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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足以媲美陆云峥任何文章的文章。

作者:沐上青花字数:2.3千字更新时间:2026-05-09 15:35:05
第54章 足以媲美陆云峥任何文章的文章。

但他摘不到,因为山崖太高了,船靠不了岸。

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不自由?

不是别人拦着他不让他去摘,而是他自己做不到。

他想要做某件事但因为能力不够或者条件不具备而做不到,这种不自由对应的自由是什么?

是你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自由,是你的意志不受任何阻碍就能转化为行动的自由。

高育良写道:“这种自由在政治哲学上叫做积极自由。

Liberty to do something。

你想摘花但你摘不到,你觉得不自由。

你想上大学但你考不上,你觉得不自由。

你想升职但你升不上去,你觉得不自由。

积极自由的背后是‘能够’和‘不能够’的问题。”

他又举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例子。

一个普通人在街上走着,突然被几个警察无缘无故地拦下来要搜他的包,他觉得自己不自由。

这种不自由不是因为他不具备搜包的能力,而是因为他被阻止了,被强制了,被侵犯了。

这种不自由对应的自由是一种不受干扰、不受强制、不被侵犯的状态。

高育良写道这种自由在政治哲学上叫做消极自由。

Liberty from something。

法律保护的自由是liberty from,而不是liberty. To do something。

法律不会保护你想摘花就能摘到花的权利。

法律也不会保护你想上大学就能上大学的权利,因为那不是法律能解决的问题,那是一个你能不能考上的问题。

法律保护的是你的财产免于被他人侵犯的自由,是你的身体免于被他人伤害的自由,是你的名誉免于被他人诽谤的自由。

这些自由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它们是“免于”的自由,不是“去做”的自由。

高育良引用了詹姆斯·斯蒂芬对穆勒的批评。

斯蒂芬说水流如果可以在大地上任意漫流,它带来的不是滋润而是毁灭。

只有在道德和法律的堤坝中,水流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流到该去的地方,产生正面的、有益的作用。

高育良写道斯蒂芬的这个比喻比穆勒的原著更接近我对法律的理解。

法律不是在限制自由而是在引导自由。

它告诉你哪些路通向毁灭,哪些路通向远方。

你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地选择你的路,但你不能选择法律禁止的那条路,因为那条路的尽头不是你的自由而是你的毁灭。

文章中最引人深思的一段是对卢梭的分析。

高育良写道“以赛亚·伯林说过一句很重的话,卢梭如此热爱自由的一个人,却是自由最危险的敌人。

这句话听起来很矛盾,一个整天把自由挂在嘴边的人怎么就成了自由的敌人呢?”

高育良解释了其中的逻辑。

卢梭式的自由是一种积极自由,是一种突破一切规则、不要任何约束、追求绝对自主的自由。

这种自由看起来很美好很浪漫很让人热血沸腾,但它的逻辑推到最后会走向自己的反面。

你想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不受任何人的阻碍,那别人想做任何事情的时候你会不会去阻碍他?

如果你的自由和别人的自由发生了冲突,谁的自由优先?

如果没有一个更高更优先的秩序来裁决这种冲突,结果就是每一个人的自由都在互相冲撞,冲撞到最后谁的都保不住。

“人在谈论自由的时候,脑子里浮现的大多是积极自由的意象。

我们渴望摆脱束缚,渴望挣脱枷锁,渴望那扇紧闭的大门被用力推开之后扑面而来的新鲜空气。

这种渴望是真实的,也是正当的。

但我们常常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门外等着我们的是什么?

是真正辽阔的原野,还是另一扇更紧的门?

历史告诉我们不要对人性抱有过高的期望。

一个没有规则约束的社会不会自动变成自由的天堂,它会变成丛林。

丛林里的法则不是自由,是强权。

谁有力气谁说了算,谁嗓门大谁有道理,谁拳头硬谁占上风。

那不是我想要的自由。”

他在这篇文章的后半部分转向了平等问题的讨论。

自由和秩序的问题讲清楚了,平等和规则的关系同样是一个需要被认真对待的问题。

他写道平等这个词在我们的日常话语里出现的频率比自由还高,但真正理解平等内涵的人并不多。

他小时候上学的时候老师和父母经常跟他说一句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这句话听起来是在鼓励他吃苦耐劳,但仔细想想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吃苦的目的是为了把一件事情做好,是为了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是为了“骑在******作威作福”。

苦中苦是手段,人上人是目的。

这种思维方式在我们的文化传统里根深蒂固,以至于很多人从来没有质疑过它。

高育良写道他对平等的第一次真正理解来自于一本小说。

简爱,一个贫穷的乡村牧师的女儿,长相普通,出身卑微,在社会地位上和她爱上的罗切斯特先生隔着一条宽得不能再宽的鸿沟。

但她站在罗切斯特面前说了一番话让人没法不感动。

她说你以为我穷、不好看就没有感情吗?

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吗?

我们两人在灵魂上是平等的,是同样高贵的。

这段话打动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因为它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喊出了一种全新的声音,人的尊严不是来自他的出身、财富、地位,而是来自他是一个人。

这就是平等且朴素也最深刻的内核。

高育良在文章中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平等。

一种是规则的平等,一种是结果的平等。

规则的平等要求所有人都在同一套规则下竞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同样的规则适用于所有人。

结果的平等要求所有人的最终状态趋于一致,不管你付出了多少努力大家都在终点线上相等。

这两种平等听起来都很美好,但它们在现实中往往不能同时实现。

如果强行追求结果的平等,规则本身的公正性就会被破坏。

那些付出了更多努力、创造了更多价值的人会觉得自己被惩罚了,那些没有付出相应努力的人会觉得自己被照顾了。

这种心态一旦蔓延开来,社会的生产力和创造力就会受到严重的抑制。

“我更倾向于规则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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