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在外祖家过得不错,这脸蛋儿都圆润了些。”
此时,王荞花正拉着沈玉珠的手,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
见小姑娘气色比上次见面好了许多,脸上也长了点肉,不由得欣慰。
这孩子命苦,但也算是有福气的,有个好兄长,还有好外祖家。
沈玉珠乖巧地点头:“外祖父和外祖母对我很好,表姐她们也都很好。”
“那就好,那就好。”王荞花怜爱地摸了摸沈玉珠的头,“以后有空,常跟你哥哥来婶婶家玩,婶婶给你做好吃的。”
沈玉珠甜甜一笑:“嗯!”
沈行禛也在一旁温言道谢:“劳烦伯母挂心了。玉珠在外祖家一切都好,只是记挂伯母您,今日休沐,便带她来叨扰了。”
“说什么叨扰!你们来,我高兴还来不及呢!”王荞花笑呵呵地说。
她看着沈行禛斯文俊朗的模样,再看看沈玉珠乖巧可爱的样子,心里对这门亲事,又多满意了几分。
就在这时,林景欢从灶房里钻了出来。
他左手拿着一把竹柄牙刷,右手端着个粗瓷碗。
他也没在意沈行禛在场,直接蹲在院子角落的水沟旁,牙刷沾了沾牙粉,塞进嘴里开始“刷刷刷”地刷牙。
沈行禛看得微微一怔,眉头不由得皱了皱。
那是什么东西?
怎么看着像是……墨?
林景欢却刷得十分认真,里里外外,上上下下,连舌头都刮了几下,这才“咕噜咕噜”漱了口,把嘴里的黑水吐到旁边的排水沟里。
抬头一看沈行禛古怪的表情。
林景欢眨了眨眼,举了举手里那把牙刷:“没见过吧?这叫牙刷,刷牙用的!比柳枝舒服多了,刷得也干净!”
“还有这黑糊糊的是牙粉,能清洁牙齿。”
“我跟你说,这牙齿啊,就是人的第二张脸,特别重要!要是牙坏了,疼起来能要人命,还影响吃饭,人就得跟着遭罪。”
他一边说着,一边又用小手指了指自己雪白的牙齿,咧开嘴,得意地展示:“看,是不是很白?”
沈行禛看着他那口整齐的小白牙,又看了看他手里那奇怪的“牙刷”和黑乎乎的“牙粉”,心里虽觉新奇,却也大致明白了用途。
“你要不要试试?我送你一套!”林景欢热情推销。
沈行禛微笑着:“好,那就多谢欢哥儿了。”
“不用谢不用谢!反正都是自家做的!”林景欢大方地摆摆手。
洗漱完,林景欢觉得肚子有点饿了。
把牙刷收好,又跑去灶房摸了个粗面饼子出来,一边啃着,一边走到沈玉珠身边。
“玉珠,吃早饭了没?”他蹲下身,跟小姑娘平视。
沈玉珠点头:“吃了,哥哥给我买了包子。”
“包子啊,那不错。”林景欢咬了一口饼子,含糊地问,“在外祖家都玩什么了?有没有认识新朋友?”
沈玉珠想了想:“跟表姐学绣花,跟表弟去后院看蚂蚁搬家,还帮舅母喂小鸡了……”
她说着,忽然想起什么,从衣袖里掏出一个东西,小心翼翼地捧给林景欢:“景欢哥哥,你看!这是我给你绣的荷包!”
那是一个浅青色的小荷包,布料普通,上面用歪歪扭扭的针脚绣着一只……勉强能看出是鸭子的图案,针脚稚嫩,却透着满满的用心。
林景欢接过荷包,看着上面那只丑萌丑萌的鸭子,笑了起来。
“真好看!玉珠手真巧!”他毫不吝啬地夸奖,当场就把荷包系在了自己的腰带上,“谢谢玉珠,我很喜欢!”
沈玉珠见自己送的礼物被喜欢,小脸顿时笑开了花,眼睛弯成了月牙。
林景欢三两口把饼子啃完,拍了拍手上的碎屑。
王荞花见他们站在院子里说话,日头渐渐毒了起来,便招呼道:“外头热,进屋说话吧!欢哥儿,带沈大郎和玉珠去东屋坐,凉快些。”
“哎!”林景欢应了一声,对沈行禛兄妹道,“走,去屋里。”
他领着两人进了东屋。
这是林满仓和王荞花住的屋子,比林景欢自己那间稍大些,但也陈设简单,一炕一柜一桌而已。
胜在收拾得干净整洁,炕上铺着半旧的竹席,窗子开着,有穿堂风过,确实比外面凉快。
林景欢很自然地脱了鞋,手脚并用地爬上炕。
沈行禛的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落在了他脱下鞋后露出的那一双脚上。
那是一双很漂亮的脚。
脚型秀气,足弓微弯,脚趾圆润整齐,因为常年不怎么下地干活,皮肤白皙细腻,在略显昏暗的屋里,白得有些晃眼。
脚踝纤细,骨节分明,连着同样纤细白皙的小腿。
随着林景欢盘腿的动作,裤脚微微上缩,露出一截莹润的脚踝和一小段小腿的曲线……
沈行禛的呼吸微微一滞,喉结下意识地滚动了一下。
一股莫名的热意从耳根蔓延开来。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他在心里默念着圣人教诲,强迫自己僵硬地移开视线。
他垂下眼帘,定了定神,才若无其事地在炕沿边坐下,只是身体微微侧开,与林景欢拉开了一些距离。
沈玉珠倒是没那么多讲究,高高兴兴地脱了鞋,也爬上了炕,挨着林景欢坐下。
林景欢完全没察觉到沈行禛的异样。
他盘腿坐在炕上,从炕桌底下摸出一本破旧的《三字经》,得意洋洋地冲沈行禛晃了晃:“看!我已经把这本都背下来了!而且还会写好多字了!”
他扬起下巴,像只骄傲的小孔雀,那模样别提多神气了。
沈行禛看着他那副臭屁的小模样,心里那点旖旎的心思瞬间化作了满腔的柔情。
真可爱。
他忍住想要伸手揉揉少年脑袋的冲动,含笑夸赞道:“欢哥儿真聪明,这么快就会背了,比许多蒙童都要厉害。”
这夸奖真心实意,不带半点敷衍。
林景欢更加骄傲了,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那是!我可是天才!”
他那傲娇的小模样,让沈行禛眼底的笑意更深了。
“既然欢哥儿学得这么好,那我带来的礼物,想必你会喜欢。”
他从随身的书袋里取出一本字帖递给林景欢:“上次听说你要学识字,我便想着送你些什么。这是我前几日在县城书斋挑选的一本字帖,正适合初学者练习。”
林景欢接过字帖,笑弯了眉眼。
他正愁没有好字帖练字呢,沈行禛这礼物简直是送到了他的心坎上!
沈行禛见他喜欢,心中也泛起喜悦,继而说道:“喜欢便好。练字需勤,有了字帖临摹,能少走些弯路。”
“我现在就想练字!”林景欢是个行动派,说着就要下炕去拿纸笔,“你等着,我去拿笔墨!”
他立刻从炕上蹦下来,也顾不上穿鞋,赤着脚就“噔噔噔”,冲进了隔壁那间小屋子。
沈行禛视线追随着他的背影,落在了那间屋子的门口。
门帘掀起又落下的一瞬间,沈行禛瞥见了屋内的景象。
那屋子很小,比东屋还要逼仄。
只有一张土炕,一个破旧的衣柜,窗台上摆着一盆薄荷,除此之外,几乎再无他物。
窗子也很小,光线昏暗。
这就是欢哥儿住的地方?
沈行禛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滋味,有些闷闷的,不舒服的感觉。
他的欢哥儿,聪明,灵动,有趣,像一颗未经雕琢却已光华初绽的璞玉。
这样的少年,应该住在宽敞明亮的屋子里,用着精致舒适的器物,穿着柔软的绸缎,被精心地呵护着。
而不是这样,挤在这样一个连转身都困难的隔间里。
沈行禛收回目光,垂下眼帘,掩去眸底翻涌的情绪。
他想要给欢哥儿更好的。
最好的。
想让他衣食无忧,想让他住大房子,想让他……永远都能像刚才那样,无忧无虑,神气活现地笑着。
这个念头突如其来,却又异常清晰坚定。
他放在膝上的手,不自觉地微微握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