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戈尔金知道这头兽人的想法,一定会笑出声。
他们部落之所以能够霸占这片小绿洲,靠的就是绝对的实力,而之所以在方圆百里范围内横行无忌,那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坐骑,他们平时最多在方圆百里的范围内溜达。
食人魔们身宽体胖,想要跑起来需要一段时间,可真让他们跑起来,速度反而很快,而且也不会显得特别臃肿,他们身上的脂肪会随着摆动带着他们向前。
半人马拥有马的身体和人的上半身,拥有四个蹄子和两根胳膊,长期恶劣的环境和频繁的战斗让这些半人马和兽人一样,浑身全是腱子肉,没有一丝累赘。
如果让一头半人马和一头兽人近距离搏杀,他们大概是64开,兽人6,半人马4,可如果让半人马冲锋起来,那也是64开,兽人4,半人马6。
半人马擅长使用弓箭或标枪,也有部分装备着战斧,加上他们不俗的技能能力,导致了半人马这个种族成为了无尽荒漠上臭名昭著的强盗种族。
昨晚就是他们利用高速的机动能力偷袭了绝古兽人的商队。
如果不是喀什砍断了束缚在科多兽身上的货物,骑着科多兽跑了,只怕他也得死在这里。
身为强盗,最起码要摸清附近都有哪些势力,哪些能打,哪些打了需要赶紧跑,哪些不能打。
脚骨兽人的战旗半人马也知道那只部落距离这里,哪怕以他们半人马的速度一路狂奔也需要一天一夜,即便跑的那个兽人回去搬兵,他们也早就跑了,所以他们很安心地在这里享用着角骨兽人的货物。
原定计划是第二天上午离开,但是没想到还不到拂晓,那兽人便带着元军杀了回来,属实是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而当闪烁着红光的食人魔从远处的黑暗狂奔过来的时候,半人马惊了,怎么可能是食人魔,还是有食人魔法师参战的食人魔那食人魔身上的红光,是食人魔法师的拿手好戏。
整个无尽荒漠,谁不知不出半人马们所料,随之而来的就是一大串的爆裂火球,直接越过食人魔的头顶,砸在了他们的临时营地。
在爆裂火球的掩护下,9头食人魔挥舞着手中的大鼓锤,冲进了半人马的营地,而此刻,半人马头领也知道了这些食人魔是哪个部落里的,他们不是没见过其他食人魔部落可干仗的时候这么喊的,只有龙七部的食人魔。
因为那个绿洲的范围内沉睡着一头黑龙,所以外人都叫那只食人魔部落叫龙七食人魔。
可龙七部落的食人魔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他还没来得及多想,就看到一头尤为强壮的食人魔拎着大鼓锤砸了下来。
霍妮也拎着大鼓锤参战,抬手直接虚空一指,一朵巨大的火球在一头半人马头顶上炸开,直接将他驯晕。
随后大鼓锤砸下半人马,人马分离嘎,半人马后背一般也就两米,加上上半身最高也就3米,而食人魔平均5米,食人魔们一向没有防护,只是扯着一块破布挡着裤裆。
半人马的武器即便能突破食人魔的后皮,也无法击穿那厚重的脂肪层,食人魔连血都不会流。
战斗是一面倒的,如果不是喀什求爷爷告奶奶的阻止,这群食人魔甚至能将这一支半人马强盗彻底干掉。
霍妮左面的头颅摇头不爽,一点都不爽!
霍妮右面的头颅点头没错,食人魔从来不留活口砸踏实。
明明是一头以战斗为生的兽人,此刻在食人魔面前竟然显得是那么善良。
别别别别,我和戈尔琴说好了,要留下几头半人马用来驮我的货物,这是我们的合约。
霍妮左边的头颅狂暴愚蠢的半人马弱不禁风。
霍尼右边的头颅李志不过既然是歌尔金说的,那便把这几头垃圾给你留下。
复杂砸个屁,滚远点,踏实!
擦了一把额头的汗,心下庆幸,总算是给自己留了五头半人马。
只可惜那个首领被那个叫怒的食人魔一股锤砸烂了。
嗜血的效果消失,食人魔们一屁股坐在地上,吃着自己带的补给。
喀什的族人全部死了,收尾的工作只能他自己来。
掰掉战死族人的獠牙,收起来将他们的尸体就地掩埋。
斩下半人马的头颅,穿成一大串,直接甩在幸存半人马的后背上。
这五头半人马连个屁都不敢放,然后该干啥干啥,他们看得清楚,若是这头兽人求情的速度慢点,他们也就被砸成肉泥了。
喀什的货物被半人马糟蹋了大概 1/3,将剩下的货物整理好,全部放在半人马的背上。
喀什向着目的地继续走去,霍妮带着食人魔们跟在后面,葛尔金和自己老妈说过这次的任务,他们还需要将喀什送到目的地才行。
聚沙城是矮人建立的一个小城,这里生活着大概不到一万矮人,而且拥有一支500人的精锐全职战士,平时的话还有1000民兵负责协防。
若是论科技,矮人诸如帝经这三个种族各有千秋,他们掌握了从沙子里提炼铁粉,然后锻造成武器装备的能力,而喀什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换一些武器,他们兽人没有这个能力,想要钢铁武器只能和矮人交换。
矮人大概只有一米四五左右,但是他们的力量却不输兽人,而且浑身粗壮无比,随时都能从大地里汲取力量,若非如此,矮人只怕早就灭绝了。
当看到食人魔靠近的时候,矮人民兵当即敲响了警钟。
500精锐矮人战士披甲列阵,警惕地看着越来越近的食人魔。
他们右手战斧或者战锤,左手是一把口径惊人的火枪。
喀什见状,连忙高声示意,又是交涉又是证明的,这才让聚沙城矮人稍微放下戒心,同时心中也疑惑不已什么?
什么时候出了雇佣服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