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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跑法庭抢劫去了!【二合一万字大章!】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字数:1.25万字更新时间:2026-09-16 10:56:40
第292章 跑法庭抢劫去了!【二合一万字大章!】

具体呢?

具体的话......

“一审败诉,二审维持一审,法院裁定,保险公司那边属于正常的与公司合作关系。”

“而银行那边,目前给出的口吻是‘在购买保险之际,就询问过对方意见’,并且,其行为是员工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

“目前,有关银行的一审还在进行,但...说实话,一审极有可能拖个一两年年。”

林国栋缓缓开口说道。

他的话像是一记闷锤,敲在众人心头,令人眉头蹙起。

保险公司无罪?

是了。

在司法上,责任是分割的,有时候,哪怕你明知道一些事情就是对方所做,却无法利用法律来宣判对方有罪。

就海城这起案子而言。

如果你要宣判保险公司有罪,需要返还全部的金额,那么,它的罪在哪?

非法集资?

不,首先,保险公司是合法的,每一笔钱的来源都有理有据。

从理性角度,不偏向任何一方来看。

保险公司所做出的事,就是对方与银行存在合作关系,银行推荐保险,每有一人购买保险就按比例给人头费。

违法点在哪?

哪里违法了!?

这并不是什么非法行为,全国,甚至是全世界的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有深度合作,这点很合法。

既如此,那你凭什么判对方有罪,从而返还全部资金?

说是被诈骗的?

不,首先,部分银行的责任那边难以定性诈骗,因为对方仅仅只是话语模糊,利用认知差来捞钱。

其次。

“银行在推卸责任,对方认定是员工个人行为所致。”

“如此,目前的状况就是,银行无责,保险公司无罪。”

林国栋拿着筷子的手垂下,他说的并不详细,但也不需要说的太详细。

毕竟在场的人全都是聪明人,听得懂。

“哪怕是真要解约,也只能拿回三成的存款。”

“毕竟,保单上的名字,是受害者亲自所签,也是他们画下的手印。”

林国栋缓缓开口,声音听起来较为平静,没什么情绪。

银行有责,那至少也是数年后的事了。

什么,为什么会是五年这么久?

要知道,法律对法院审理一起案子是有时限的,比方说一起民事案件,理论上,最慢也就是6个月,如果院长再批6个月,加上上级法院批3个月。

那么,一审最慢也要15个月内审完。

二审理论则是最慢6个月。

两个月加起来也就一年九个月罢了,哪里要到五年?

因为......

这还没算‘司法鉴定、审计、公告送达、调解中止、中止诉讼、等待另案结果’等等一系列的时间!

哪怕是判了民事欺诈,追回所有钱...但问题也来了。

银行是可以当老赖的!

没错,银行也可以做老赖,可以赖着许久才还钱。

“可是,哪怕这样,钱最终不也是能到手的吗?”

林月眨了眨眼,她脸上流露出狐疑,筷子抵住自己的嘴唇,满脸的疑惑。

“银行那边不可能逃得了‘民事欺诈’,而民事欺诈一判,理论上,哪怕对方做老赖...十年内也能将钱全都拿回来吧。”

“到那时,不是又免费享受了保单,还能得到赔偿吗?”

银行一旦定性为欺诈。

那么,哪怕保险公司的合同没违法,且还没到保单到期时效,但钱依旧会全额返还。

“呵呵,月亮,你怎么不问问你旁边的徐律师。”

一侧,坐如松树的陈老缓缓开口,他看了看对方一旁的徐德。

“你想,他怎么不问这话?”

听到动静。

林月扭头看向徐德,却见徐德此时正愣神,压根没注意到这点。

她顿了顿,放在徐德手里那精致的手掌,此时食指挠了挠对方的掌心。

徐德回过神来,还以为是对方在挑衅自己,当即一捏。

林月有些羞恼,娇嗔道:“你怎么还走神!?”

“啊?”徐德一愣。

“就是钱明明都能拿回来,但...案子却看起来很悲观的样子。”林月重复一遍。

话落。

徐德则是想都没想,脱口而出道:

“笨蛋。”

“你能想到这点,那些研究法例作恶的人为什么会想不到!?”

“你先想想,你存钱的银行,是怎么赚到钱的?”

银行...怎么赚到钱的?

可能多数人想过一个问题。

也就是,如果一千人存进银行一千万,那么,十年后,银行依旧会给你一千万,这就是不赚不赔。

甚至,因为利息的存在,十年后给予你的就不止是一千万,还得倒赔进去几百万!

这分明就是个赔钱买卖,但为什么,还会有银行靠着加息而不断求着别人来存钱?

“理论上来讲。”

“银行类似一个庞大的、稳定的、不会跑路且有执照会给你兜底,有现金流支持的各类营业项目......”

说着,徐德顿了顿,吐出一个骇人的字眼。

“庞氏骗局。”

庞氏骗局!?

林月一顿,旋即眼眸中流露出惊愕,明显是被对方的角度给吓到了。

什么是庞氏骗局?

举个例子。

如果。

现在,你设立一个存钱项目,别人给你一百万,一年期满,你给他一百万的利息,总共给两百万。

起初,是第一个人被吸引,给了你一百万,随后开始计算一年。

一年后。

你给的出两百万吗?

给不出!

但如果。

在这一年的时间内,又有第二期、三个人被吸引了过来,合共给了你三百万,那么此时,你手里,就有了四百万的本金。

你掏出两百万给第一个人,是不是就留下了两百万?

但同样的,你给不出第二起,六百万的承诺!

可是,如果说有第三期呢?

第三期,又被吸引来了10个人,你用第三期的本金给第二期的3人兑现承诺。

之后第四期给第三期,第五期给第六期......

等到最后,最后一期的人实在过多,又或是所有人叠加起来的利息实在是找不到钱给了。

于是,你突然不给兑现了,直接跑路!

这就是庞氏骗局。

银行呢?

代入一下,所有人都把钱投进银行,还都要给利息,它凭什么能一直屹立不倒?而不像庞氏骗局那样,利息层层加码之下,最终没钱归还,随后跑路?

“庞氏骗局?这......”

林月惊愕,她想说错的,但思考一下,但从对方说的表面来看,好像确实一样。

只不过......

“我说的仅仅只是相似,但实际上,底层逻辑还是不同的。”

“否则,银行早就跟骗局一样开始暴雷。”

徐德缓缓开口,说出的话算是安抚了一下对方。

他稍稍组织一下语言逻辑,便道:

“银行和庞氏骗局,底层逻辑不同点在于,银行会创收。”

“庞氏骗局无法给予投资回报,兑现承诺,所以称之为‘骗’。”

“但银行不同,银行可以将现金流动起来,创造价值,有盈利业务。”

“比如说信用贷款给别人,如:一千人在银行存了一千万,一年后连本带息,银行要给予一千一百万。”

“而在这一年内,银行将这一千万又以信用贷款的形式,贷给别人,一年后,到手一千二百万,还完利息,也还能剩一百万。”

“除了贷款,还有投资、房地产、实体产业等等。”

徐德简单举了几个例子。

至于。

为什么,海城案件受害者哪怕十年后拿到全部存款钱,但还亏......

“你有没有发现,银行厉害的点在于,它可以拿出一堆现金,前去置办盈利业务为自己盈利?”

“比如说,那放贷收回来所多的一百万?”

徐德眉头一挑,开口说道:

“保险公司也是如此。”

“公司将受害者的总金额1亿元,在这未还款的十年内,先后进行投资、房地产等业务,你觉得他们会赚多少?”

“不说别的,这一亿单是放在小银行银行,那些利息是多少你知道吗?”

“五年,一千六百万!十年,三千二百万!”

“保险公司如果只归还本金,那么,这三千二百万便属于保险公司所有。”

说着。

徐德本想摆手。

但想了想,还是只摆出右手,稍微晃了晃,便继续道:

“你看,这一来一回,公司多了三千二百万现金。”

“公司很赚!”

“但这是违规所得的三千二百万,他们赚了,必然会有人出现损失。”

“也就是国家损失,但国家损失是所有公民所平摊损失的总称!”

也就是所谓的空手套白狼。

这是第一点损失!

而第二点......

“而哪怕是足足三千二百万的现金利息...也是这1亿元,最令人不屑的用法!”

“投资、实体产业,无论哪种,最终,赚的都绝对比一亿元要多!”

十年啊。

在2003年,给徐德一亿元本金,他要真想撂挑子不干律师,拿钱投身商界,十年后他连本带息给3亿都不眨眼的。

此外......

“第三点,钱会贬值。”

“同样的钱,时间不同,也是有区别的。”

徐德突然又开口:“十年后,你觉得钱会贬值成什么样?”

钱会贬值,这点很重要。

举个例子。

你在人均年收入800元的1983年,借了1000块钱,这时候,你还款压力大吗?大,因为这至少要你不吃不喝一年多才能还款。

而等到十年后,人均年收入在3400的93年,你这时,再还十年前的1000元呢?

你会发现,突然变成自己四个月不到的工资了。

于是,你接着再等。

而到了人均工资14000的2003年末尾。

你突然发现,这原先一年都攒不到的1000元借款,竟然连自己一个月的月收入都不到!

而你环顾四周。

你发现,你的工资水平在社会里并未提档,你的阶级没跃升,你还是你。

但钱,却实打实的稀里糊涂就还了回去。

“虽然,哪怕这些钱放在受害者手里也会贬值。”

“但,这种贬值是社会的正常现象。”

“而被他人违法夺走后,再等贬值了归还,这就叫违法犯罪,金融、民事双重犯罪!”

徐德语气严肃,简短的几句话,就将事情说的很是清晰。

“国家和公民层面所亏损的,是他们违法所窃取的前两条。”

“受害者所亏损的,便是第三条。”

“更别提,这未还款的十年内,他们是真拿不出钱。”

“孩子上学?等钱到手孩子都该结婚了!”

“老人看病?什么病能在没钱治疗的情况下抗10年?”

比如说。

海城那个针对保险公司起诉的受害者,对方检测到母亲患有急性病。

如果,没有存款变保单这件事出现。

那么。

母亲有急性病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拿钱去治病。

但现在呢?至少也得五年,长时间得十年,这期间对方母亲靠什么活过去?活不过去的!

“总的来说,这件事...很严重。”

“但保险公司表面上没任何过错,客观上也不存在任何物理证据。”

“而银行那边,又在划分责任。”

“所以.....难搞的很。”

徐德摇头。

闻言,林月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片刻,最终沉默下去,没再言语说话。

还是那句话。

部分犯罪者...他们比司法从业人员还了解法律!

并且,一部分法例先前是没有的,之所以诞生,就是因为犯罪者找到了原本法律的bug,随后拿这条法例当补丁罢了。

这也是为什么徐德认为法律是一坨屎山代码的原因。

“不错,你要是混学术圈,我说不定会招你做学生。”

身侧。

林国栋听完徐德的话,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许复杂。

说实话,他对对方的印象不太好。

至于为什么......

林国栋看了看一侧自己那养大的闺女,心中五味杂陈。

但为什么不是纯负面印象,只是复杂......

无他。

这个律师虽然道德存疑。

但天赋能力属实过强!!!

比方说,林月上年跟他提到过的拐卖案,带母亲去偷孩子是否违法。

实际上...这真违法。

是的,这是违法,徐德已经擦了边,哪怕母亲有抚养权!

为什么?

因为隐私权、打架斗殴等等一系列已经将所有出格的事给锁死了,不说别的,单是侵犯隐私权。

哪怕这个孩子不属于对方,但你无授权,私下进入了房门。

那么,家属就有权利起诉,直接吊销律师执业证都很合理。

更别提被发现后,争夺孩子产生的打架斗殴,这责任会算在律师和委托人头上。

除非和徐德那样,是孩子自己要求将他带出去,随后,由母亲‘带走’。

而他。

则是一个热心路人,看到上锁的房门且发现里面只有孩子一个人独处,孩子很危险,加上孩子要求自己出来,随后将其‘救走’的朝阳群众罢了!

“呵呵,林教授...徐律师怕是和你不怎么适配啊。”

陈老忽的缓缓开口。

不适配?

不等林国栋开口询问些什么,恍惚间,便又见到对方再次开口。

只见,陈敬山缓缓开口道:

“徐律师...听月亮说,这几天你你们律所有一起刑事附带民诉案件,是由你负责?”

徐德顿了顿。

旋即点点头。

“是一起诬告性侵敲诈案,被告人是原告的养父。”

“有过了解,目前来看,案子没什么解决办法,林教授有个课题,是围绕强奸法例进行的。”

陈老点点头,表情看起来很平静,旋即他微微一顿,又道:

“这官司...你有什么办法吗?”

闻言。

还不等徐德开口,身侧的林月却率先一步开口了。

“理论上讲,可以无罪出狱。”

只见她从那副微微失落的画面回过神来。

此时又恢复到先前那副平淡优雅的淑女画面,此时抿了抿唇,开口道:

“幼稚鬼虽然幼稚了点。”

“但他脑袋很好使,想到了一招以毒攻毒的办法。”

以毒攻毒?

“什么办法?”林国栋微微一顿,眉头皱起。

强奸案难以取证,以及立案门槛问题一直是司法的难题。

如果你需要足够的证据才能立案,那么无数受害者会得不到正义的声张。

你降低立案所需的证据门槛。

那么,就会出许多的诬告。

两者间反复横跳,除非科技跃迁式进步,否则,这问题压根就得不到解决办法。

眼下,徐德竟然能...无罪?

怎么做到的!?

林月赶紧开口道:“原告人指控的是,6月13号当晚,对方被被告人强奸。”

“然后现在...被告人的妻子,也起诉对方,在6月13号当晚对她进行了强奸!”

也...也起诉?

林国栋刚想说些什么,但下一秒却当场愣在原地。

紧接着,脸上流露出震惊之色。

别说他了。

此刻,就连身侧的陈敬山,也是微微抬头,愣了又愣。

好家伙,用强奸对付强奸!?

果然是所谓的以毒攻毒啊!

“妙,妙啊。”

林国栋喃喃开口。

“立案门槛低,那么,强奸就能立案,一立案,两案就会合并。”

“妻子适当出示证据,只要出示的证据比诬告者多且限制在一个地步,那么,对方起诉依据就会被破坏,法官陷入到一种难以抉择的境地。”

“既无法构成诬告者有罪,也无法构成被告人强奸了妻子。”

“那么,最终只会因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而无罪。”

“这招实在是......”

说到这。

几人的思路越来越畅通,最后,就连陈敬山都没忍住,点头赞叹道:

“确实妙啊!”

这种鬼点子...确实足够无解!

试想一下,如果现在自己是张伟,面对这种局面,能怎么破局?破不了!完全破不了!

陈敬山和林国栋亦是如此。

不过.......

“我不准备打无罪。”

突然的,饭桌上,徐德莫名说了一句。

不...不打无罪?

林月一愣,下意识看向身旁的人,俏脸满是不解。

不打无罪?

怎么可能,这案子目前就三种结果。

一,被告人张承无罪,两边都事实不清晰,构不成指控,皆大欢喜。

二,认定张倩受到强奸,被告人张承犯下强奸罪,起步三年。

三,认定妻子刘钰遭受强奸,张承依旧犯下强奸罪,起步三年,存在缓期可能。

不打强奸,那就是有罪。

所以,是认定张倩被强奸?

不可能!

徐德哪怕是脑袋失了智,也不可能往这方面打。

那......

“你要干什么?你总不能,让法院判刘钰遭受到强奸吧!”

林月瞪大眼眸,不可置信地看着他,搞不懂对方究竟在想什么。

这话落下。

别说她了,就连身侧的林国栋与陈敬山,也是眉头皱了皱。

从刚才林月口中所说来看。

这套行为就是打法的最优解了...总不能对方放着最优解不去选,反倒是给自己找麻烦吧。

而徐德自然没有这方面的癖好。

所以......

“如果,被告方无罪......”

“那么,案子打的也只是表面功夫。”

徐德淡淡开口,他先是夹起一块肉放在林月的碗中堵住对方的嘴,旋即缓缓解释道:

“司法,要做的不只是让无辜者无罪。”

“更要让违法之人自作自受!”

“就这起案件而言。”

“被告方张承,收养了女方张倩足足18年,供养对方上学,给对方买衣服,涨见识。”

“结果呢?结果,对方却将家里巨额资金转移到自己亲生父母家,甚至还妄图将房子卖掉!”

“除此外,她还让自己的养父,被关进看守所足足两个月。”

徐德说着,语气很是平静,很明显,这不是临时起意。

明显一早就给自己的制定了一套行为计划!

“两个月啊,被起诉强奸的罪名住进看守所足足两个月!”

“出来后,工作怎么办?社会上的闲言碎语怎么办?”

“没办法!”

徐德语气多了一丝严肃,听起来反倒令人感到些许愤怒。

是的。

案件若是无罪,那么,2003年,还没被信息大爆炸而洗礼过的普通人,九成人会判定张承确实强奸了,只不过是找了个好律师。

对方出来后,百分百会遭受到闲言碎语。

接着就是工作出问题,以及,连带着邻居也开始嚼舌根。

而这......

“加害者付出了什么?”

徐德忽的丢出一个问题。

旋即,视线在周围扫去,看着周围几人,再次询问一遍。

“张倩,付出了什么代价!?”

代价?

几人蹙起眉来。

没代价。

是的。

张倩,就是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性侵的诬告成本很低,多数案件都是被裁定‘证据不足’,而不是‘捏造虚假证据’来判案。

所以,诬告者可以0成本的诬告他人,以极小的代价撬动巨额利益!

就本案而言。

张倩将张承告上法庭,在看守所住了两个月,对方家里的钱也被自己掏了许多。

甚至还险些给对方判刑!

结果,徐德来了,仅仅只是给张承做了一个无罪辩护,这就满足了?

这就决定,公道来了?

不。

这是本该如此!

“代价,必须要让对方承受相对应的代价,这样,才算是‘公道’!”

徐德语气异常坚决,他眼眸中神采坚定。

好似,自己不是个律师,而是个敲锤的人。

“否则,低成本的造谣...不,甚至是0成本,已经索取部分利益的诬告而不付代价,这叫‘偏袒!’”

“这对我的委托人来说公平吗?”

“不公平!”

“而我收了他的钱,在明知如此的情况下,却不帮他摆平这件事...那我就没有任何的职业道德!”

徐德是个很有道德的人。

你别管检察官和法院,以及对手甚至是社会认不认为他有道德吧。

你就看他律所的名字,带不带‘德’字!

所以。

他自然也有极强的职业道德。

假装看不见自然不可能,既然自己知晓,还拿了对方的钱,所以......

“我得解决这件事。”

“既维护受害者应有的权益,也要得到加害者的赔偿且让其罪有应得。”

徐德缓缓开口。

说了一连串的话,终于是有了喘息之机。

这番话......

说的对吗?

对的。

太对了!

这简直就是司法建立之初的理想根本啊!

“是这样的,对,孩子......”

身侧的林国栋听得那是血液隐隐发烫,就连呼吸都有些急促。

他是个法学理想主义者。

甚至,从一开始,林国栋就知道自己是理想主义者。

什么是法学的理想?

公平公正!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传承百年甚至千年,简朴至极的话,就是法学的最终理想!

他们想让所有受到强奸、但苦于没证据的受害者得到司法的庇护。

但,让他们维护权益的同时,却又会伤害到其余人。

可不这样做,却又只能坐看道德沦丧,司法成为小丑。

法律就好似双刃剑,伤害不会消失,只会转移到其余人身上,就连林国栋,所谓的课题也只是想个能尽量让人少受伤的想法罢了。

几十年来。

他早就从当初的理想派热血小子,变成现在甚至有些抑郁的中年教授。

本以为理想终究只寄托在‘幻想’上,谁承想.......

现在来了个天赋极高,高到溢出可谓此生仅见的行动派的人。

而他,此时在高呼自己毕生的理想!!!

这怎么能不让林国栋激动?

“没错,司法就该是公平公正,扬善的同时还要惩恶!”

林国栋语气激动,满是赞叹。

此刻。

他再看徐德,眼神可谓焕然一新。

全然没了先前那种苦涩与复杂,取而代之的,却是相逢甚晚,宛若看待苦觅几十年,终究找到的知己一般的视线!

至于林月?

自己家养的猪妞罢了!

林国栋的视线热络无比,同时,内心也在悔恨,这种人竟然不是自己儿子,这要是自己亲儿子......对方指哪他打哪,丝毫不带犹豫的。

如此想着。

就在林国栋琢磨,徐德既然是个孤儿,那能不能认自己做父亲的时候。

突然的。

“咳咳!”

陈敬山作势咳了两声,打断众人的思绪。

只见,他将话题重新扯回,此时缓缓开口道:

“所以......”

“这跟你不准备做无罪辩护有什么关系?你不打无罪,还怎么做到你所说的‘善有善报’?”

闻言。

几人反应过来。

是啊!

虽然说,徐德说的确实在理,是对的。

可,对方先前说不打无罪,那就是让受害者被判有罪,有罪还怎么做到他刚才所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总不能是一句空话吧。

林月狐疑的看着徐德,歪了歪脑袋,当然,口中也没为了拒绝排骨肉。

至于答案......

“我只是说不打无罪,但也没说是有罪。”

徐德摇摇头。

“司法不就有罪和无罪吗?”林月咽下东西后,诧异的开口。

刑庭辩护,理论就两个。

一是有罪,削减判罚,也就是从轻辩护。

二是无罪,字面意思。

哪还有第三个选项?

“有的!”

“民事案件,还有民事庭审中的‘过错’!”

徐德嘴里突然蹦出几个字,只见,他眸中闪烁出精光,像是一只狐狸在算计人的视线。

“也就是第三个答案。”

“民事过错!”

多数人可能想到一个事情。

那就是。

只要在法庭上,你是被告人,你被判了,那么,档案上就会落下污渍,随后你子孙三代无法考公。

首先,这是错的。

只有刑事犯罪才会有记录,民事过错不会!

其次,刑事犯罪也只会影响大部分的考公,比如军警,有一部分岗位,是不查这个的。

而本案的话......

“首先,我手里目前有多条佐证。”

“一,被告人张承,买酒的凭证,以及6月13号当晚,对方还未喝完的酒,可以判定对方确实处在醉酒状态,张倩从未说过自己被强奸时,被告人喝了酒。”

“尽管此时无法证明,但我要做的不是驳回张倩,而是符合刘钰。”

“刘钰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她必然会控诉对方当晚喝酒进行粗鲁动手,那么,这就形成了第一个闭环。”

“二,对方的体检报告。”

“案发前夕,双方曾因怀不上孩子而苦恼,于是去医院多次体检,所以,理论上因这件事,双方强行发生关系是很有可能的。”

“三......”

这几天徐德调了不少证据。

足以应对此次案件了!

但话又说回来了。

“可...这所做的一切,不就是在认定对方是在强奸吗?”

林月狐疑。

“不,指控是指控,实际做了什么,以及最终判罚,这是三种不同的事情。”

“刘钰指控的是强奸,我给出的证据是当晚刘钰与张承在家中行夫妻之礼。”

徐德摇摇头,再次给对方把界限划分清。

“随后,才是法官是否判定强奸!”

“这点,则是要靠双方的口供进行询问最终做出抉择。”

“猪...啊,林律师,你觉得,刘钰会怎么说?”

三个东西界限很明确。

前两条很好理解,就是给一个框架,让法官认定,6月13号当天晚上,张承粗暴的对刘钰做了‘蛄涌蛄涌’的事。

但,这个‘蛄涌’的粗暴程度,却是要靠双方辩解的。

刘钰会说张承很粗暴?

不。

不会的。

张承也不会说自己强奸了自己老婆。

那么......

“就会出现一个,所有人都没预料到的事情。”

“也就是...降级宣判!”

徐德推了推眼镜,眸中冷静,语言清晰,逻辑十分鲜明。

“刘钰会指控强奸,但法官会不认定这是强奸,从而,刑事庭中不会判决被告人张承达成刑事罪责!”

“法官会判什么?这得看强奸罪的下级是什么!”

降级宣判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但不是指的原告人降级指控。

而是法官降级宣判!

比方说。

公诉方指控故意杀人,但法官却判了故意伤害;公诉指控故意伤害,法官宣判打架斗殴。

宣判比指控低一级,就是降级宣判。

与强奸罪类似,但罪责没达到强奸的则是......

“也就是【民事侵权型婚内强迫性行为】!”

“法例依据分别是:《民法典》第1003条‘身体权’、《民法典》第990条第2款‘性自主权’、《民事》第1032条、1033条‘隐私权’......”

徐德一连开口说了许多条法例,却都是民法。

民法是什么?

民法是可以‘撤诉’‘调解’‘赔偿’的!

所以。

总的来说。

“只要,法庭认定,被告人张承,没有触犯刑事犯罪。”

“但却构成民事过错!”

“那么,同样可以裁定张倩在6月13号当晚没有被强奸过。”

“而法院会在闭庭后的第一时间,对对方立案处罚,且因为已经裁定,所以,她近乎已经是被判刑,只是需要一定时间商量刑期!”

“同时,我方委托人将会获得高额赔偿!”

“综上。”

徐德将脑子里的思路说出来后。

“就达成了一个圆满的画面。”

“1,被告人没有刑期,在刑事上,属于‘无罪’状态!”

“2,双方立场调换,以被告人的身份,反向将原告人张倩以诬告进行定罪并且索赔!”

“3,没有任何利益损失,民事过错的赔偿可以内部消化,资金不会外流,且也可以‘因法院调解从而放弃索赔张承’,也不承担民事赔偿!”

这套逻辑有点绕。

但总归就是这个意思。

而在他说完这些话的时候。

他整个人像是对司法的理解更为深刻了一点,并且,先前一些模糊的地方,也愈发清晰。

当然。

他自己都如此了。

更别提周围人了。

林月已经听傻了,歪着脑袋大脑一片空白。

什么叫......

被告给原告定罪?

什么叫,你在刑事庭打民事案件!?

什么又叫,庭审结束后,立马拿下原告人张倩!?

甚至,因为给被告人定的是民事过错而不是刑事,哪怕后续张承和刘钰真的生了个孩子......

他甚至都不影响孩子参军考公!!!

还能索赔!

这算什么?

一起刑事辩护,一份加强,却一次性给委托人,打完‘辩护、刑事追责、妻子刑事质控、民事索赔’四起案件?

未免太负责了点......

律师这行业,要是需要给委托人负责到这个地步,怕是一个市也找不出几个人吧。

经受过徐德一年时间洗礼的她都如此了。

更别提另外两个了。

“你...我......”

林国栋听愣了,愣在原地,对方的话给自己大脑干宕机了。

他知道对方是有点狂野行动派律师,但这......

未免太过狂野了点!

最终,他无奈道:

“我也算是明白,为什么你要给自己留一条厨子的路了。”

“合着...这是早有预料,觉得自己执业证会被吊销了。”

好家伙。

对对方来说,万米高空是的钢丝绳跳舞都算安全的了。

难怪先前说什么,以后律界混不下去就做厨师。

合着这是自己对自己有b数,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吊销执业证啊!

“其实...其实我只是觉得以免以后脑子不好用了,就做厨子而已。”

徐德则是抽了抽嘴角,给自己辩驳着。

“你看,主持都没说什么。”

陈敬山?

林国栋扭头看去。

陈敬山道:“这案子你预估多久会结束?”

“很快,信息什么的都很齐全。”

徐德想了想,回应道:

“今天检察官就会接手,短时间就会并案,案子本身就处于开庭前夕,据我所想,应该...十天内,一审结果就能出来。”

十天一审?

陈敬山想了想,基层法院,那些可能脑子都要被案子烧糊涂的法官,忍不住嘴角一抽。

让他们处理这种玩心眼的律师的案子......

也真是为难他们了。

同是法官,此刻,陈敬山竟忍不住有些感同身受。

片刻后。

就见,陈敬山此时感慨万分的点点头,他深吸一口气,唏嘘道

“可惜,我当法官的时候,没在法庭碰到过小徐这样的律师啊。”

陈敬山一边站着,一边感慨的说道。

“不然,那审判台上的法槌,兴许也能有第二种用法。”

对方以前是法官,根据已有线索推断,身份格位好像还挺高的,所以说这话不奇怪。

只是......

徐德眉头一挑,好奇道:“法槌?除了敲桌子还能有什么用法?”

陈敬山直言道:

“敲你脑袋!”

徐德:......

“哈...哈哈,那还是算了,锤子不结实。”

徐德缩了缩脖子,将林月护至身前,却没半个打消自己行为的念头。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自己有罪换对方也被定罪?

还是只打无罪,将本该如此的看成‘胜利’?

不。

徐德是个有道德的职业律师。

所以......

他既要又要还要!

总之,这个庭审前的夜晚,在陈敬山最后一句话中结束。

“你这不是去打官司......”

“你这是跑法庭上合法抢劫去了!”

......

ps:如题,这章1w字,所以发的有点晚,算是二合一的章节,之前请假少更的一章算还上了,多更的两千字也不算今日的正常日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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