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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章 痴奴自语(九)

作者:前后卿字数:3千字更新时间:2026-09-26 11:12:43
第442章 痴奴自语(九)

赫连勃勃‘单纯’这种事......

无论听多少遍,都有些不靠谱。

饶是这话是从痴奴口中说出,杜杀女心中还是七上八下,没个准头。

或许是见杜杀女沉默太久,那副满头雾水的模样也太过明显,痴奴叹息道:

“阿奴知道这话妻主或许不信,可您只要耐心听阿奴讲完一件事,或许您就会信了。”

“阿奴从前心气高,曾在旧都城破后去投奔过北朝,此事妻主应当是记得?”

“我与赫连勃勃,便是在那时相遇的——”

.......

【其实,没见到赫连勃勃之前,我便一直在想——

能够越过风水关,攻破胤朝皇都的大将究竟会是何等彪悍的人......

为了这个念想,为了见一面大败自己的人。

饶是心中无比清楚一个汉人无法在异族王庭立足,我还是选择了北上。

北上之前,我设想了无数种可能——

我觉得那样用兵如神,挥斥方遒之人,应当会是一位十分老辣,熟读兵书的老将。

我觉得此人既有那么多的兵卒走犬,手底下少不得便有许多被其压住,难以出头,对其不服之人。

我觉得此人身为人臣,所掌权柄又如此之大,说不准便早早便被阿史那可汗心生忌惮,有意削权.......

卷卷史书上,往往都是这样写的。

某个位极人臣的权臣悍将,早年功勋赫赫,最后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然而,然而。

赫连勃勃,似乎完全不一样。

不,不能只是这么说。

应该说,自来到北朝王庭的第一天开始——

我的一切所见所闻,都和我原先所想的不一样。

阿史那可汗膝下有十数个孩子。

那十数个王子里,其中难免有些太过无能,亦或者是前些年争夺部落时因失利,身负残障的孩子。

那些孩子若是放在中原,若是母妃还不受宠,十有八九便会自动视为没了继承的权利。

要么到了年岁,才经由内务府上奏,拟一个并不显眼的封号与领地离开。

要么被下一代的继承者留在身旁,当个玩物...不,做个‘兄友弟恭’的凭证。

然而,阿史那可汗对待所有的孩子都一视同仁。

对膝下孩子的疼爱,远超寻常君父......

甚至,无论膝下孩子究竟是不是自己的。

阿史那将那些孩子都留在王庭中,抚养完儿女抚养孙辈,时不时还会手把手教导孩子拉弓骑射......

若问我为什么知道?

我自然是亲眼见到了。

北蛮人更重骑射,故而不怎么喜欢读书识字,除了会念供奉长生天的经书之外,一辈子几乎都说不上几个文绉绉的字眼。

自然,对出谋划策的本事,也稍逊一筹。

那年,我初到达北朝时,为了快速立身,曾献了一条‘声东击西’的计策。

那日,王庭内正在举办宴会,一大家子上百号人其乐融融地宴饮。

席间无数大大小小的人影缠着阿史那,年纪最大的人影多是姬妾,亲手喂他喝酒调笑。

年轻一些的,多称呼阿史那为父汗,席间又是耍蒙舞,又是摔跤,又是射箭比试,非得让自家父汗分出个高低。

年纪最小,满地乱跑的,大多是阿史那的孙辈,捧着酒壶到处玩闹,只有不小心摔倒,才会被人呵斥。

其宴,觥筹交错,欢笑之音不绝。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见到了赫连勃勃。

他不用费劲摔跤献宠,就能单独占据阿史那身侧最重要的一个位置。

旁人都在欢庆,等着可汗说些什么来维持宴会的欢乐。

可有一个少年却在一旁.......

连啃了十七八块西瓜。

那年,赫连勃勃尚且年少,啃西瓜的模样简直是人畜无害。

然而只一眼,只需要一眼——

我便知道,他在北朝中究竟是个什么地位。

阿史那,是大可汗。

那他,就是小可汗。

后来的无数次,无论是在王庭中察觉的蛛丝马迹,还是赫连勃勃在北朝中众人归心,兵马调度的顺畅,都验证了这一点.......

虽然无数人都知道,赫连勃勃只是阿史那收养的假子。

然而,鲜少有人知道,只要赫连勃勃想成为下一任可汗,他就能是下一任可汗。

他从掌兵第一日起,便不需要受制于其他王子,而是直接听命于大可汗。

可是他似乎又不太愿意成为什么‘可汗’,一直不愿意改掉亡父的姓氏,不愿彻底归入阿史那的大家庭之中,故而才有了其他王子争夺权势的机会。

然而,饶是这样,北朝大地上的所有人,也都十分默认一条铁律——

那就是,无论是谁想成为大可汗,都一定需要赫连勃勃的帮助和忠心。

汉人们所谓的君臣猜忌,功高震主,都是不存在的事。

赫连勃勃在北朝,至始至终,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

夜幕沉沉,柔声缓缓。

然而这一切,落在杜杀女的耳中,却如雷霆乍惊,又引出了一头雾水。

杜杀女实在没忍住,出声打断道:

“这小子在北朝权势竟如此之高?!”

“那乖奴奴你先前还说什么能策反人家,那不是开玩笑嘛?”

古往今来,想策反某人,多半都得是筹码够大,亦或者是某人原本就和原东家之间有些裂痕......

可人家既在北朝权倾朝野,那还说什么策反?

这和策反堂堂一国的太子有什么区别?

谁家好人太子不当,舍弃唾手可得的一国不要,来当别人手下?

杜杀女急得团团转,痴奴倒是又幽幽叹了口气:

“别急,别急......妻主,我还没说完呢。”

“北朝确实没有薄他不假,然而那一切,并非他真正想要的。”

“阿史那的爱若那片草原一样宽广,隐约分了他一些,故而能够牵绊住他,让他为北朝效力那么多年......”

“然而,那爱太广博,且来得太迟,没有真正教会一个从小便因其他部落突击而失去双亲的孩子,究竟如何长大.......”

确切的说,是没有给他,独一无二的东西。

故而那个孩子,一直没有被彻底满足,一直也不知道自己要追寻什么,该追寻什么。

这种心理,从小在慈幼堂里长大的痴奴,可算是再熟悉不过了。

只是宴会上遥遥一眼,痴奴便隐约意识到了这一点,故而特地试探了对方一番.......

月光摇曳,鬼祟口中魅语不休。

痴奴将脸埋得更深了些许,叹道:

“我借讲述新奇事的理由,故意靠近赫连勃勃,他果然对南朝心生善念,觉得南边都是风水宝地......”

“我与他相知相交,某一日还顺手送了他一只翠鸟。”

“那一段时间,我能看出他是真心喜欢,底下人都说,赫连都统吃饭喝水甚至连睡觉都要捧着那只鸟......”

“然而,谁都没有料到,甚至连我都没有料到,鸟是会渴慕天空的。”

南边来的翠鸟,受不了成日被束缚在手中,终是某一日趁着赫连勃勃松手的功夫,众目睽睽之下高飞离去......

而等痴奴再一次见到翠鸟之时,那只鸟已被赫连勃勃的海东青抓回。

赫连勃勃仍然爱极那只翠鸟。

少年握住那只伤痕累累的翠鸟时,眼底是难掩的寂寞。

然而,他却又毫不犹豫,生吞了那只命悬一线的翠鸟。

赫连勃勃,确实单纯不假。

只不过,他的单纯,不是余遗爱那样对待所有人都善意蓬勃,而来源于一种残酷又天真的本能——

他始终执拗地认为,只要吃下一切,那么他想要的一切,就永远能和他在一起,再也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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