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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看坟的地位这么高吗?

作者:沙盘球字数:3.1千字更新时间:2026-09-26 11:28:30
第一百六十章 看坟的地位这么高吗?

那年轻人点点头,心想:大明盛世啊!看坟的都能吃得起金陵鸭王。

就在这时,江小豹端着两盘刚出炉的烤鸭,走上楼来

“方公子,在这干什么?赶快到天字一号房去!来尝尝口味下降没?”

年轻人目瞪口呆:看坟的地位那么高吗?

顾应同有点尴尬,这金陵鸭王的掌柜的,据说关系深厚,怎么就对这个方敬那么礼遇呢?

这时候,一个圆滚滚的身影出现在楼梯口。

燕王世子穿着一身锦袍,快步走了过来,深深一礼。

跟在身边的侍卫张口:“燕王世子今日宴请,来的客人对不住,损失补偿。劳烦各位让个位置好吗?”

年轻人在慎重考虑,要不然不去科举了,看坟的在哪儿应聘。

“姨父,高炽今日正好路过朱雀街,远远看见您进了这家店,就想着上来拜见。打扰姨父用饭了。”

方敬站起来,拱了拱手:“用不着清场,我们占不了几个位置。”

碰巧?信你才怪!

朱高炽在方敬旁边坐下,像是才注意到明珮珮。

“这位就是明小姐吧?归义侯的千金?怎么跟着……”

明珮珮站起来,规规矩矩地福了一礼:“见过世子。小女是方先生的学生。”

看坟,好职业啊!

顾应同几人站在那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脸上不再是倨傲。

方敬叹口气:几个年轻人,我虽然不是探花了,也是你能招惹的?

“江掌柜,借笔墨一用。”

江掌柜早就等着这句话了,立刻亲自端了笔墨过来。笔是上好的湖笔,墨是刚研的松烟墨,浓淡适中。方敬接过笔,走到那面雪白的墙壁前。

满堂寂静。

明珮珮眼放异彩。

方敬提笔,蘸墨,悬腕,落笔。

亏得书法还行,不然这段佳话流传不出去。

笔锋在墙面上游走,墨迹淋漓。第一行字,骨架清瘦,笔意凌厉,是一副对联。

“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

“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

写完了,他把笔搁在砚台上。

满堂安静了一瞬。

朱高炽大笑:“好!好!骂得痛快!骂得痛快!”

顾应同站在那副对联前面,知道方敬这是嘲讽他们,但是方敬既然拿出对子这种文人比拼方式,自己没有更好的回应,就已经输了。

废话,你肯定输,这是明朝三大才子之一的解缙的对子。

“呵呵,方探花这幅对子倒是似模似样,但是楹联小道尔,方探花名扬天下,流传的诗句却仅有一首粗鄙不堪的‘大雪压青松’,恐怕腹内空空、头重脚轻的另有其人吧?”

顾应同强行挽尊。

朱高炽在旁边,见方敬依然拿着笔,还一脸沉思,立刻识趣道:“姨父,这对联是好。但还不够。”

方敬看着他:“哦?”

朱高炽指了指墙面:“这么好的白墙,只写一副对联,空旷旷的,太可惜了。姨父不如再写一首?”

方敬顺着他的目光看向那面雪白的墙壁。确实,只写了一副对联,旁边还空着好大一片。新刷的石灰,白得像雪,墨迹落在上面,格外醒目。

方敬瞥了顾应同一眼。

今天这一出,很快就会传遍金陵。

他现在没有官职。孝陵卫的军卒,顾应同说得对,说白了就是个看坟的。徐家是他的靠山,但徐家不可能保他一辈子。燕王是他的退路,但燕王远在北平,鞭长莫及。

他需要别的东西来保护自己。

名声。

在这个时代,一个读书人的名声,有时候比官职更管用。他是先帝钦点的探花,是历阳百姓送过万民伞的方青天,是敢在朝堂上直言的方敬之。这些名声,是他最大的护身符。朝廷想动他,天下人都会看着。只要他的名声够大,够响,够硬——谁想动他,都得掂量掂量。

尤其是对朱允炆。

方敬落笔了。

先写下了《石灰吟》三字。

然后继续笔走龙蛇。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写完了,方敬把笔搁在砚台上,退后一步。

于仁站在那里,眼眶都红了,莫名其妙有种奇怪的感觉:虽然我儿才两岁,但是希望谦儿能像方先生这样的人啊!

这首诗,跟方先生曾经的那首《青松》,一脉相承。

顾应同站在那,尴尬不已。

输了、完全输了。

就算他再倨傲,也不敢说这首诗写得不好。

方敬这口占绝句,文笔虽然依然浅白,但是气势雄浑、立意高远,自有一股风骨,就连他心里也隐隐生出钦佩。

“顾兄,咱们走吧……”

顾应同没有动。

顾应同忽然想起两年前的春天。春榜作废,南北榜案发,他的功名被一笔勾销。他不敢恨皇帝,只恨北人,最恨的,是方敬,一个草包,居然被先帝钦点为探花。凭什么?

今天他在金陵鸭王遇见了方敬。他以为自己可以居高临下地羞辱这个人,可以把他踩在脚底下,出一口憋了两年的恶气。

结果呢?

结果这个人写了一副对联,四行诗,就让他变成了一个笑话。

希望以后关于他的戏剧、说书的段子里,自己别太小丑吧。

“走吧。”

顾应同低下头,转身离开。

明珮珮从头到尾都没有看顾应同。

她的眼睛一直盯着墙上的诗句,从方敬写下第一个字开始,就没有移开过。

先生写的是石灰。但写的是他自己。

先生比石灰还白。

于仁看着顾应同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轻轻叹了口气。他走到方敬面前,深深一揖:“方先生,学生也告辞了。今日得见先生风采,学生受益匪浅。这首诗,学生回去一定日日诵读,以为自省。”

方敬微笑点头,跟于仁客气作别,虽然还是不知道他谁。

也幸好不记得了,当着正主父亲的面抄诗……方敬还是要脸的。

方敬重新坐下。桌上新上来的烤鸭还冒着热气,金黄酥脆。明珮珮坐在对面,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显然还没从那两首诗里回过神来。

朱高炽坐在方敬旁边,圆滚滚的身子把椅子塞得满满当当。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忽然转过头,看着明珮珮,脸上堆起了一个堪称慈祥的笑容。

“明小姐。”

明珮珮回过神来:“世子?”

朱高炽的笑容更慈祥了:“明小姐在金陵住得还习惯吗?朝鲜和大明气候不同,饮食也不同。”

明珮珮规规矩矩地答道:“多谢世子关心。会同馆的饮食起居都很周到,小女没有什么不习惯的。”

朱高炽点点头:“那就好,那就好。”

安静了。

方敬在旁边,夹了一块烤鸭,慢慢嚼着,眼睛在两人之间扫了一个来回。

朱高炽又堆起那个慈祥的笑容,试图找补:“明小姐,我们随便聊聊。父王常跟我说,朝鲜是咱们大明的藩属,要多多亲近。”

嚯!看来你也收到你爹的信了啊?就硬亲近啊?

明珮珮礼貌地笑了笑:“世子有心了。”

“明小姐,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读书。先生教什么,小女就读什么。”

“读书好,读书好。读什么书?”

“《千字文》。”

“《千字文》好,《千字文》好。启蒙必读,根基扎实。”

明珮珮看着他。

朱高炽也看着她。

方敬摇摇头。

啧,死肥宅对付女孩子就这样。

就像有些人,发评论骚话连篇,跟女孩子单独在一起,屁都放不出来一个。

方敬终于看不下去了。他把筷子放下,清了清嗓子:“世子,你今天不是路过吗?路过了这么久,该回去了吧?”

朱高炽如蒙大赦,立刻站起来:“对对对,姨父提醒的是。高炽还有事,就先告辞了。”

他转向明珮珮,又堆起那个笑容,“明小姐,改日再聊。”

明珮珮站起来福了一礼:“世子慢走。”

朱高炽转身就走,咚咚咚地下了楼梯。随从们赶紧跟上。脚步声很快消失在楼下。

明珮珮重新坐下,轻轻呼出一口气。她看着方敬,忍不住说了一句:“先生,这位世子……好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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