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海阁
书架 邀请 登录

第117章 同命相连

作者:洛美婧雪字数:4.8千字更新时间:2026-09-03 14:31:38
第117章 同命相连

傍晚。我去他家送童安落在那里的水壶,林念在厨房炒菜,油烟机的轰鸣声盖住了大半的说话声,方远站在门口,接过水壶,没有让我进门的意思,也没有让我走的意思。他靠在门框上,手里拿着一罐啤酒,喝了一口,用拇指擦了擦嘴角的泡沫,然后说了那句话。

“老李,林念她表姐,你还记得不?”

“不记得。”

“上次我们家吃饭,她来过一次。坐林念旁边那个,瘦瘦的,话不多,戴眼镜那个。”

我想了想,隐约记起一个模糊的影子。那次吃饭人多,圆桌坐满了,林念旁边确实坐了一个女人,穿深色衣服,不怎么说话,别人笑她也笑,别人举杯她也举杯,但那种笑和举杯都是礼貌的、不抢风头的、像一个人在确保自己不会成为任何人的焦点。

“她叫沈若。离婚两年了,有一个女儿,四岁,跟她过。”方远看着我,喝了一口啤酒,“人不错,性格好,工作也稳定,在医院做检验科,收入不高但够用。林念跟我提了好几次,说想介绍你们认识。我一直没跟你说,是觉得你还没准备好。”

窗外的路灯亮了,橘黄色的光照在小区花园的草坪上,有小孩在骑滑板车,咯咯地笑,笑声在傍晚的空气里传得很远,像一只看不见的、飞得很高的风筝。

“现在准备好了?”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问,不大,像一个人在试一件挂在橱窗里很久的、不确定合不合身的衣服。

“你什么时候准备好,我说了不算。你自己说了算。”方远把啤酒罐捏扁了,扔进了门口的垃圾桶,金属撞击塑料的声音清脆的,像一声短促的叹息,“但是老李,不是我要催你,童安明年就上中班了,他越来越大了,他开始问问题了。有些问题,你一个人答不了。”

我没有接话。方远也没有再说。他把水壶递给我,转身回了屋,门关上了。油烟机的声音停了,林念在屋里说了一句“谁来了”,方远说“老李”,林念说“怎么不叫他进来吃饭”。声音隔着门板,闷闷的,像隔了一层水。

我站在门口,手里拎着那个印着卡通恐龙的水壶。走廊里的声控灯灭了,我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听到门后面有碗筷的声音、说话的声音、林念让方远去盛饭的声音。那些声音太正常了,正常到让人觉得人本来就是应该这样活着的——有人在厨房炒菜,有人在客厅摆碗筷,有人问“今天汤咸不咸”,有人说“刚好”,有人说“明天要降温多穿点”。那些声音汇在一起,变成了一种温暖的、像冬天的被窝一样让人想把自己埋进去再也不用出来的白噪音。

那之后没几天,林念组了一个局。她说她生日,在家吃顿饭,都是自己人,人不多。我知道她是故意的,她不是那种会为自己张罗生日的人,去年她生日方远发朋友圈我们才想起来,蛋糕都是现去买的。

我去了。童安放在我妈那里。

她家在城东,一个新小区,电梯里还贴着装修保护膜。林念开门的时候穿着一条碎花裙子,头发放下来了,看起来比平时年轻好几岁。她笑着说“来了来了,快进来”,接过我手里的水果和牛奶。厨房里有人在炒菜,油烟机呼呼地响,香味从厨房门口飘出来,是糖醋排骨的味道。

她炒的糖醋排骨也喜欢放八角。我在厨房门口站了一秒该站着的那个位置。

沈若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腿上坐着一个穿粉色裙子的小女孩,扎着两个小辫子,辫子上系着红色的蝴蝶结,正在用一本故事书盖住自己的脸,只露出两只眼睛偷偷看人。沈若穿着白色的亚麻衬衫,藏蓝色的阔腿裤,头发披着,戴着一副银框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不大但很亮。她比上次见面时瘦了一些,颧骨更明显了。我进来的时候,她放下腿上的纸页,站起来,点了点头,嘴角弯了一个很浅的弧度。

我点了点头,也弯了一下嘴角。我们像两个被安排相亲的、彼此都知道这是一场相亲的、都在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紧张的成年人,用最安全的方式打了一个最安全的招呼。

“这是沈若,”林念在旁边介绍,语气轻快的,像在介绍一个她自己非常满意的、确信对方也会满意的商品,“这是我朋友李瀚。”

“你好。”她说。声音不大,但很清楚,像一个人在念一段不需要任何修饰的、干干净净的文字。

“你好。”我说。

小女孩从她腿后面探出头来,手里还抱着那本故事书,书名是《猜猜我有多爱你》。我有这本书,童安也有一本。那本书我给他讲过很多次,讲到小兔子把手臂张开开到不能再开。

“这是你女儿?”我问。

“嗯,叫果果。四岁了。”她低头摸了摸小女孩的头,果果把小兔子抱得更紧了。果果把头埋进沈若的腿里,只露出两只扎着蝴蝶结的辫子,像一个在玩捉迷藏的、以为自己藏得很好其实谁都看得见的小鸵鸟。

饭桌上,林念安排我坐在沈若旁边。这不是一个巧合,这是一个精心计算过的、为了让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从“客厅对角线”缩短到“手臂能碰到手臂”的、林念和方远密谋了很久的座位安排。方远坐在我对面,他夹菜的时候看了我一眼,扬了扬眉毛,那意思是——“怎么样,还行吧?”我没有回应,低头喝汤,汤是排骨莲藕汤,莲藕炖得很粉,排骨很烂,汤面上浮着几颗红枣。

沈若不太说话。别人聊天的时候她就听着,偶尔笑一下,偶尔给果果夹菜,偶尔用纸巾擦果果下巴上的汤汁。她做这些的时候动作很自然,很熟练,像一个人在做一件做了几千遍几万遍、已经不需要经过大脑、只需要肌肉记忆就能完成的事情。

林念在聊她怀孕时的趣事,说她有一次半夜想吃草莓,让方远开车满城找,找了两个小时,找到了又不想吃了。方远在旁边说“你还好意思说”,林念说“怎么不好意思”。桌上的人都笑了,沈若也笑了,笑得不大,但很真。

“沈若,你生果果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好笑的事?”林念问她。

沈若正在喝汤,勺子停了一下。“没有。我生果果的时候,一个人去的医院,半夜破的水,打车到急诊,护士问家属呢,我说没有家属。生完第二天,我妈从老家赶过来的,到的时候护士已经把饭端到我床边了。”她说完这段话,低下头继续喝汤,勺子在碗里搅动了一下又一下。桌上安静了一瞬,那个瞬间很短,短到如果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到,但那个安静确实存在过。像一个人不小心踩进了一个浅坑,虽然很快拔出来了,但脚踝还是会隐隐地疼。

方远开始说别的话题,说他们公司新来的实习生把咖啡倒在了复印机上,复印机冒烟了,整个办公室都弥漫着一股烧焦的咖啡味。林念说“你还说别人,你当年把茶水打翻在老板笔记本上的事我还记着呢”。方远说“那都多少年前的事了”。桌上的气氛又活过来了。沈若笑了一下,用纸巾擦了擦嘴角。

我在她笑的时候看了她一眼——她的左手无名指上没有戒指,什么都没有,干干净净的,像一棵在秋天落完了所有叶子的树,光秃秃的,但不难看。她抬起头的时候,我们的目光正好撞上,她主动移开了,移开的速度不快不慢,没有那种“被发现了”的慌张,只是很自然地、像一个人在看风景的时候看到了另一个人也在看同一处风景,然后各自移开目光,继续看自己的。

吃完饭,林念说买了新茶,让沈若帮我泡一杯。沈若没有推辞,站起来走到茶几前,拿起茶壶,放茶叶,倒水,动作很慢很稳,手指修长,指甲剪得很短,没有涂指甲油。

她端着茶杯走过来,递给我的时候,手指和我的手指在杯壁上几乎碰在一起。她的手指是凉凉的,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我接过茶杯,杯壁温热,里外温差在那个瞬间通过瓷器传递过来,像两个人在不同的温度里同时触碰了同一个物体。

“谢谢。”我说。

“不客气。”她在我旁边的沙发上坐下来,果果已经困了靠在沈若腿上,眼皮在打架,手上的书还攥着。

“她困了,”我说,“带她回去吧。”

“嗯。马上走。”她低下头,把果果腿上的书拿开,那本《猜猜我有多爱你》,封面已经被翻得很旧了,边角都卷起来了。

“我女儿也喜欢这本书。”我说。

沈若抬起头看着我,镜片后面的眼睛亮了一下。“你也给孩子讲这本书?”

“讲。他最喜欢小兔子把手张开那一段,每次都要我跟着他一起做。”

“果果也是,”沈若的声音比刚才轻了一些,轻到像是怕吵醒果果,又轻到像是怕惊动某种刚刚从很远的地方飞过来、还不确定要不要在这里停下来的东西,“她也喜欢那个动作,每次讲到那里,她就把手张开,张得开开的,说妈妈我爱你这么多。”

果果已经在沈若的腿上睡着了,嘴巴微微张着,呼吸轻轻的,像一只很小很小的猫。她的睫毛很长,像两把小小的刷子,微微颤动着。

方远走过来,把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在我耳边说了一句——“怎么样,我没骗你吧?”他把手从我肩膀上拿开,去送林念,然后站在厨房门口跟林念说话。两个人不知道在说什么,声音很小,偶尔笑一下,那个笑声也是压着的,好像怕惊动什么。

林念送我和沈若到门口。果果已经醒了,被沈若抱在怀里,迷迷糊糊的,把脸埋在她的肩窝里。沈若一只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在穿鞋,有点吃力。

“我帮你抱一下。”我伸出手。

沈若看了我一眼,犹豫了很短的时间,把孩子递过来。果果很轻,比童安轻,身上有奶香味和洗衣液的味道混在一起,像小时候刚洗完澡的童安。她在我怀里动了一下,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又睡了。

走廊里的灯亮着,白晃晃的。沈若穿好鞋从我手里接过果果,她的手指又一次碰到我的手指。

“谢谢。”

“不客气。”

电梯到了。她走进电梯,转过身,看着我。电梯门关上的时候,她的嘴唇动了一下。那个口型是一个字——“再。”

不是“再见”,是“再”。没有“见”。“见”字大概还在她的嘴里,还没来得及出来,门就关上了。也许“见”字从来没有在她的嘴里待过,从始至终只有“再”。

一个没有“见”的“再”,就是“还会再见面吗”的省略。“再”是一个省略句,它省略的是后半句——“见面”。但省略本身就是一个问题,你省略了什么,你就想问什么。

回到家,童安已经在我妈那边洗了澡刷了牙穿了睡衣。我妈说“今天很乖,没有哭”,童安说“我才不会哭,我是大孩子了”。他爬上床,钻进被窝,只露出两只眼睛看着我。“爸,你今天去哪里了?”“去阿姨家吃饭。方远叔叔家。”“哦。那你明天还去吗?”“不去了。”

童安闭上眼睛,过了几秒,又睁开。“爸,果果是谁?”

“谁跟你说的?”“奶奶说的。奶奶说,今天有个阿姨带着一个叫果果的小女孩也在方远叔叔家吃饭。”

“嗯。那个阿姨叫沈若,果果是她的女儿。”

“那她以后会来我们家吗?”

窗外的路灯亮着。楼下有人遛狗。狗叫了一声,又安静了。

“不知道。快睡吧。”

童安把被子拉到下巴,看着天花板,眼睛在黑暗里亮亮的。他在想什么?想那个叫果果的小女孩长什么样子,还是想那个叫沈若的阿姨会不会像之前的那个阿姨一样给他捏雪人、叠纸飞机、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一个带着奶香味的、他不知道是谁但身体一直记得的亲吻?

不知道。他什么都不肯说了,闭上了眼睛。睫毛在微微颤动。他还没睡着——他在想事情。他的呼吸在装睡。

我关了灯。黑暗从四面八方涌进来,像一个很温柔的、很慢的、不会让人窒息的水。我躺在他旁边,听着他慢慢变得均匀的呼吸,听着窗外的风把那棵桂花树的叶子吹得沙沙响。

手机在床头柜上亮了一下。林念发来的消息。

「沈若到家了。她说你人挺好的。」

我打了几个字,删了。又打了几个字,又删了。车窗外万家灯火一点点熄灭。人们关灯,闭上眼睛,把今天的事放下,把明天的事交给明天。最后我打了三个字,发了出去。

「知道了。」

林念回了一个笑脸,然后又发了一条:「我不是要催你。我就是觉得,你们俩,都是好人。好人不应该一个人过。」

都是好人。好人不应该一个人过。那不好的人呢?不好的人就应该一个人过吗?那些做错事的人、那些伤害过别人的人、那些被伤害过又去伤害别人的人。那些在婚姻里出轨的人,那些把钱转给情人的妻子,那些说“我跟她没感情了”的丈夫。他们也应该有人陪着过吗?沈若的前夫大概也是别人眼中的好人,在她一个人去医院生孩子的时候,他在哪里?在她一个人抱着果果在深夜的客厅里来回走、走到天亮、走到腰直不起来的时候,他在哪里?在她签离婚协议的时候,他有没有像她一样干净利落地不要那枚戒指?

我不知道。我也不需要知道。

窗外的路灯灭了。整个城市安静下来,像一头巨大的、奔跑了一天的、终于可以躺下来喘口气的兽。它在黑暗中喘着,一呼一吸,一呼一吸,声音那么大,大到整个宇宙都能听到。它喘了一整个晚上,直到天边开始发白。

此章为VIP章节,需要订阅后才能继续阅读

  • 价格:0屋币(1元=100屋币)
  • 购买
设置
作品详情 加书架
章节进度
评论 (0条)
评论加载中...
作品封面 正序
目录加载中...
加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