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这合约有问题吗?”奶潇完全就看不懂,单独一个字兴许认识,全部连在一起,她是一点都看不明白。
周子瑜……看得懂才怪,宝岛跟内地都不是同样的写法,内地这边很多文字她都得连蒙带猜,靠猜才行。
楚然跟超越,问了也是白问,反倒是美波看着非常靠谱。
真就是一个敢说,一个敢信。
“何止是有问题,这里面问题大了。明面上是30岁合同到期,也就是十年后,但你要看这些小字,尤其是这些补充条款,尤其是这补充条款的第三条。
你以为的合同到期,只是一般到期,相当于给你划了一条毕业线,看似是规定期限内,其实只是经纪公司这边对你需要承担的义务跟责任是到这一天结束,你对公司这边的责任跟义务并不是。
你再看这个补充条款的第八条第三行。
这里就是规定的特殊期限,什么意思呢?
等于是直接锁定了你影视活动跟影视经纪业务的20年独家代理权,这是最高年限,不是不想写的更长,而是最多就只能写20年。
换句话说,你签了这份合约后,一直要到2038年才算真正结束。
只是看到这里你也看不出太多的东西,但是到了三页过后的这里,就是这一段,除演唱会外的全部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表演、演出、广告、代言等等。
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只要是2038年之前,你只要敢绕过乐华接影视资源就是违约就要赔钱。
同样的,包括表演、演出、广告、代言,包括你搞个小代言、站个台、甚至直播带货,发个带货贴软广告你都是违约,乐华那边都能起诉你,起诉找你合作的公司,找你们双方索赔,谈不拢,就有权利让相关视频跟广告下架,甚至是影视剧禁播。
这样一来你就成为了风险艺人,谁还会找你合作。
你想要乐华高抬贵手,你就得给钱,到时候开多少钱你都得给,不然你就无法在这行正常经纪活动,赚的钱全都是给乐华赚的。”
饶是是叶少卿告诉她的,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再次说出来,美波依然觉得很可怕很疯狂,原本以为日韩那边就够离谱了,没想到华夏这边现在也这么抽象,这简直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啊?
当然,签合约是一回事,是否执行是另外一回事。
但既然签了,有法律保护,那就真有找你麻烦的可能,而且法律是会变的,如果后期进行了调整,开始保证商业合同跟资本方的利益,那你这合同问题就严重了。
叶少卿之所以知道,因为这类合同后面很多,鞠姐跟丝芭签的就跟这差不多,说是到期解约,实际上早就被彻底绑死。
看似十年让你赚了1.3亿,但你真要离开,不好意思,这1.3亿请你给我原封不动的还回来,丝芭赚钱丝芭花,一分别想带回家。
十年……一个人有几个十年,更何况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十年,结果全都是打白工,天知道这十年中间受了多少委屈,吃了多少苦头。
有时候国内的某些资本确实不当人,所以也别怪圈子里的明星一代不如一代,就这样的玩法,但凡有脑子的谁会进圈?
叶少卿单纯只是看不惯而已,猜到可能会是这样的合同,没想到还真是,难怪之后会有类似黑金那样专门靠艺人违约金赚钱的黑心公司。
故意骗你去当练习生,然后安排出道,出道后压根没工作没收入,甚至连私下打工都不行,没办法,只能解约,结果一看解约条件,动辄几百万上千万,直接掏空了家里的六个钱包。
这才是真正的合法诈骗,你火了就给我打白工,不火就砸锅卖铁掏空家里六个钱包赔我违约金,妥妥的稳赚不赔。
“这也太黑了吧。简直就是我拿你当家人,你拿我上煞笔。真是吓人。”
超越以前觉得那些工厂很黑,经常强迫他们加班,各种扣钱,现在一看,那些黑心工厂真是良心,至少不会让你打白工,各种倒贴。
周子瑜也有些被吓到了,立马对着美波说道:“美波,要不你也帮我看看我的合同。”
“行吧,你把原件拍给我,我研究看看。”美波想了想,是一脸严肃的提醒道,“这件事不要外传,行有行规,不能随便坏了规矩。”
这句话是叶少卿交代的。
各行有各行的规矩,就像古玩,哪怕就是骗你,打眼了也是你自己本事的问题,过手不认。
就跟你捡了漏,你也不可能把多赚的钱退给我一样。
所以就算古玩这行各种做局,骗人,假货成风,后面都没什么年轻人愿意碰了,规矩就是规矩。
爱豆圈子自然也一样。
这种卖身契,坑人合同就是行规,也是这行很多公司很多从业者赖以生存的根基。
为什么找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十来岁就开始培养,不就是古代扬州瘦马那一套,就是给你各种洗脑,驯化,让你把公司当成家,对公司很信任,然后无脑签下各种卖身契。
等你真正意识到你有自己的生活,可以追求美好生活的时候,不好意思,你得把以前赚的钱一分不剩的全都吐出来,至于你对公司做出的巨大贡献……谢谢!
“我不是都已经对你说谢谢了,你还想怎样?”
所以叶少卿也只是让美波私下提醒,别闹的太大,影响不好,爱奇艺以后还要做类似节目,口碑坏了,以后就没人陪你玩了。
至于说当英雄,你能救几个,大多数人需要你救吗?
光南韩就有五十多万练习生,内地后面几年多的不说,十万肯定是有的,你觉得你是做好事,是英雄,别人只会觉得你断了他们的前途,梦想,你就是个毁了他们的魂淡。
所以这种好人好事叶少卿不会做,要不是奶潇找到美波问起了合同的事,他都未必会管,而且不会亲自下场,只会通过美波暗示,转达。
“美波谢谢你,真是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我肯定会被这些坏人给骗死,真是太坏了,我会跟我妈妈说的。”奶潇梨花带雨的很是感动道。
这种话美波听听就行了,不会太放在心上,感动只是一瞬间的事,如果后面火不起来,混的很差,到时候未必是感激,可能会怪你多管闲事。
之前就已经找过律师,律师压根没看出什么问题,只是纠结于年限跟违约金的程妈妈这才反应过来,是再次找到律师,把这些补充条款跟备注一一列举出来,询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原本不太当回事的周律,此时才脸色大变,认认真真的研究起了这份合同。
“高手,真的是高手,这是非常厉害的专业团队弄出来的,里面很多隐藏附加条款跟合同陷阱。李姐,不好意思,我平时很少接触这一类合同,之前确实是马虎了,没注意到这些问题,这合同问题很大,你们没签吧?”
周律也没想到现在的娱乐公司这么会玩,这摆明了就是同行搞出来的,除了一些这方面经验很丰富的行内人跟专业律所,一般的商业律师跟民事律师大概率是无法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
主要一般人找的也不可能是什么大律所的大律师,这些大状先不说不会接一般的小案子,哪怕是看合同,就算接了,至少也得几十万起步,有几个舍得花这钱?
例如周律接这案子,帮着看合同,也就收了几千块的顾问费而已,就是随便帮着看看,自然会下意识的忽略掉很多合同陷阱跟补充条款,因为这些不是写在一起的,很分散,要把前几页跟后几页零散的几段联合在一起你才能发现一些关键问题。
而且有一些条款存在概念的故意混淆跟模糊。
例如影视剧版权保护是20年,但影视活动跟影视经纪业务也写20年,一些不是很了解这些内幕的就会下意识的忽略掉这些补充条款,出现南辕北辙的判断。
从周律这里得到确认后,程妈妈很是愤怒,怒气值爆表,不过她毕竟是成年人了,跟自己女儿还是不一样的,更何况小女儿现在还在半岛那边当练习生,打算先找个机会把小女儿带走,然后再想办法解约。
反正退赛是绝对不可能退赛的,合约也不能签,所以现阶段最好的选择就是拖,拖上一段时间再说。
杜桦这边虽然自信不会被发现问题,但依然还是做了两手准备,让美岐跟宣仪她们故意跟奶潇套近乎,打算从她这里得知更多的信息,看看她是否打算续约。
重新调整好心态,尽到了自己做队长责任的奶潇,铆足了力气准备第一轮公演,因为是跟金珉周组队,金珉周本身的综合实力就不比奶潇差,甚至更强,之前的彩排跟准备倒是没掉链子。
跟偶练大多是翻唱不同,创造101这边很多原创歌曲,而且质量很高,甚至有不少都是新专辑主打歌的水平,专业团队大公司就是这方面厉害,成团出道后,立马就能发行首张出道专辑,而且是按S级女团标准发的专辑,第一年就打算先发三张高质量的。
而且会直接开始打榜,不单单是内地,还有日韩跟欧美,至少要保证有三首歌杀入广告牌,一首歌杀入广告牌前20,最好再运作几个国际大奖。
这样很快就拉开差距了,一个是正儿八经的顶流女团,另外一个……单纯就是个笑话。
《La Vie en Rose》就是一首新歌,被奶潇这边抽到了,原本是给半岛那边的女团选秀《PRODUCE 48》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