候。

当然,如果其他两位没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那他很乐意跟彼此和平共处。

没办法,理工男思维是这样的。

你不能指望这些打铁老哥,喜欢去做尔虞我诈的权谋争斗。

尤其是在他们的锤子够大的时候。

苏挽歌其实并不排斥将火种给对方,原因也很简单。

如果对方心思纯净,那就说跟他是同道中人,给了也不过多一个盟友。

如果心灵肮脏,拿了也用不了,只会把自己活活烧死。

有了何倩的例子,他确实有点好奇,能不能在九界留下一个自己的‘使徒’。

苏挽歌微笑的举起火种,只不过上面不再是金色,而是近似透明的白火,只见他缓缓说道:“当然,我的兄弟。

“这是我和诸位达成的交易,现在,我的船已经寻回,自然到了交易火种的时候。”

林伦忍不住搓搓双手,情不自禁地吞咽着口水,现在就算是美神出现在他面前,也不如这一枚小小的无色火种吸引他:“好兄弟,我果然没有看错你。

“你将会是矮人永远的朋友!”

就在他即将伸手的时候,苏挽歌却再度出声提醒道:“话说在前头,你确定自己拥有触碰这枚火种的觉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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