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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未成年应当疑罪从无!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字数:5.1千字更新时间:2026-09-16 10:56:40
第188章 未成年应当疑罪从无!

这不是突发意外,刀具并非是在17号,决定前往医院找刘国富之前而找,而是在飞往成都,矛盾还未爆发前,就已经动了拿刀的思维!

话落的刹那。

审判台上,几个法官低声交流。

听审席哗然一片。

被告人席上,张月脸上流露出些许茫然,眼神中透露出些许疑惑。

至于被告席的徐德......

“刀?启阳机场存在刀子?”

徐德皱起眉来,脑海中思绪万千,开始不断地思索起来。

良久过后。

审判台上。

审判长孟俊峰抬头,看向被告席的徐德,沉声道:

“被告方,公诉方上述所说,你方是否存有异议?”

“异议!”

话落的刹那。

徐德没有任何犹豫,他脑海中果断闪烁出了一些东西,当机立断的开口否定。

“审判长。”

“第一。”

“就上次案件审理期间,我方从未说,有关刀具是因在成都刺激,所以才导致被告人,携带防御性道具!”

“而是因证据刺激,所以才导致,被告人与伤者私下见面!”

第一句话。

便是将见面的意图铺开。

而第二句......

“第二。”

“有关刀具,我方表述的根本观点是,‘自卫使用’!”

“根本核心,并非在于双方私下见面才选择持刀自卫。”

“上次庭审中,我方明确说过,被告人张月,之所以持刀,是因为在绿森市,她亲眼见过伤者刘国富企图侵犯姐妹张星,给她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

“因此,在害怕的心理下,才拿上了刀具防御!”

持刀,和持刀见面,是两码事。

后者,只看这点就是主观杀人。

而前者...那就有的说了。

徐德目前,要做的便是将邓世杰口中的一句话,拆成多份,通过多条解释,将对方的攻击化解!

“所以。”

“这柄刀的目的,与餐刀一致。”

“在绿森市,12月30号,双方矛盾爆发后,我方被告人内心便极度地缺乏安全感。”

“对方需要一把刀来维护自己的安全感!”

“而恰好,存在一把吃水果使用的刀子,于是乎,便将这柄刀随身携带用于自卫,从未有任何举动证明,她要持刀杀人!”

“正如。”

“其获取餐刀,也是恰好存在一把吃过牛排的餐刀,他随手将刀具带走,用于自身防卫。”

“根本原因是因安全感空缺,而非故意杀人!”

徐德缓缓开口。

他的逻辑清晰,理论扎实,只是一句话,便好似四两拨千斤一般,将这番攻势化解。

并且......

“最关键的是。”

“这把刀,除开在潜意识的催促下,根本目的...是用于吃水果的!”

徐德指着水果刀,开口道:

“委托人,用水果刀吃水果,请问,哪一个行为是触及到法律的!?”

你持刀上飞机肯定是违法,目的有问题的。

但......

如果你带着水果刀和水果,想上飞机,那问题就很小了。

徐德不知道水果刀在机场,但他记得对方临走之前,自己给对方塞了一堆的水果,所以......

极有可能,对方是想吃水果,所以才拿的刀。

“综上所述。”

“请问公诉方。”

徐德缓缓开口道:“请问,用水果刀吃水果,是一件违法的事吗?”

“如果,飞机提供飞机餐。”

“那么,在前来成都的飞机上,被告张月吃飞机餐时,接触到了餐刀,且,在gps定位上来看,对方正握着刀以极快的速度往成都赶来。。”

“是否也可以证明,对方未落地便提前触碰过刀,存在明显凶杀意图!?”

“我方认为。”

“公诉方观点不足成立!”

诡辩......

很明显的诡辩,概念被偷换,但仔细一想,却又完全能被代入。

听审席众人小声交流起来。

“这...好像确实。”

“单纯握刀离开,确实很诡异,但如果给刀子的来源一个很合理的解释,那与其串联进证据链,现有的合理解释,更能解析刀子的用处......”

“我怎么感觉还是有点怪.....”

“嘶,我也是,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

台下。

张苗苗等人也狐疑起来。

不过他们的疑惑,并未对台上的程序造成拥堵。

......

审判区上。

公诉席,邓世杰立马意识到对方的意思,当即摇头道:

“异议!”

“审判长,有关飞机等常识性规定,刀具明令不得登机。”

“除此外,对方这是在偷换概念。”

“持刀前来成都,与刀具被缴,来到成都后再次持刀,这是两个概念!”

审判台上。

法官本想开口,岂料,他们的左手侧,立马传来一道回应。

“异议!”

“审判长,这本身就是两个概念!”

“被告人张月持刀,是在心理缺乏安全,客观条件下的潜意识催促,所以持刀自卫。”

“除此外,还存在需要吃水果这一客观条件!”

徐德站起身,立马打断对方的话。

无论如何,两把刀都决不能让其关联起来。

“除此外,有关常识问题,我方......”

“认为需要进一步讨论!”

说着。

他顿了顿,接着不等周围人开口,便立马将话吐出。

“首先,所谓的飞机安检,不准带刀进入的常识问题,本身就不成立!”

“我方委托人,在三个月前,是一个流浪十余年的流浪汉!”

张月来成都时,是第一次做飞机。

而在这次之前,对方对飞机完全不存在任何概念。

这么说吧。

哪怕是后世2026,也有极多的普通居民,针对如何坐飞机也是一知半解。

什么水能进,什么水不能进。

液体药物能进飞机吗?

行李多重、多大需要进行托运?

很明显,这些东西是常识性问题,但只针对部分群体,而张月......

“客观条件下。”

“对方不具备知晓这个所谓常识性问题的条件!”

“她只想吃水果,而这个水果,需要用到水果刀,,于是乎,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将刀带到机场,随后被缴!”

“再之后,来到成都后,被对方律师,以及刘国富本人刺激到。”

“所以,产生出需要私下质证的想法,同时付出行动!”

“而又因为恐惧,这才出现了第二把刀,也就是自卫性道具,餐刀!”

条件很清晰,也异常客观。

如果以这个角度来看,那么便不具备任何的客观证据,能证明张月在2月15号来到成都之前,就想杀了刘国富。

公诉席。

“我......”

检察官邓世杰本想说些什么。

岂料。

下一秒。

一道更为高昂的声音,忽的从被告席传来。

“公诉席!”

“没有任何客观证据,可以对你方的观点进行佐证!”

徐德声音拔高几个调,抢先开口。

这话落下的刹那...听审席还未反应过来呢。

只见徐德微微一顿,下一秒,忽的又话锋一转,开口道:

“而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

“第四条,原文明确提出: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而第下列第一条,便是......”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徐德缓缓开口,将《未成年保护法》搬出。

“也就是......”

“疑罪从无!”

未成年保护法,一切疑似罪证,都以‘无’来对待。

一切无法被客观证实的指控,都以最优先保护,最不侵犯未成年利益的程度宣判。

一切的一切。

都要从轻、减轻进行审理!

别说刘国富没死呢。

哪怕真死了,只要有未成年保护法在手,别说死刑了...死缓都不会,甚至无期也不可能判!

最多,只会让张月被判20年。

法律上的理论最少服刑,理论上只有十年。

而实际上,可能不足十年,七八年就能出来!

话落的刹那。

整个第一法庭。

听审席。

众人恍然,下意识开口。

“确实,疑罪从无,疑证从有。”

“关于未成年确实是这样的,疑似的指控以不存在为审理标准,可能存在的有利证据,即便无法证明,也要当存在。”

“这样来看,公诉席的指控压根不可能构成。”

“如果是其余普通案件,这番指控倒是足以致命,两把刀明显能串联主观意图......”

“我觉得吃水果用水果刀挺合理的。”

“不对...不对,未成年?不对啊,这起案子要是未成年......”

恍惚间。

原本嘈杂的听审席。

一道突兀的声音突然响起。

“如果这起案子是未成年案,那我为什么会坐在这!?”

话音响起的刹那。

整个听审席,原本还在思索徐德什么时候,才会将精神病法例重提,随后质证被告处于完全失控状态的众人,忽的一愣。

被告席,刚才好像提到了...未成年保护法?

确实。

未成年保护法,确实是疑罪从无、疑证从有。

但问题也来了。

这场案子,参与的人里,有涉及到未成年!?

如果有的话......

听审席会坐这么多人?会有近千人聚集在第一法庭里!?

如果你没反应过来的话,那也许可以稍微想一下。

法庭。

是有两种审理模式的。

第一种,是公开审理,也就是大众可以前来,可以来法庭现场观看。

第二种,是不公开审理,涉及到强奸既遂,一些私人证据具备隐私性之类。

而后者.....

还包含了一类案子。

涉及未成年。

只要原告先是未成年,那么,一律不得公开审理,全部不公开,法庭不得存在任何社会人员,最多,就是让你在门口隔着几米远,发动顺风耳听一听。

但问题也来了。

众人低头,看了看自己屁股下的椅子。

如果说。

这起案子,被告人是未成年的话.......

那他们屁股下的东西,是什么玩意?他们身处在的地方,是不是法庭!?

很明显,是的。

所以问题又来了。

“未...未成年保护法!?”

“嗯,不对,被告人张月,不是18岁已成年吗!?不说在2月18号了,甚至是绿森市12月30号发生的强奸未遂案,那时候她就成年了啊!”

“不对...是18岁啊,没问题啊,上次庭审我记笔记了,身份就是18岁!”

“我记错了?不对啊,我要是记错了,那我为什么会出现在庭审里?”

“我出现在庭审里,证明我没记错,我没记错,那被告方提什么《未成年保护法》?他专业能力没理由会这么低吧.....”

“......”

刹那间。

听审席陷入一片安静。

所有人大脑展开思考,一些不太聪明的人,此刻明显脑袋陷入宕机,额头开始发烫。

他们愣愣的看着被告席,大脑好像在运行一个程序。

‘徐德专业能力强不会犯低级错误——所以张月是未成年——但未成年法院不会公开审理——现在已经公开审理、所以驳回未成年——但徐德专业能力强不会犯低级错误——所以张月.......’

听审席众人,面面相觑。

他们想得到一个答案,所以将视线投向审判区。

但可惜......

......

审判区。

公诉席上。

公诉人,检察官邓世杰本来还想驳回表达自己的异议,但听到对方的话后,顿时哑口无言。

整个人嘴唇蠕动片刻,最终深吸一口气,一句话也没说。

他反驳是没用的。

和徐德所说一样,在存在未成年可能性,无法证明已成年的情况下,案件审理,就要以未成年人来对待!

你以为,只是宣判?

比方说,只维持在量刑阶段,以未成年给张月减刑?

不不不。

而是整起案件,全部都以未成年对待!

刀子没有客观的,实质性证据,能证明张月存在杀人铁证,那就要以未成年人对待。

疑罪从无!

不给你辩诉的机会,直接抹除!

什么?

常识性错误?

首先依据成立不稳,其次,无法被客观证明,未成年直接抹除此条指控!

别问为什么。

问就是,这条法例是明着来的,人家都叫‘保护法’了,就是明着保护对方,不跟你扯什么东西。

所以。

哪怕邓世杰再抓着这点不放,依旧一点作用没有。

除非......

他能驳回对方的依据。

但可惜......

“审判长,我方就本案辩护,现在提出第三个辩护观点!”

恍惚间。

被告席,忽的一阵高昂的声音,在众人耳旁浮现。

只见被告席的徐德站起身,他将公文包打开,握着一沓文件。

“即,被告人张月......”

“未成年!”

“享有《未成年保护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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