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车在四天后出了西北地界,完全放松下来的周景明依旧觉得,自己放弃在北疆采挖岩金矿的决定是正确的。
在牧业队路口专门设置临时检查站针对,就足以说明他被缉私队盯上了。
现在管理还没跟上的时候尚且如此,往后只会更难。
他也深知,批量性地将金子运出北疆地界,能成功两次三次,是钻了空子,次数多了,总有翻车的时候。
而这种事情,往往只需要被逮到一次,就能将他彻底打回原形,几年的经营付之东流不说,还可能赔上身家性命。
和武警、公安对抗,采用组织人手强行冲破关卡运金这样蛮横的方式,周景明更不愿意去使用。
在他看来,这种方式极其不明智。
对抗成功一次,那是上边不想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而一旦跟你认真计较,即使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得跪。
收手,用别的不会被盯上的方式赚钱,才是正途。
又过了三天,吉普车抵达锦官城,看到周景明将车子开往火车站,白志顺知道,周景明这是要送他去坐火车,他连忙出声:“周哥,先别去火车站,我想去你老家看看,认识几年,一直没去过,我得去认认路。”
他说这话的时候,言语间透露的,全是感激。
周景明想了想,这样的要求也应该满足,他当即调转车头,直奔江阳海潮镇葫芦嘴。
当天下午,车子驶过新修建的水泥路和石拱桥,李国华有些诧异:“这路和桥,是什么时候修的?”
“孩子出生,我回来的时候跟镇政府商量出资修建的,我不想我老爸风里来雨里去地给人摆渡,也是为附近村民提供些便利!”
周景明随口说了一句:“积攒点功德!”
赵黎给了个评价:“以后去镇上方便了,挺好!”
吉普车在家门口停下,周景明远远看到苏秀兰抱着孩子,在河边晃悠着,她应该没有听到车子的声音,不然早就赶过来了。
周景明下车后,冲着她大声喊道:“秀兰,哥回来了!”
苏秀兰闻声,倏地转身,朝着屋子看来,紧跟着抱着孩子,欣喜地迎了上来。
连续在车上折腾了几天时间,周景明收养了几年、第一次带回老家的金旺,下车后显得无精打采,看到苏秀兰,也只是以稍快的频率,象征性地摇了摇尾巴。
看到赵黎和李国华,苏秀兰不觉得奇怪,毕竟是一个地方的人,当看到白志顺的时候,就挺意外:“顺仔,有很长时间没见了!”
白志顺腼腆地笑笑:“嫂子好!”
周景明将孩子接过来,在他红扑扑的小脸上亲了又亲,小家伙只是眨巴着大眼睛,看着周景明。
只是三个多月的孩子,还没有多强烈的反应。
周景明招呼着三人往家里走,到茶房里坐下,周德同没有摆渡,茶房的炉灶也已经熄灭,不再像以往那样,总是用大铜壶烧着老鹰茶,只有在晚上有人来串门的时候,才又烧起来。
苏秀兰忙着取来柴火,将炉灶的火拢着,用大铜壶装了水在上面烧着:“要让你们等一等了,现在家里白天很少有人过来,也就没准备热水……肚子都饿了吧,我先去给你们煮点面条?”
白志顺连忙说:“不用,回到锦官城的时候,周哥领着我们去吃过饭,一路坐车回来,还不饿!”
李国华和赵黎则是更惦记家里,两人稍微坐一会,等不到水开,就接连起身:“我们先回家看看,晚点再过来。”
周景明知道两人心急,开玩笑地说:“回到家,悠着点折腾……顺仔也在,晚上领着各自的媳妇过来,咱们凑一起热闹热闹,或者,回到家见到媳妇,就领着一起过来了,让她们过来帮忙做饭,可不能让秀兰一个人忙。”
两人纷纷点头,然后挂着各自的包回家,也就大概等了一个小时的样子,两人领着媳妇接连过来。
那个时候,苏秀兰也刚背着背篼从镇上买菜回来。
四个男人凑在茶房里喝茶聊天,三个女人则是忙着杀鸡、烧腊肉、摘菜,也是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自家的男人都回来了,于三个女人来说,跟过节没什么区别。
到了傍晚,饭菜准备得差不多的时候,沈凤琴和周德同也从地里面回来,他们去放牛、打猪草去了。
刚一进院门,陡然看到屋檐下趴睡着的金旺,吓了一跳,沈凤琴惊问:“这哪来的大狗?”
休息了好一阵,缓过来一些的金旺也被吓了一跳,冲着老两口呜呜凶叫着。
周景明赶忙从茶房出来,将金旺叫住,揪着它的耳朵,给了它两巴掌,指着沈凤琴和周德同说:“这是我妈和我爸,是你能咬的吗?”
跟着,他又跟老两口解释:“这是我在北疆养在矿场上的天山牧獒,是那边最好的狗,我在北疆这几年,帮了我不小的忙。”
他知道金旺凶悍,未免出了意外伤到别人,忙着去找来绳索,打了绳套套在金旺脖子上,然后拴在屋檐下的柱子上。
这个家对于金旺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地方,它需要一段时间适应。
一回头,又见老两口盯上了被周景明放在窗台上站着的猎隼身上,见周德同试图伸手去摸,他赶忙叫住:“别乱摸,小心被抓到或是啄到,很厉害的,随便一下都得见血。”
“好好的养一只鹰干什么?”
周德同哪里见人这么玩过,看着都觉得稀奇。
“别看只是只鹰,打猎厉害着呢,能抓兔子,能捕狐狸,等有机会,让你们见识见识,在外面,这样一只猎隼,那可是能卖很多钱的!”
“多少?”
“十多二十万不在话下。”
“这么多!”
不止是周德同,就连沈凤琴听到这价格,也瞪大了眼睛,她冲着周德同瞪眼:“你可别乱摸,那么值钱,掉根毛都当我半条命。”
这话让周景明又无奈,又好笑。
不过,能让他们懂得珍惜,总是好的。
今天的晚饭,周景明第一次放开了喝,是重生回来,喝酒喝得最多的一次,也是最放松的一次,喝得酩酊大醉。
直到第二天,苏秀兰还不时瞪他两眼,嗔怪几句。
因为昨天晚上,她伺候醉吐的周景明直到半夜,累够呛。
难得来一次,白志顺被周景明留在家里,待了三天,去小镇上逛过,到河边去网过鱼,还到李国华和赵黎家去看过。
第四天,白志顺要回去了,周景明亲自送他前往锦官城火车站,临动身之际,他把苏秀兰也叫来:“跟我去锦官城,我们去那里住上十天半月!”
苏秀兰有些莫名:“去那么长时间干什么?带着孩子不方便。”
“这有什么不方便的,当是去游玩,嫁过来那么长时间,还没好好带你到蜀地最大的城市里面去逛过。”
周景明压低了声音:“你不是一直觉得没事儿做吗,就趁这一次进城,咱们好好寻两个火锅底料的秘方,等你学会了,把火锅店给开起来,也顺便把火锅店的铺面盘下来。”
听到这话,苏秀兰眼睛一亮,但同时又有些担心:“准备开在锦官城啊?”
周景明反问:“不开在锦官城,难道开在海潮镇?”
“生意肯定得在人多的地方做,才能越来越红火!”
他太了解锦官城将来的发展潜力了,到将来,那可是在国际上都有很大影响力的都市。
苏秀兰又问:“那火锅底料的方子,怎么找?”
“简单,我领着你进城,咱们一家一家的火锅店去吃,谁家的火锅好吃,咱们就想方设法买谁家的配方!”
说实话,上辈子周景明就没干过餐饮方面的事情,没有什么经验,但在吃这一方面,他还真没有亏待过自己。
好吃,永远是首位的,另外就是,价格得便宜亲民,才能聚拢人气。
见周景明这么说,同样没什么经验的苏秀兰也没有好的办法,周景明所说的方法,在她看来,虽然很笨,但很实际。
小两口找沈凤琴和周德同说了进城的事情,让老两口看护着家里,照管着金旺和猎隼,然后简单收拾些行李,叫上白志顺,前往锦官城。
中午抵达城里,周景明邀请白志顺寻了家火锅店,吃了一顿,这才送他去火车站买票,车子发动的时间是下午四点半,两口子趁着有时间,给白志顺买了几个罐头和一些糕点,然后一直在候车室陪着,直到进站检票。
周景明提着随身带着的帆布包,忽然发现自己的包重了不少,打开来一看,发现里面多了六根金条,不用想也知道是顺仔放在里面的。
可这是在火车站,金子这东西,不敢轻易展露在人面前,周景明掏出手帕,把里面的金子包了,找上排队的顺仔,压低声音:“你这是干什么,给我塞那么多金子?”
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手帕包着的金子往白志顺的袋子里面塞。
白志顺连连退让:“周哥,这当是我给侄子的见面礼,你就别推来推去了,这几年,一直是你罩着我,我都没好好感谢你,这要是不收下,就是没把我当兄弟。”
“顺仔,我缺你这些金子吗?你比我更需要它。”
“周哥,你就收下吧,不管怎么说,也是我的心意。”
两人推来推去,见白志顺始终不肯收回去,周景明也只能作罢,将金子留下。
却见白志顺忽然眼睛泛红,他连忙问道:“顺仔,你怎么了?”
白志顺拉起袖口擦了擦眼睛:“周哥,我会想你的,有空一定要来找我。”
周景明见状,不由心里也泛出些酸楚:“放心,我肯定会来找你,一定会。”
他心里还盘算着,再过上几年,要出国搞金子赚钱,而在国内,骆越上林,是周景明必须要走一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