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里,最大的赢家,就是假千金。
一点苦都没吃到,从小父母疼爱。
长大后又吃尽烈士家属的红利,苦全是孟欢代受,甜都让她吃了。
结局时,孟欢因为养父母曾经对她的好,放过真千金,把她踢出计划。
假千金,是这个故事里唯一活下来的。
包括孟欢像伥鬼一样的亲生父母以及亲哥哥,也都没逃过,一起被她送上西天。
虽然故事番外里,假千金接受不了生活巨大的落差,精神失常,没有办法正常工作,又被精神病男主以讨女主欢心为由给毁了容,她只能沦落到街头讨饭。
但最起码身体还不错,能跑能跳。
关键是她还活着。
这个结局,看的林传家不上不下。
这孩子太善良了,以后得让小敏多多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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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我会照顾好妹妹们的。”孟欢一脸郑重的许诺。
她穿着牛敏新买的棕色格子背带裤,牛仔衬衫短袖,棕色凉鞋,牛仔发箍。
看起来乖巧又伶俐。
牛敏蹲下身,双手轻轻地握住她的手臂。
“妹妹们不是你的责任,你现在是我的养女,也是这个家里的一份子。
妹妹有大人照顾,你只需要开心快乐的长大。
但…阿姨建意你和妹妹们好好相处,这对你的未来有好处。
如果你没有办法和妹妹们好好相处,阿姨以后都不带你见她们了。”
以后出了家门,会发现最大的人脉都在家里。
“好…”孟欢不知道该怎么回话,她语塞了。
小敏阿姨的话,好特别。
来福利院领养孩子的家长没有人这么说话。
但格外的坦诚,反倒让她觉得安心。
如果小敏阿姨说,以后会把自己当成亲生女儿一样看,她可能会很感动。
但不信任占大多数。
现在这样很好,小敏阿姨很好沟通。
“你先在这边住一个暑假,如果在这边生活觉得舒服,我会把你的学籍迁到沪市这里。
只是这样的话你和我就不能时常见面,但这不是没有好处的,在这边有更好的住宿环境,更好的餐食,更多元的教育资源。
想我的话可以你学校放假来首都看我,或者等我单位放假回沪市这边来看你。
和我在首都上学的话,你只能选择住校,我会每周五接你回家,因为我的工作比较忙,没有太多的时间照顾你的起居。
虽然你的自理能力很强,可以自己洗衣服,自己做饭,但你毕竟是小孩子,如果让外人看到我把你一个人留在家里洗衣做饭,会认为我在虐待你,没有好好对待烈士家属,会坏了我的名声,这与我领养你的初衷相悖。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牛敏尽力把道理讲明白。
她最满意孟欢的一点就是,这姑娘不矫情,能听得懂话,好沟通。
“明白了,我选择留在沪市,我会尽力和妹妹们处好关系,做一个合格的大姐姐。”
孟欢以前去过一次首都,冬天好冷。
她不喜欢。
“好,那我得给你挑一个学校…你等我一下。”牛敏推开房门,跑到楼上林传家的房间门口敲门。
“姐,欢欢以后就要住在这里了,选哪所学校好?”
林传家的脑子里边一下子蹦出来好多学校。
“你得先问孟欢想做什么吧,从事哪个行业?如果想要考特定的学校,可以从小读那个学校的附属学校。”
现在孟欢最好的朋友还不会因为意外死于非命,林传家会从源头制止。
现在孟欢的梦想还不是考上警校,让天底下所有的坏人都绳之以法。
“我去问问欢欢。”牛敏转身把孟欢从楼下带了上来。
“大姨好。”孟欢见到林传家立马乖巧打招呼。
“欢欢好,先坐下,和大姨说说你对未来有什么想法,我才好为你选择学校。”林传家身子歪倒在柔软的沙发扶手上,从旁边的嵌入式小冰箱里拿出一瓶牛奶给孟欢。
让孩子边喝边说,太矮了,得多喝牛奶才能长高。
孟欢在原本的故事线里长大了的身高是1米58,这严重拉低了林家女同胞未来的身高平均值。
“我想有钱,买得起房子,吃得饱饭。”孟欢没什么远大的理想,她现在的想法就是吃饱喝足,有个不会把她他赶出去的家。
“那就咱们家附近的小学吧,你的一个舅舅曾经在这所学校的初中部上学,如今已经在钟表国读书了。
这里离家近,上学交通方便,师资力量强,学生大多数都是大学老师和公职人员的孩子。
对了,因为离体育馆近,学校在地理位置上占了优势,所以这个学校的体育都是在体育馆上的,比其他学校的体育课更丰富,体育生特长生的成绩也更好。
先在那里读一段时间,要是不适应了,后面还可以换学校。”林传家对这所学校很放心。
这可是当初在故事搜索器里面给小志精心挑选的学校。
“好,谢谢大姨。”孟欢听到这是亲戚已经上过的学校,就知道这个学校不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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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姐,你的头发黄黄的,真好看。”林筠桢满脸羡慕地用白乎乎胖嘟嘟的小手摸着孟欢干枯发黄的发尾。
衬得孟欢发尾愈发的干枯发黄。
孟欢不明白自己的头发有什么好羡慕的。
这一看就是营养不良,没钱吃好的,才看起来黄黄的。
“谢谢你的喜欢。”孟欢笑得很勉强。
“你难道不觉得好看吗?”林筠桢不解,黄色的头发多酷呀。
长策的爸爸以前总染浅色的头发,但自从单位有了对于着装严格的规章制度以后,就再也没见过长策的爸爸染彩色头发和烫犀利的发型了。
“不好看,这样的头发代表贫穷饥饿,如果你喜欢的话,明天我去剪头发时可以把我剪下来的头发都送你。”孟欢已经迫不及待的去剪头发了。
她很想回到父母双全,头发还是乌黑油亮的时候。
“哦。”林筠桢懂,任何与贫穷划等号的审美,都不符合主流审美。
就和未昭爸爸喜欢黑色皮肤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