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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强词夺理!【月票加更1/2!】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字数:5.5千字更新时间:2026-09-16 10:56:40
第190章 强词夺理!【月票加更1/2!】

“被告人张月,应当以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受审!”

话音落下,掷地有声。

徐德坐回去,没有再说什么。

公诉席。

三个检察官看了眼徐德,微微诧异。

对方的临场反应能力...多少有点高了,范贺的突击问题明显是临时想到的,对方理论上不可能预判的到,但就算如此......

也能瞬间理解透彻,并且短时间给予反驳,甚至是将其转化为自己所用?

“邓检察官,这......”

刘希和王安脸上流露出迟疑,下意识看向邓世杰。

“这个年龄处置,是不是有些...不妥?”

年龄处置的太过简陋,近乎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理论依据。

如果,就这样按照未成年人审理的话......

“我们有查到证据吗?”

公诉席,检察官邓世杰反问一句。

“这...这倒是没有。”

刘希摇摇头。

开庭前四天,法院是第一个受到举证的,而第二个,便是检察院。

收到消息后,检察官针对年龄一事,做了事无巨细的调查,甚至还飞往了绿森市,但愣是没查到任何信息。

所以......

“没有信息,就是对方最大的依据。”

邓世杰摇摇头,开口道:“同样,没有信息,你就无法证明对方的真实身份,那么,对方这个猜忌就存在!”

“寻常案件,猜忌存在,需要举证。”

“但未成年...司法明确规定了,司法人员,在碰到难以决断的问题之际,需要以未成年利益为主。”

说着。

邓世杰低声,指了指王安。

“你是谁?”

王安顿了顿,开口道:“检察官。”

“你是司法人员!”

检察官邓世杰摇头,他又指了指自己。

“我,也是司法人员。”

“听法律的便是。”

闻言,两人微微一顿,旋即点头,没有反驳徐德的话语。

......

审判台处。

“看样子是真没证据了。”

三级大法官,审判长孟俊峰微微颔首,内心了然。

一侧的刑事庭,副庭长卢俊、马有信点头,开口道:

“被告方查很具体。”

“卫健局、疾控中心、民政局都查了个遍,甚至连早就消失的邻里,也找了出来,能查的都已经举证...”

“公诉方那边验证过,也没提出任何质疑,身份信息混淆的概率...未免太大。”

副庭长卢俊咋舌的开口。

这是一起上限能判死刑的案子,而受审时,被告人却是以成年人受审......

万一要是给判了死刑,等执行后,发现这是个未成年.......

那个后果,单是想一下,卢俊就有些心有余悸。

马有信也是点点头:“如果没疑问的话...未成年基本可以判定。”

开庭前他们就讨论过,并不需过多交流。

只是,庭审的程序,还是要继续进行的。

审判长孟俊峰思索片刻后,最终,扭头看向代理人席位。

“民诉代理人。”

“就本案,上述被告方所说,你方是否还有异议?”

话落过后。

现场众人回过神来,锐利的视线刺透空气,看向代理人席位。

范贺闻言。

他嘴唇微微蠕动片刻,最终沉默下去。

“范律师,现在怎么办?”

一侧,团队律师魏晓小声询问,但对方却只有沉默。

魏晓有些着急。

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未成年是没办法给扳倒了,尽管他们开庭前有这个预料,可真到了要接受这一现实的时候,却又有些不甘心。

“还能怎么办?没办法......”

范贺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被告人身份的认定...几乎可以说,不存在任何一个人能给她纠正。

哪怕是亲生父母活过来了,对方亲自质证,在缺乏大量成长记录的情况下,法院连亲生父母的话也不会信。

总的来说......

案子。

在4月3日,徐德找到身份混淆这个角度之际,败诉对他们来说,就已是必然!

但......

败诉就败诉,哪怕是败诉,也得恶心一下对方,争取另一种形式上的权益!

想到这。

范贺忽的睁开眼。

而随着他的眼皮睁开,原本那昏沉的眸子,此刻却显得...异常凶狠!

“审判长!”

“就本案,我方还有异议要表述!”

寂静的法庭内。

被害人诉讼代理席,传来一道清晰的声音。

审判台。

刚准备商讨案情的孟俊峰微微一顿,旋即扭头看向对方,眼神中流露出些许诧异。

还有异议要表述?

“代理人,就被告人身份认同一事,你方是否有证据要进行质证?”

审判长孟俊峰委婉地开口。

言外之意便是,只要不是证据...甚至不是铁证,未成年一事就板上钉钉地无需再讨论了。

不过.....

“审判长。”

“针对被告人,我方异议点在于......”

说着。

范贺顿了顿,旋即深吸一口气,凝眉,严肃道:

“被告人‘精神鉴定’一事!”

精神鉴定?

四个字落下的刹那,周围人先是一愣,紧接着脸上流露出诧异神色。

精神病?

对,是了,就本案而言,被告人张月,徐德给她的辩护法例有三点。

一,未成年,二自卫,自卫有点争议,但在未成年的加持下,板上钉钉的存在部分自卫性质。

但是,还有第三点。

精神病保护法!

也就是第一次庭审,双方都曾用过的《刑法》第18条,精神病法例!

只是,精神病目前不是告一段落了吗?

双方均无法自证,并且同样存在精神病鉴定证书,能确定对方有病。

眼下有异议......

“代理人,你方认为,案发期间,被告人精神病处于未发作状态?”

审判台上。

刑事庭副庭长,法官马有信皱眉,微微沉吟后,看向对方询问。

“应当负全部刑事责任?”

理论上,当对方掏出精神病保护法的时候,对方律师都会这么做。

就连徐德。

此刻也皱起眉来。

被告席上。

徐德和林月凝眉,互相对视一眼,不知道对方要搞什么鬼。

代理人席位。

“不。”

“我方并非认为被告人并未犯病,又或是精神病......”

范贺微微摇头,旋即顿住。

紧接着,一句令现场所有人错愕的话,从他口中脱口而出。

“我方认为,本案被告人张月。”

“在2003年,2月18日,针对我方委托人刘国富的全部袭击,所有侵害行为......”

“均是处于发病状态!”

“是被病症所控制,精神肉体双重失控!”

“依照《刑法》第18条,第一款。”

“我方认为,被本案被告人张大,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

完全不负刑责的精神病!?

现场众人微微一顿,他们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但仔细看范贺那张认真的表情。

旋即发现......

对方,这个原告人,受害者的追责律师,是真的认为,加害者...也就是被告人张月精神病失控,应当完全不负刑责!

紧接着哗然一片,脸上涌生错愕,不知道对方到底在做什么。

台下嘈杂的窃窃私语响起。

“无...无责精神病!?”

“什么情况,原告怎么会亲自给被告人辩无罪!?”

“想不通...未成年本身就很棘手,判也判不了多少年,他反倒还在堆叠精神病?”

“......”

场下的声音,与场上无异。

公诉方邓世杰皱起眉来,看向对方,眼神中闪过思索。

被告席。

徐德和林月微微一顿,紧接着......

“完全不负责?”

徐德好似想到什么,恍惚间,瞳孔收缩,原本淡然的表情,在这一刻转变为严肃认真。

同时,视线中还夹杂着一股震惊。

审判长孟俊峰道:

“代理人,你方意思是...你认为,本案,被告人张月不该负行刑责?”

孟俊峰愣住,他以往从未预料过这种情况。

代理人席位。

范贺站起身,深吸一口气。

“是的!”

“审判长,法官。”

“在开庭前,我方委托人病症曾在某短时间稍稍减轻,思维正常,针对18号案发当天,凌晨四点的记忆进行了完整的陈述。”

“案件受害者声称,被告人张月精神紊乱,无法交流,案发当时行为异常混乱!”

“综上所述。”

“我方一致认为...被告人张月患有明显且严重的精神分裂。”

“案发时间,她无法控制自身精神与行为,就本案所造成的一切伤害,都是在犯病后所进行,依照法例,不该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乱了.....

全乱了!

被告人的身份年龄混乱有问题。

结果,追责人,又突然改口,说对方不该负责!

众人思绪万千,脸上流露出骇然,从未想过案件竟然如此一波三折!

“异议!”

恍惚间。

被告席上,一道意想不到的声音,以对立面的形式浮现。

众人还未回过神来,便见徐德站起身,脸色阴沉,伸出手重重指着对方,怒声道:

“审判长,代理人是在恶意质证!”

“他的目的并非是想让案件以公正行审理,而是...妄图以医疗代替刑责!”

“公诉方代理人,是在蓄意报复!”

医疗代替刑责......

第一法庭。

近千人,原本脑子的思路还混乱异常,但在这句挑明的话脱口后......

他们精神一震,瞳孔一收,立马意识到什么。

是了。

精神病不负刑责确实值得诟病。

但不负刑责的同时,需要将精神病,强制关押进‘安康医院’进行强制医疗!

安康医院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否则刘国富也不会想着跑出来。

后世还好,但现在......殴打、喂药、电击、强奸是真的有!

相比起监狱,优势仅仅只是自由一些......但监狱有刑期。

强制医疗是‘无期!’

能不能出来没有具体的时间,全看主治医师,主观认为你是否可以出院,如果一直觉得你治不好,在里面呆一辈子都有可能!

所以,原告是想.....

医疗代替刑责!

而且,还是漫长无比,可能几十年的强制医疗,代替最多服刑五年的刑事责任!?

“审判长,我方只是就事论事罢了!”

代理人席位。

范贺收回放在徐德身上的视线,他挪到法官身上,平淡道:

“我方当事人已经深深感到懊悔,不愿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这是刘国富和严菲的意见。

对方在意识到,刑责和民赔全都没了后...态度就有些癫狂。

于是乎,范贺只是将选择摆出,对方就果断选择,用一辈子的强制医疗代替短期的刑事责任!

强制医疗这东西...可不会被未成年所束缚!

“这是案发期间,唯一一个清醒着知道,案件全过程的人的证言。”

说着。

他从公文包中,抽出一沓材料,上面多是刘国富单方面,针对重度精神病的供述。

“还请审理。”

话落。

书记员便将文件递到审判台上,三个法官接过,越看,眉头拧的便越紧。

材料...没漏洞。

“异议!”

“我方反对,你方这分明是主观供述,没有任何客观依据加持!”

徐德开口,他声音很大,隐隐带了一丝丝的怒意。

他敢打包票,面前这个人...绝对是公报私仇!

将对案子的无能,转变为加害被告人张月的行为,明面是是替委托人追责,实际上...完完全全的泄愤!

“不,我方这是客观口述!”

范贺没有犹豫,立马摇头驳回。

“口述不存在客观,除非存在证据加持!”

徐德更是没有半分让步的迹象。

范贺道:“现场存在客观依据!”

“就本案而言,受害者刘国富身中17刀,却并未致死,且受到的伤害明显杂乱无章。”

“可以侧面验证,被告人张月在案发期间,不具备自我辨别能力!”

“反对!”

被告席。

林月也是怒不可遏,思维开始转动,开口回应。

“2月18号,警方抓捕被告人张月期间,后续口供明确指出张月在案发期间存在清晰意识!”

“对方仅是被病症所影响,实则并非失控!”

代理人席位。

范贺开口道:

“被告人,我方要告诉你的是。”

“精神病的精神失控与肉体失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情!”

“被告人张月,明显是在精神失控的情况下肉体不受控制,所以呈现为,精神存在自主辨别意识,可肉体却不受意识掌控!”

话落。

“荒谬!”

林月完全不认同,她眉头凝起,厉声道:

“强词夺理,你方分明是在强词夺理!”

“主观方面的是否失控,应当由我方被告人亲口辨认,而非由其余人进行主观判定!”

范贺摇头,绝口否认。

“不,这不是主观判断,而是我方委托人,切身实际的感官!”

“他是受害者。”

“他针对对方的状态,有权进行指证!”

说着。

范贺微微一顿。

紧接着,他看着面前的人,脸上流露出一丝温和的笑容。

“如果,您方认为被告人张月,并未失控,那么......”

“客观实质证据在哪?”

证据?

精神领域上如果存在且找出客观实质证据,人类也不会一直居住在地球上了!

“你!”

林月心中淤气,愤怒无比,却掏不出哪怕一点证据。

范贺微微一笑。

未成年,是无法质证的案件,范贺掏不出任何证据。

同样的。

指证精神病。

对方也掏不出,任何可以证明并未犯病的客观证据!

“被告人。”

“请递交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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