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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刁钻角度!【求月票!】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字数:5.9千字更新时间:2026-09-16 10:56:40
第233章 刁钻角度!【求月票!】

晚上。

六点半。

兖州市,火车站。

“呼,这火车坐的...难受死了。”

火车,卧铺处,林月坐在下铺,脸上皱起眉来,有些唏嘘。

坐火车她倒是没什么意见。

但坐一天一夜的火车,甚至落地后还得去工作,那这意见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只是......

“行了行了,你坐在我床铺上我都没意见,你还有意见了。”

林月身后的床上,徐德被迫被挤在墙边躺着,看着背靠自己的林月感到些许无语,他的鼻尖还萦绕着一丝丝的清香。

“哼哼,奖励你闻闻我的香水!”林月丝毫不在意,纤细的柳腰甚至还往后挤了挤。

徐德有些无语。

“你再挤,都要挤我脸上了。”

“我头发上的香水很贵呢,限量的,你得说谢谢”林月道。

“我说的是你的屁股。”

徐德躺在床上,面无表情的看着面前坐在自己床沿的林月,淡淡说道。

林月:......

恍惚间,她好似被针扎了一样,连忙挪到床脚,穿上自己的鞋子,小心翼翼的侧身看了眼徐德。

只不过,此时她原本那张精致的脸上.....

呈现出三分不可置信,三分嫌弃,三分同情,以及一分无可奈何的接受。

林月小声道:“变态!”

徐德:......

“呵呵,行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徐德也没心情跟对方斗嘴,此时看着窗外逐停下的画面,接着便倚靠起身。

“该走了。”

话落。

两人便要穿鞋向外走去。

林月穿的是一双女士平底鞋,看起来有一种韵味,当然,主要走起路来不像高跟那么累。

两人穿戴好便向外走去。

走出火车站台。

二人在出站口碰到了吴鑫王超杨兵三人。

五人聚在一起,这才再次向外走去。

......

“在这,在这!”

火车站出站口。

李剑张倩看着人群,看到个熟悉的人影后,忽的举手示意。

人影赫然是吴鑫。

看到对方,说实话李剑张倩多少是松了口气。

首先,三人虽然能力差不多,但吴鑫却有一种令人心安的感觉,这并非说什么对方来了就能解决,而是单纯会负起责任。

比如梧桐市的【普纳替尼·案】。

一审败诉,分明已经没了他的活,吴鑫却依旧为对方负责,白白浪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陪着徐德胜诉。

只是......

“吴.......”

李剑张开口,准备将吴鑫喊过来,但下一秒,却发现...对方身侧还站着一群人。

两人当即愣住。

直到对方靠前,这才迟疑着打量着面前这几人。

年轻。

很年轻。

第一印象,便是极其年轻!

那个女人...不,应该说是女孩才对。

估摸着应该也就是25岁左右,处于青年阶段。

另外三个男人...其中一个倒是看起来有些年龄,但另外两个却百分百是年轻人。

而从站位来看,领头的人...应当是那面容俊朗的男人。

“你好,您就是李剑李律师,以及张倩张律师吧。”

徐德将背包摘下,旋即露出笑容伸出手与之相握。

李剑还有些愣,下意识伸手握住。

“额...是我。”

吴鑫见此,连忙打圆场开始互相介绍。

“这位是徐律师,‘厚德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吴鑫小声说道。

厚德律所的主任?

话落。

李剑和张倩脸上流露出诧异神色,不可置信的看着面前的年轻人。

他们对厚德的了解度不算高。

春节时回了老家过年,春节后又来了兖州市办法援案。

唯一知道的名声,那就是成都案了。

就这,也因为在办案,所以没亲眼看过电视,只是听说过。

用精神病对冲精神病,将猜测做辩护铁证用...本以为做出这件事的是个业内老人。

再不济,也得三十七八岁,正值拼搏的壮年!

谁承想......

竟然这么年轻!

“徐...徐主任好。”

李剑有些别扭,尤其是想到吴鑫说,自己要并入对方的律所,就愈发感觉别扭。

徐德倒是不以为意,笑道:

“是不是觉得我和想象的有点差别?”

话落,李剑的心思被挑出来,却不显尴尬,反而缓和了双方气氛。

“没想到徐主任这么年轻。”张倩感慨了一句。

“先聊聊案子吧。”

徐德开口说道。

几人倒是没急着往火车站外走,而是坐在公共椅子上,稍作休息。

同时,趁此时间,徐德也开始迅速了解案件的案情。

“目前案子怎么样了?”

“案情什么情况?有没有签合同?”

两个问题落下。

李剑稍稍思索逻辑,接着开口回道:

“合同的话倒是还没签...嗯,目前警方还不知道该怎么对家属开口。”

徐德点点头,“理解。”

当初18中·案,杨佳乐母女死亡后,警方也是做了很大的心理准备,才将案子告知给仅剩的家属。

更别提,张绣宁身体有恙,冒然告知,情绪引起波动后还会出问题,考虑的自然要缜密一些。

“案情呢?”徐德又问。

“案情...目前警方将案犯朱大力抓捕归案。”

“案犯朱大力认罪,对所有罪证供认不讳,老板孙虎愿意也愿意承担案件责任......”

李剑缓缓开口,将目前已知的全部信息说出。

只是......

听着听着。

现场几人的眉头皱起,吴鑫和杨兵对视一眼,眼神中纷纷流露出诧异神色。

不说他们。

就连王超!

就连王超,此时也是罕见的听明白,没忍住开口道:

“不是...这案子有问题吧。”

“之前不是说,张木山经历过多次讨薪吗?和孙虎的矛盾理论上要比和朱大力的要大啊。”

“而且,朱大力是怎么知道张木山住址的?”

他们提前了解过案子背景。

来之前,众人是将思绪锁定在孙虎身上。

但.....

怎么现在,突然冒出个朱大力?

这人是谁?因为借钱?不给借钱,所以就将人杀害!?

徐德皱起眉来,倒是没急着否定,而是缓缓开口道:

“朱大力是什么信息?”

这种很不合理的杀人理由,实际上才是最常见的。

这么说吧。

有一起案子,两个发小朋友,其中一人将另一人杀害,其理由是什么?

是对方混的比较好,但没有给他介绍女朋友,所以才将其杀害。

听着是不是很扯淡,很没逻辑?

但杀人理由就是这样,所以,朱大力借钱不成就杀人,再没逻辑,也要慎重思索。

最起码比不给介绍女朋友就杀人,听着合理的多。

“朱大力是一名仓库材料搬运工。”

“根据弘阳公司所说。”

“当天下午五点,朱大力下班,随后消失在工地。”

“朱大力自己说五点后,就去了张木山回家的路上蹲守,在五点半的时候,用在公司随便偷的烟灰缸将对方砸死。”

李剑缓缓开口,将案情描述的很是详细,逻辑也十分清晰。

“警方那边对这番话进行了调查。”

“嗯。”

“案发信息全都对的上。”

“工地那边,也有不少工人作证,朱大力确实是有借钱习惯,且因为借钱一事,出现过许多次矛盾。”

出现矛盾。

工地上的矛盾...可以说就是动手了。

朱大力因为借钱,跟别人动过不止一次手。

而张木山不给借,所以再次动手,只不过这次下手重了些,导致对方身死。

听起来确实异常合理......

“孙虎呢?”

“工地老板孙虎,没有问题?”坐在一侧的王超诧异,狐疑的视线投向李剑。

话落。

不止是他,其余人脸上也露出了疑惑之色。

李剑则是思索片刻,接着回道:

“因为是自首,所以警方是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并不存在任何的‘诈问’。”

“后续联想到被害人和孙虎也存在矛盾后,在明面上,属于是孙虎已经知晓案件的‘来龙去脉’。”

“所以,此时虽然将其羁押,可再问,也问不出什么东西来。”

“加上公司里有人给对方作证,案发期间孙虎拥有不在场证明...以及在律师的协助下,孙虎便脱离羁押状态。”

李剑缓缓开口说道。

明面上看起来确实没问题。

首先,孙虎有不在场证明。

其次。

孙虎身为一个工地老板,也犯不着为一千块的工资杀人。

只是......

“律师?律师协助孙虎离开!?”

骤然间。

一直沉默的徐德忽的捕捉到什么,眉头皱起,眼神一凝。

“犯案的不是朱大力吗?律师是朱大力的律师,还是孙虎为了让自己离开,专门找的律师?”

李剑回道:“是朱大力的辩护律师,不过他们那边不准备辩护。”

“因为罪证确凿的情况,所以只想态度良好一些,赶紧认罪,以此减刑。”

犯案后短时间就找到了辩护律师?

“这怎么可能!”

王超都觉得不对劲,他直接摇头,“朱大力不是都要借钱生活吗?”

“他哪有钱请律师?”

“寻常自首罪犯也不会想着提前给自己找辩护律师,多数都是等到快开庭了,官方给安排的法律援助。”

“这案子才开了多久...他就有律师了!?”

没钱,没身份,没地位。

三无的情况下,最起码要等检察院起诉后,才有律师接受法援案件。

而这种完完全全杀人的案子......

你想靠钱找律师,那会是一笔天价!

“是孙虎给找的。”

李剑回道:“孙虎说,朱大力跟了他十几年,所以专门找了律师给他辩护...用来认罪。”

孙虎给找?

这...逻辑上倒是说得过去。

毕竟18中·案时,那个脾气火爆的包工头,就自己出了二十万找徐德给自己的工人报仇,且一点回报都不图。

只是......

“有点问题。”

徐德眉头皱起,眼神中流露出思索之色。

之前。

他肝技能【‘知行合一’】的时候,曾思考过。

资本是逐利的。

或者说,不只是资本,而是近乎所有人,‘赚钱’就近乎等于‘逐利’,只是获得利益的方式不同罢了。

孙虎这个级别......

他要是想降低自己‘薄情寡义’不愿帮朱大力的影响,其实很简单才对。

给其余工人发个福利,并且说朱大力是自讨苦吃,完全能以小成本的方式抵消掉找律师的。

其次。

如果是因为感情,对方跟了自己十年,孙虎重感情。

那么...也不该是直接认罪啊,人家家里还有孩子,最起码得争取一下减刑吧。

“这...朱大力不会是替死鬼吧!?”

一侧。

林月迟疑着说道,美眸中满是诧异。

杨兵则是摇摇头,提出另一个角度的问题。

“不太像。”

“这是杀人啊!”

“张木山17岁,是未成年人,还是傻子,残障人员,在重罪里都算是重罪。”

“这个罪认下来,那就真是‘替死’了!”

替死鬼只是形容词。

比如你给其余人扛罪责,担罪,这可以说是替死鬼。

但......

如果对方是死刑呢!?

如果说,这个罪扛下来,你近乎必死呢!?

你就会发现,愿意担罪的人会少许多许多,近乎没有......

而在法律里。

人权只有提高,没有降低。

举个例子。

你杀一个老人,和杀一个青年人,哪个判的更重?

从逻辑上来讲,你杀个青年人,对方能活到八十岁,你凭空夺走了对方五六十年的寿命,并且对方还要养家糊口。

而老人,对方本身就命不久矣,如果抛开道德情感因素,单看利弊,老人还只是个负担。

所以,理论上从应该是杀青年人更重。

但......

实际上,是杀老人!

为什么?

因为老人是弱势群体,你杀老人,就是杀弱势群体,司法会认为你欺软怕硬,你是个专门欺负这类人员的人!

所以,必须需要铁拳狠狠进行惩罚。

至于寿命?老人本身寿命无多?

司法上没有寿命无多这个概念。

有的,只有两个。

活着,以及死了。

综上所述。

“张木山既是残障人员,又是未成年,还是恶意杀害,哪怕是自首...只要掏不出辩护法理,有八成概率是死缓!”

“剩下两成不是有期,而是死刑!”

“真要是替死鬼,对方连这罪都敢替!?”

杨兵狐疑。

死刑啊,最轻都是死缓。

死缓...哪怕没死,缓期过后也是无期,最少要呆几十年。

朱大力现在才三十岁,待个几十年,一辈子都没了,出来后估摸着六七十岁...又或是直接老死在监牢里。

这种罪,是能随便替的!?

众人沉默。

这个逻辑很更通俗易懂,这也是为什么,李剑张倩会怀疑案情可能属实的原因。

直到......

“借条?对方有借款的习惯?”

“那...有还钱的习惯吗?”

恍惚间。

徐德突然找到个很新奇的角度,开口询问。

李剑顿了顿,抬头,便见对方眯了眯眼,盯着自己。

李剑摇摇头。

“没有。”

一般民间还了钱,就会将借条直接烧掉或是撕碎。

严密能掏出那么多借条,无非是还没还钱。

“时间呢?”

“最早一张借条的时间是多少?”徐德又问。

这下。

李剑迟疑起来,一侧的张倩倒是还有些印象,想了想,开口道:

“2001年,12月份的。”

“距离现在有一年半的时间了。”

“除此外,还有一些找银行之类的个人贷款,能借的全借了个遍......”

一年半......

“在此之前呢?他有借钱习惯吗?”徐德又问。

张倩摇摇头,“没看到其余时间的借条,也没人说过。”

“朱大力有什么不良习性吗?吃喝嫖赌?”徐德问。

这次李剑回道:“没有。”

“朱大力有个老婆,还有个五岁的儿子,平日里很节俭,没什么不良习性。”

一番话落。

“也就是说......”

“朱大力没有需要钱的不良习性,且2002年12月份之前,他没有任何借钱的习惯,但从12月后,他莫名其妙的,突然开始不断的开始借钱,甚至没还过哪怕一笔......”

“除此外,就连银行的钱也都借了!?”

徐德眯了眯眼,呢喃着。

一个人。

不缺钱,不需要钱,但突然开始借起了钱。

甚至,现在还卷进一个疑似替罪的案子,这罪一旦替了......

板上钉钉的死缓!

那么话又说回来了。

在假设,这起案子真的就是替罪的情况下,那么......他怎么敢的!?

沉默的氛围内。

徐德缓缓开口,提出一个问题。

“朱大力不怕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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