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你也发现了?”
“娇娇的确比刚来那时候白了很多,可能是我买的雪花膏好用。”
“看来等有空了,得再给娇娇买一瓶备着。”
“女孩子,还是白白净净的好。”
还不等林娇娇找到理由忽悠她大哥,张爱花便提前一步给她找好了借口。
其实,林娇娇并不知道自己一夜之间变白了。
因为她还没来得及照镜子。
可这会儿,大哥露出那般惊奇的表情。
就说明她这个白的,可不止止一两个度。
赶紧刷完牙洗完脸。
去屋里,拿出了大红牡丹的小圆镜子。
这一看,发现自己还真白了不少。
这脸上的皮肤,跟身上的差不多一个色儿了。
还别说,一白遮百丑。
再加上她本来就不丑,如今变白了,就更好看了。
喜滋滋的,往脸上抹了点雪花膏。
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白的那么快,可能白就是好事。
林娇娇把头发梳直,用剪刀修剪了一下分叉的发梢。
可能是这个月,她剪头发剪的比较勤。
原本很长的头发,如今只到了胸部下方一点。
但发质,也比以前好了很多。
今天她没有扎麻花辫,而是将头发全部盘到了头顶。
然后夹了几个小发夹,作为单调头型的点缀。
换上了张爱花给做的新衣服,一条过膝的连衣裙。
整个人显得干净又利索,漂亮又大方。
就连气质都发生了改变。
这会要说林娇娇是乡下人,怕不是已经没人信了。
比起乡下姑娘,她更像城里学生。
等换完行头走出房间,家人看他的眼神都是一亮。
“妹妹今天真好看。”
林国志差点看呆了。
天哪,以前还不觉得,现在是真的觉得自家妹妹好看。
要是他以后找老婆,一定要找像妹妹这样漂亮的。
这一时间,林国志的择偶标准都发生了改变。
以前只觉得到了年纪,随便找一个就行。
直到现在才发现,找一个漂亮的伴侣,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
当然,这只是他自己的想法。
他可不好意思,说出来给大家听。
“我家娇娇本来就好看。”
“娇娇,快过来吃饭吧。”
“一会儿让你三哥,载你去上班。”
“以后你大哥二哥直接腿走,反正他们两个是男子汉,多走点路不算什么。”
张爱花一张嘴,就拍板决定了自行车的归属。
林娇娇没有意见。
她不想走那么多路啊!
所以,就只能委屈大哥二哥了。
吃完饭,林国栋和林国志刚要出门。
林娇娇立马追了上去。
“大哥,你把这碗药喝了。”
“我早上听你说话有些鼻音,应该是要感冒的预兆。”
“你喝了这碗药,预防一下。”
林娇娇泡的是空间里的感冒冲剂,这药一点都不苦,反而带着点甜。
林国栋不疑有他,接过碗就把药给一口闷了。
喝完他才咂咂嘴。
“甜的?”
林国栋第1次知道,原来感冒药也能是甜的。
“这是感冒冲剂。”
“比苦药好喝。”
“好了,大哥你去上班吧。”
“晚上睡觉前再喝一碗,以你的身体素质,应该不会有问题。”
林娇娇冲着两个哥哥挥挥手,就想把碗送去厨房。
“小妹,你只关心大哥。”
“就不担心二哥也感冒吗?”
林国志有些吃味。
虽然他没有什么不舒服,可看着妹妹那么细心的体贴大哥,他就觉得不得劲儿。
即便他不需要喝药,也想得到妹妹的关心。
“二哥,你又没感冒。”
“呐,我给你一袋感冒冲剂备用,要是觉得不舒服的时候,用温水冲开来喝就行。”
林娇娇的这款感冒冲剂,上面就只有感冒冲剂几个字。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任何标识。
说明书都在盒子上呢,里面的包装比较简单。
不过别看它简单,药效可一点都不差。
她在现代里的那么多年,每次感冒都靠它熬过来的。
包装简陋,只是因为它价格便宜。
但效果比大牌子还好。
所以,林娇娇一直没有换过它。
“好嘞。”
林国志高兴地把感冒冲剂塞进兜里,然后给了他大哥一个得意的眼神。
那意思好像在说,看吧,妹妹还是心疼我的。
林国栋别过脑袋,不想看他这个中二弟弟。
两人谁也没再说话,沉默着出了门。
林娇娇没想到,自己给二哥的这袋感冒冲剂,却给二哥带来了一桩大机缘。
他用这袋感冒冲剂,换到了一次学车的机会。
原因是司机师傅家的孩子,因为年龄太小,吃不下药片。
又因为经脉过细,导致扎针困难。
一个小小的感冒,差点没要了孩子的命。
刚好林国志碰到了,就把这袋感冒冲剂给了对方。
没想到一直不肯喝药的孩子,却将一整碗感冒冲剂都喝进了肚子里。
当天晚上就出了一身汗,第2天就可以喝奶了。
可以说,林国志的这小小举动,几乎挽救了司机师傅家的幸福美满。
所以对方破例收他为徒,答应在下班的时候,教他练车。
要知道这个年代的司机师傅,可是很吃香的。
大车司机,那可是光耀门楣的岗位。
还是受人尊敬的身份象征。
就连将来讨老婆,都不需要费劲。
有的是女孩子巴巴的贴上来,可以有更多选择。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此时的林娇娇,已经来到了图书馆。
这年代逛图书馆的人不多,所以她的工作特别清闲。
“孙先生,早上好!”
刚进门,就先跟孙存志打了声招呼。
“林同志,早上好!”
简单的打了个招呼,林娇娇就忙活开了。
她先拿抹布,把桌椅和门框擦了一下,随后又把地扫了一遍。
所以说没什么可扫的,可当她真的去扫,才发现角角落落藏了不少灰尘。
扫过的地,总会看着更加舒心。
打扫完卫生,林娇娇看了一眼孙存志,见这位孙先生又坐在原位看书。
似乎没有管她的打算。
林娇娇就学着昨天的样子,找了本感兴趣的书就看了起来。
只不过看着看着,她的内心就憋屈了起来。
这是什么无脑作者写出来的书,里面把男人捧到了天上,却把女人贬低到了尘埃里。
这样的书,怎么可能被收录进图书馆?
但为了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林娇娇还是把书给看完了。
整部小说不厚,却将女性丑陋化。
这要是被祖国的花朵看到,不得被传输坏的思想。
林娇娇心里愤懑。
于是抽出了纸笔,写了一篇名为女人能顶半边天的文章。
里面把男女的分工,以及女性的作用写了个清楚。
突出了平等的主题。
但凡看完的人,都将热血沸腾。
孙存志关注林娇娇很久了,从她抽出那本小说开始。
那本小说他看过两页,觉得十分滑稽,便扔到了角落。
原本打算清理出去的,可后来被别的事情耽误,所以就给忘到了脑后。
没想到这姑娘会选到这本。
且对方还耐着性子看完了。
中途的脸部表情丰富,将内心的不满,全都透过表情传达了出来。
孙存志很好奇,这姑娘会做些什么?
是把这本书丢掉,还是放回原位,假装不知道。
可他观察了半天,这姑娘自己气了好一会儿,就开始拿出纸笔书写了起来。
虽然不知道对方写的是什么。
但看那严肃的表情,僵硬挺直的身姿,就知道情绪十分激动。
孙存志一直在等,等林娇娇把文章写完。
听说这位的文章,可是见过京市的报纸。
真是个了不起的小丫头。
林娇娇压根不知道,暗中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盯着她。
她笔走龙蛇,为这篇文章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写完以后,把笔帽一戴。
随即拿起文章,欣赏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