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宗木警官看出了一点门道,“那只小圆茄代表电击器,短刀就是凶手用来连杀两人的神刀,包在短刀外面的毛巾,是安西小姐那块沾血的头巾!”
江夏点了点头:“这样一来,凶手无需返回温泉池,也能在完成第2起命案以后,把凶器送到第1起案发现场,混淆两者案发的前后时间,进而得到她想要的不在场证明。”
他又看向一旁的伏特加:“我们当时在隔壁听到的摩擦响动,其实只是木板带着凶器一路下滑的动静。”
伏特加:“……”看我干什么!我当时可没在想什么奇怪的事。
宗木警官这时想到了一件事,看向部下:“如果是这样,那温泉池里除了凶器,应该还有两块用来运送凶器的木板吧——那两块木板在哪?”
部下连忙道:“没有这种东西!我们到温泉池采集物证的时候,里面只有神刀、电击器,还有一堆原本缠绕在死者身上的和服长袖。”
江夏:“木板只是方便演示。实际行凶的时候,凶手用的是另一种板材——那就是把和服腰带整齐折叠以后,浇水冰冻成的板子。
“凶手在温泉池杀死柴崎小姐以后,模仿传说故事,往水池里丢入了很多和服腰带。而两块冰冻的和服腰带载着凶器滑入水池以后,逐渐化冻,就会混进原本的那些和服当中。
“两个死者身上,都像传说故事里一样铺满了艳丽的和服,乍一看这只是为了复现传说,让大家以为是和服袖神杀的人,但实际上,凶手更多的是想借这个传说,隐藏自己的杀人手法。”
伏特加:“……”胡说八道,明明就是你喜欢这个传说,于是借无辜凶手的手复现出来了而已。
无辜的凶手显然没有被坑害的自觉,明智惠理环着双臂冷哼一声:“听起来是个精彩的推理故事,但是侦探先生,你说的这些有证据吗?”
江夏跟她对视片刻,很遗憾似的叹了一口气:“证据原本不太好找,但你实在太粗心了——你右脚的脚心,是不是受了伤?”
“?!”明智惠理脸色骤变。
宗木警官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关键点,他严肃走来:“明智老师,能让我们看看你的脚底吗?”
江夏:“如果你看过我以前经历的案件,就能发现有不少凶手露出马脚,是因为在行凶时没有保护好自己,尤其是在行凶现场踩到各种碎片,留下难以解释的铁证。”
明智惠理面色复杂,沉默许久,看着围过来的警察,她终于叹了一口气,抬起了右脚。
右脚掌心,赫然是一枚刚贴上不久的创可贴。
“的确像你说的一样,我的脚心受了点伤。”明智惠理皱着眉,“可能是我房间的地板年久失修,有木刺吧。”
旅店老板娘小声叨叨:“没有的,我们的屋子都会定期翻修。”
江夏则道:“刺破你的,是你在祠堂跟安西小姐发生冲突的时候,从她耳朵上掉下来的耳坠。”
小警员:“!”
他想起什么,取出那枚装着耳环的物证袋:“安西小姐的耳环,的确丢了一只,只剩下这一只了……话说回来,这东西长得像海胆一样全是小刺,扎到脚心应该会很疼吧。”
江夏看了一眼倒霉的女作家:“昨天晚上发现尸体以后,为了保护现场,毛利叔叔让大家都坐在客厅里不要走动。
“原本我们准备去和式客厅,但你说坐椅子比较舒服,所以大家就改去了休息区——这是因为你的脚当时还在流血,而去日式客厅必须要脱鞋,很容易被人看到脚心。”
明智惠理皱了皱眉:“说得好像你看到了一样——这么大的旅馆,不管是客房、温泉池还是游戏厅,都有可能踩到异物伤到脚心,你凭什么说我的伤口是因为踩到了那只耳环?”
柯南突然嘿嘿一笑,手中高举着一只海胆一样的蓝色耳环,啪嗒从旁边蹦了出来:“因为我们已经把这只耳环找到啦!”
明智惠理倏地望去,难以置信:“你们居然找到了……这怎么可能?”
伏特加瞥了一眼柯南,看到他这副故作天真的模样就忍不住冒了一点香草冰激凌。
宗木警官则是大喜:“只要这只耳环上能检测出明智小姐的血,那就是板上钉钉的铁证。”
明智惠理沉默许久,终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你们赢了,那两个人是我杀的。”
柯南看着她,忽然手一松,露出了耳坠的全貌,他道:“其实这不是那只被你踩到的耳环,而是我跟深津小姐借的——她那里有一对同款。”
伏特加:“……”
阴险,太阴险了!
“这些凶手还是太天真了。这么看来,面对乌佐和这个小伥鬼的正确做法,是必须加厚脸皮,不见棺材不落泪,见了也要先怀疑一下这是假棺材……”
一位组织干部又在心里奋笔疾书。
明智惠理则看着这个小孩,又看看耳环的主人深津春美,拳头绷起一道青筋。
女编辑满脸疑惑:“明智小姐,真的是你杀的人吗?你为什么要杀她们?”
江夏:“其实比起明智小姐,更合适的称呼是‘明小姐’——明智惠理这个名字,并不是姓明智,名惠理,而是姓明,名‘智惠理’。
“‘明’这个姓氏很少见,用它来调查的话,就能发现明智惠理小姐,其实是几年前那位被栽赃贩毒,跳楼自杀的铃鹿樱子小姐的亲姐姐。”
深津春美震惊地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明智理惠:“你,你真的是樱子学姐的姐姐?!”
江夏看向明智惠理:“小时候,你们家起过一场大火,一家人烧得只剩下你和你妹妹,因为你们姐妹都还没有成年,所以分别被不同的亲戚收养,收养你妹妹的家庭姓‘铃鹿’,所以她改名为‘铃鹿樱子’。”
明智惠理长叹一口气:“这个故事,还是由我自己来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