馋
馋,在英文里找不到一个十分适当的字。罗马暴君尼禄,以至于英国的亨利八世,在大宴群臣的时候,常见其撕下一根根又粗又壮的鸡腿,举起来大嚼,旁若无人,好一副饕餮相!但那不是馋。埃及废王法鲁克,据说每天早餐一口气吃二十个荷包蛋,也不是馋,只是放肆,只是没有吃相。对于某一种食物有所偏好,对于大量地吃,这是贪得无厌。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
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
也许我们中国人特别馋一些,“馋”字从食,毚声。“毚”音“馋”,本义是狡兔,善于奔走,人为了口腹之欲,不惜多方奔走以膏馋吻,所谓“为了一张嘴,跑断两条腿”。真正的馋人,为了吃,绝不懒。我有一位亲戚,属汉军旗,又穷又馋。一日傍晚,大风雪,老头子缩头缩脑偎着小煤炉子取暖。他的儿子下班回家,顺路市得四只鸭梨,以一只奉其父,父得梨,大喜,当即啃了半只,随后就披衣戴帽,拿着一只小碗,冲出门外,在风雪交加中不见了人影。他的儿子只听得大门哐啷一声响,追已无及。约一小时,老头子托着小碗回来了,原来他是要吃榅桲拌梨丝!从前酒席,一上来就是四干、四鲜、四蜜饯,榅桲、鸭梨是现成的,饭后一盘榅桲拌梨丝别有风味(没有鸭梨的时候白菜心也能代替)。这老头子吃剩半个梨,突然想起此味,乃不惜于风雪之中奔走一小时。这就是馋。
人之最馋的时候是在想吃一样东西而又不可得的那一段期间。希腊神话中之谭塔勒斯,水深及颌而不得饮,果实当前而不得食,饿火中烧,痛苦万状,他的感觉不是馋,是求生不成求死不得。馋没有这样的严重。人之犯馋,是在饱暖之余,眼看着、回想起或是谈论到某一美味,喉头像是有馋虫搔抓作痒,只好干咽唾沫。一旦得遂所愿,恣情享受,浑身通泰。抗战七八年,我在后方,真想吃故都的食物,人就是这个样子,对于家乡风味总是念念不忘,其实“千里莼羹,未下盐豉”也不见得像传说的那样迷人。我曾痴想北平羊头肉的风味,想了七八年;胜利还乡之后,一个冬夜,听得深巷卖羊头肉小贩的吆喝声,立即从被窝里爬出来,把小贩唤进门洞,我坐在懒椅上看着他于暗淡的油灯照明之下,抽出一把雪亮的薄刀,横着刀刃片羊脸子,片得飞薄,然后取出一只蒙着纱布的羊角,撒上一些椒盐。我托着一盘羊头肉,重复钻进被窝,在枕上一片一片的把羊头肉放进嘴里,不知不觉地进入了睡乡,十分满足地解了馋瘾。但是,老实讲,滋味虽好,总不及在痴想时所想象的香。我小时候,早晨跟我哥哥步行到大鹁鸽市陶氏学堂上学,校门口有个小吃摊贩,切下一片片的东西放在碟子上,洒上红糖汁、玫瑰木樨,淡紫色,样子实在令人馋涎欲滴。走近看,知道是糯米藕。一问价钱,要四个铜板,而我们早点费每天只有两个铜板,我们当下决定,饿一天,明天就可以一尝异味。所付代价太大,所以也不能常吃。糯米藕一直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后来成家立业,想吃糯米藕不费吹灰之力,餐馆里有时也有供应,不过浅尝辄止,不复有当年之馋。
馋与阶级无关。豪富人家,日食万钱,犹云无下箸处,是因为他这种所谓饮食之人放纵过度,连馋的本能和机会都被剥夺了,他不是不馋,也不是太馋,他麻木了,所以他就要千方百计地在食物方面寻求新的材料、新的刺激。我有一位朋友,湖南桂东县人,他那偏僻小县却因乳猪而著名,他告我说每年某巨公派人前去采购乳猪,搭飞机运走,充实他的郇厨。烤乳猪,何地无之?何必远求?
我还记得有人治寿筵,客有专诚献“烤方”者,选尺余见方的细皮嫩肉的猪臂一整块,用铁钩挂在架上,以炭火燔炙,时而武火,时而文火,烤数小时而皮焦肉熟。上桌时,先是一盘脆皮,随后是大薄片的白肉,其味绝美,与广东的烤猪或北平的炉肉风味不同,使得一桌的珍馐相形见绌。可见天下之口有同嗜,普通的一块上好的猪肉,苟处理得法,即快朵颐。像《世说新语》所谓,王武子家的蒸豚,乃是以人乳喂养的,实在觉得多此一举,怪不得魏武未终席而去,人是肉食动物,不必等到“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平素有一些肉类佐餐,也就可以满足了。
北平人馋,可是也没听说有谁真个馋死,或是为了馋而倾家荡产。大抵好吃的东西都有个季节,逢时按节地享受一番,会因自然调节而不逾矩。开春吃春饼,随后黄花鱼上市,紧接着大头鱼也来了,恰巧这时候后院花椒树发芽,正好掐下来烹鱼。鱼季过后,青蛤当令。紫藤花开,吃藤萝饼;玫瑰花开,吃玫瑰饼;还有枣泥大花糕。到了夏季,“老鸡头才上河哟”,紧接着是菱角、莲蓬、藕、豌豆糕、驴打滚、艾窝窝,一起出现。席上常见水晶肘,坊间唱卖烧羊肉,这时候嫩黄瓜、新蒜头应时而至。秋风一起,先闻到糖炒栗子的气味,然后就是炮烤涮羊肉,还有七尖八团的大螃蟹。“老婆老婆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过年前后,食物的丰盛就更不必细说了。一年四季地馋,周而复始地吃。
馋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现象,比食而不知其味要好得多。
吃
据说饮食男女是人之大欲,所以我们既生而为人,也就不能免俗。然而讲究起吃来,这其中有艺术,又有科学;要天才,还要经验,尽毕生之力恐怕未必能穷其奥妙。听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就是杜威、克伯屈的讲学之所),就有好几门专研究吃的学科。甚笑哉,吃之难也!
我们中国人讲究吃,是世界第一。此非一人之言也,天下人之言也。随便哪位厨师,手艺都不在杜威、克伯屈的高足之下。然而一般中国人之最善于吃者,莫过于北京的旗人。从前旗人,坐享钱粮,整天闲着,便在吃上用功,现在旗人虽多中落,而吃风尚未尽泯。四个铜板的肉,两个铜板的油,在这小小的范围之内,他能设法调度,吃出一个道理来。富庶的人,更不必说了。
单讲究吃得精,不算本事。我们中国人外带着肚量大。一桌酒席,可以连上一二十道菜,甜的、咸的、酸的、辣的,吃在肚里,五味调和。饱餐之后,一个个的吃得头部发沉,步履维艰。不吃到这个程度,便算是没有吃饱。
荀子曰:“无廉耻而嗜乎饮食,则可谓恶少者矣。”我们中国人,迹近恶少者恐怕就不在少数。
吃 相
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联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这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这位外国朋友问我这是不是国内各地普遍的风俗,我告诉他我走过十几省还不曾遇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当场若无壁板设备,或是顾客嘴部筋肉不够发达,此种盛况即不易发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事恐怕亦不无发生的可能。
《礼记》有“毋啮骨”之诫,大概包括啃骨头的举动在内。糖醋排骨的肉与骨是比较容易脱离的,大块的骨头上所连带着的肉若是用牙齿咬断下来,那龇牙咧嘴的样子便觉不大雅观。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都是对于在桌面上进膳的人而言,啮骨应该是桌底下另外一种动物所做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噼啪响便断定我们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听说他们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则专供做另一种肮脏的事,不可混用,可见也还注重清洁。我不知道像咖喱鸡饭一类黏糊糊儿的东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罗马皇帝尼禄大宴群臣,他从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鹅身上扯下一条大腿,手举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贪婪无厌的饕餮相我们可于想象中得之。罗马的光荣不过尔尔,等而下之不必论了。欧洲中古时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从十一到十五世纪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备刀叉随身携带,这种作风一直延至十八世纪还偶尔可见,据说在酷嗜通心粉的国度里,市廛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心粉的摊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钢叉一般把粉条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净利落。
不要耻笑西方风俗鄙陋,我们泱泱大国自古以来也是双手万能。《礼记》:“共饭不泽手。”吕氏注曰:“不泽手者,古之饭者以手,与人共饭,摩手而有汗泽,人将恶之而难言。”饭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哙把一块生猪肘子放在铁盾上拔剑而啖之,那是鸿门宴上的精彩节目,可是那个吃相也就很可观了。我们不愿意在餐桌上挥刀舞叉,我们的吃饭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称“饭”。细细的两根竹筷,搦在手上,运动自如,能戳、能夹、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过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像从兰州到新疆,“抓饭”“抓肉”都是很驰名的。我们即使运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当的约束,若是频频夹取如金鸡乱点头,或挑肥拣瘦地在盘碗里翻翻弄弄如拨草寻蛇,就不雅观。
餐桌礼仪,中西都有一套。外国的餐前祈祷,兰姆的描写可谓淋漓尽致。
家长在那里低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孩子们很少不在那里做鬼脸的。我们幸而极少宗教观念,小时候不敢在碗里留下饭粒,是怕长大了娶麻子媳妇;不敢把饭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喝汤而不准吮吸出声是外国规矩,我想这规矩不算太苛,因为外国的汤盆很浅,好像都是狐狸请鹭鸶吃饭时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汤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烫嘴热的,慢一点灌进嘴里去就可以不至于出声。若是喝一口我们的所谓“天下第一菜”口蘑锅巴汤而不出一点声音,岂不强人所难?从前我在北方家居,邻户是一个治安机关,隔着一堵墙,墙那边经常有几十口子在院子里进膳,我可以清晰地听到“呼噜,呼噜,呼——噜”的声响,然后是“咔嚓”一声。他们是在吃炸酱面,于猛吸面条之后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势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去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是不妨稍为放肆一点的。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烂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馆。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柜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
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工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嗝。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酦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饿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么吃相!
萝卜汤的启示
抗战时期我初到重庆,暂时下榻于上清寺一位朋友家。晚饭时,主人以一大钵排骨萝卜汤飨客,主人谦逊地说:“这汤不够味。我的朋友杨太太做的排骨萝卜汤才是一绝,我们无论如何也仿效不来,你去一尝便知。”杨太太也是我的熟人,过几天她邀我们几个熟人到她家去餐叙。
席上果然有一大钵排骨萝卜汤。揭开瓦钵盖,热气冒三尺。每人舀了一小碗。
哇!真好吃。排骨酥烂而未成渣,萝卜煮透而未变泥,汤呢?热、浓、香、稠,大家都吃得直吧嗒嘴。少不得人人要赞美一番,并且异口同声地向主人探询,做这一味汤有什么秘诀。加多少水、煮多少时候、用文火、用武火?主人只是咧着嘴笑,支支吾吾地说:“没什么,没什么,这种家常菜其实上不得台面,不成敬意。”客人们有一点失望,难道说这其间还有什么职业的秘密不成,你不肯说也就罢了。这时节,一位心直口快的朋友开腔了,他说:“我来宣布这个烹调的秘诀吧!”大家都注意倾听,他不慌不忙地说:“道理很简单,多放排骨,少加萝卜,少加水。”
也许他说的是实话,实话往往可笑。于是座上泛起了一阵轻微的笑声。主人顾左右而言他。
宴罢,我回到上清寺朋友家。他问我方才席上所宣布的排骨萝卜汤秘诀是否可信,我说:“不妨一试。多放排骨,少加萝卜,少加水。”当然,排骨也有成色可分,需要拣上好的,切萝卜的刀法也有讲究,大小厚薄要适度,火候不能忽略,要慢火久煨。试验结果,大成功。杨太太的拿手菜不再是独门绝活。
从这一桩小事,我联想到做文章的道理。文字而掷地作金石声,固非易事,但是要做到言中有物,不乏人觉得淡而无味,却是不难办到的。少说废话,这便是秘诀,和汤里少加萝卜少加水是一个道理。
粽子节
今日何日?我家老妈子曰:“今天是五月节,大门上应该插一些艾草、菖蒲,点缀点缀。”我家老太太曰:“今天是端午节,应该把《钟馗捉鬼图》悬在壁上,孩子脸上抹些雄黄酒,辟邪辟邪。”我的小孩子独曰:“今天不知是哪一天,就说应该吃粽子!”我参考众意,觉得今天叫作“粽子节”比较亲切些。
据说粽子本来是为屈原先生吃的。皆因是这位三闾大夫当初在楚国做官,颇想做一些真正福国利民的事业,竟因不善投机,得罪了人,不能得志,急得形容枯槁,又黑又瘦。有一天到江边散步,一时想不开,抱起一块大石头来就跳下水了。如其只有屈原先生才配吃粽子,恐怕这些年来粽子的销路不会甚畅罢。
今天虽然是粽子节,但是我们也不能厚着脸皮吃两个粽子就算完事。《钟馗捉鬼图》还是不妨悬挂悬挂。我们自己没有实力驱鬼,把一纸图画高高悬起,虽然鬼卒未必因此引退,我们总算尽了心,慰情聊胜于无了。
由熊掌说起
《中国语文》206期(第三十五卷第二期)刘厚醇先生《动物借用词》一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
这是孟子的话。我怀疑孟子是否真吃过熊掌,我确信本刊的读者里没有人吃过熊掌。孟子这句话的意思是:假如不可能两个目标同时达到,应该放弃比较差一点的一个,而选择比较好一点的一个目标。熊掌和猩唇、驼峰全属于“八珍”,孟子用它来代表珍贵的东西;鱼是普通食物,代表平凡的东西。“鱼与熊掌”现在已经成为广泛通用的一句话,因为这个譬喻又简单又确切。(虽然差不多所有的人全没吃过熊掌;如果当真地叫一般人去选择的话,恐怕全要“舍熊掌而取鱼也”!)
我也不知道孟子是否真吃过熊掌。若说“本刊的读者里没有人吃过熊掌”,则我不敢“确信”,因为我是“本刊的读者”之一,我吃过。
一九二二至一九二三年间,有一天侍先君到北京东兴楼小酌。我们平常到饭馆去是有固定的房间的,这一天堂倌抱歉地说:“上房一排五间都被王正廷先生预订了,要委屈二位在南房左边一间将就一下。”这无所谓。不久,只见上房灯火辉煌,衣冠济济,场面果然很大。堂倌给我们上菜之后,小声私语:“今天实在对不起,等一下我有一点外敬。”随后他端上了一盘热腾腾、黏糊糊的东西。他说今天王正廷宴客,有熊掌一味,他偷偷地匀出来一小盘,请我们尝尝。这虽然近似贼赃,但他一番雅意却之不恭,而且这东西的来历如何也正难言。一饮一啄,莫非前定。我们也就接受了。
熊掌吃在嘴里,像是一块肥肉,像是“寿司”,又像是鱼唇,又软又黏又烂又腻。高汤煨炖,味自不恶,但在触觉方面并不感觉愉快,不但不愉快,而且好像难以下咽。我们没有下第二箸,真是辜负了堂倌为我们做贼的好意。如果我有选择的自由,我宁舍熊掌而取鱼。
事有凑巧,初尝异味之后不久,过年的时候,厚德福饭庄黑龙江分号执事送来一大包东西,大概是年礼罢,打开一看,赫然熊掌,黑不溜秋的,上面还附带着一些棕色的硬毛。据说熊掌须用水发,发好久好久,然后洗净切片下锅煨煮,又要煮好久好久。而且煨煮之时还要放进许多美味的东西以为佐料。谁有闲工夫搞这个劳什子!熊掌既为八珍之一,干脆,转送他人。
所谓八珍,历来的说法不尽相同,《礼记》提到的“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捣珍、渍、熬、肝?”,描述制作之法,其原料不外“牛、羊、糜、鹿、麇、豕、狗、狼”,近代的说法好像是包括“龙肝、凤髓、豹胎、鲤尾、鸮炙、猩唇、熊掌、酥酪蝉”。其中一部分好像近于神奇,一部分听起来就怪吓人的。所谓珍,全是动物性的。我常想,上天虽然待人不薄,口腹之欲究竟有个限度,天下之口有同嗜,真正的美食不过是一般色、香、味的享受,不必邪魔外道地去搜求珍异。偶阅明人徐树丕《识小录》,有《居服食三等语》一则:汤东谷语人曰:“学者须居中等屋,服下等衣,食上等食。何者?茅茨土阶,非今所宜。瓦屋八九间,仅藏图书足矣。故曰中等屋。衣不必绫罗锦绣也,夏葛冬布,适寒暑足矣。故曰下等衣。至于饮食,则当远求名胜之物,山珍海错,名茶法酒,色色俱备,庶不为凡流俗士,故曰上等食也。”
中等屋、下等衣,吾无闲言。唯所谓上等食,乃指山珍海错而言,则所见甚陋。以言美食,则鸡鸭鱼肉自是正味,青菜豆腐亦有其香,何必龙肝凤髓方得快意?苟烹调得法,日常食物均可令人满足。以言营养,则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菜蔬瓜果,匀配平衡,饮食之道能事尽矣。我当以为吃在中国,非西方所能望其项背,寻思恐未必然,传统八珍之说徒见其荒诞不经耳。
千里莼羹, 未下盐豉
《世说新语》言语二十六:“有千里莼羹,但未下盐豉耳。”赵璘《因话录》:“千里莼羹,未闻盐与豉相调和,非也。盖末字误书为未。末下乃地名,千里亦地名。此二处产此二物耳。其地今属平江。”今人杨勇《世说新语校笺》页六八:“宋本作‘但未下盐豉耳’。未下,当作‘末下’,‘但’字后人亿增。千里、末下皆地名。”盖亦袭赵璘语,更指但字为亿增耳。赵璘是唐朝人,想见唐写本即有此误,宋本因之耳。
末下即秣陵,可能不误。秣陵是古地名,其地点代有变革,约当今之南京。
余曾卜居南京,不闻有特产盐豉。以余所知,杭州豆豉确是甚佳。因思莼羹与盐豉可能有涉,但余从先君及舅氏在杭州楼外楼数度品尝莼羹,均是清汤,极为淡雅,似又绝无调和盐豉之可能。古今烹调方法不同耶?抑各地有异耶?疑怀莫释。
宋人黄彻《巩溪诗话》卷九:“千里莼羹,未下盐豉,盖言未受和耳。子美‘豉化莼丝熟’,又‘豉添莼菜紫’。圣俞《送人秀州》云‘剩持盐豉煮紫莼’。鲁直‘盐豉欲催莼菜熟’。”似此唐宋之人亦有习于以盐豉调和莼羹者矣。
吾欲起赵璘于地下而质之。
厨 房
从前有教养的人家子弟,永远不走进下房或是厨房,下房是仆人起居之地,厨房是庖人治理膳馐之所,湫隘卑污,故不宜厕身其间。厨房多半是在什么小跨院里,或是什么不显眼的角落(旮旯儿),而且常常是邻近溷厕。孟子有“君子远庖厨”之说,也是基于“眼不见为净”的道理。在没有屠宰场的时候,杀牛宰羊均需在厨中举行,否则远庖厨作甚?尽管席上的重珍兼味美不胜收,而那调和鼎鼐的厨房却是龌龊脏乱,见不得人。试想,煎炒烹炸,油烟弥漾而无法宣泄,烟熏火燎,煤渣炭屑经常地月累日积,再加上老鼠横行,蚊蝇乱舞,蚂蚁蟑螂之无孔不入,厨房焉得不脏?当然厨房也有干净的,想郇公厨香味错杂,一定不会令人望而却步,不过我们的传统厨房多少年来留下的形象,大家心里有数。
埃及废王法鲁克,当年在位时,曾经游历美国,看到美国的物质文明,光怪陆离,目不暇给,对于美国家庭的厨房之种种设备,尤其欢喜赞叹。临归去时,他便订购了最豪华的厨房设备全套,运回国去。他的眼光是很可佩服的,他选购的确是美国文化精粹的一部分。虽然那一套设备运回去之后,曾否利用,是否适用,因为没有情报追踪,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知道埃王陛下一顿早点要吃二十个油煎荷包蛋,想来御膳的规模必不在小,美国式家庭厨房的设备是否能胜负荷,就很难说了。
美式厨房是以主妇为中心而设计的。所占空间不大,刚好容主持中馈的人站在中间有回旋的余地。炉灶用电,不冒烟,无气味,下面的空箱放置大大小小煮锅和平底煎锅,俯拾即是。抬头有电烤箱或是微波烤箱,烤鸡、烤鸭、烤盆菜,烘糕、烘点、烘面包,自动控制,不虞烧焦。左手有沿墙一般长的料理台,上下都是储柜抽屉,用以收藏盘碗餐具,墙上有电插头,供电锅、烤面包器、绞肉机、打蛋器之类使用。台面不怕刀切不怕烫。右边是电冰箱,一个不够可以有两个。转过身来是洗涤槽,洗菜、洗锅、洗碗,渣渣末末的东西(除了金属之外)全都顺着冷热水往下冲,开动电钮就可以听见呼噜呼噜的响,底下一具绞碎机(disposal)发动了,把一切的渣滓弃物绞成了碎泥冲进下水道里。下水道因此无阻塞之虞。左手有个洗碗机,冲干净了的碟碗插列其间,装上肥皂粉,关上机门开动电钮,盘碗便自动洗净而且吹干。在厨做饭的人真是有左右逢源、进退自如之感。
美式厨房也非尽善尽美,至少寓居美国而坚持不忘唐餐的人就觉得不大方便。唐餐讲究炒菜,这个“炒”字是美国人所不能领略的。炒菜要用锅,尖底的铁锅(英文为wok,大概是粤语译音),西式平底锅只宜烙饼煎蛋,要想吃葱爆牛肉片、榨菜炒肉丝什么的,非尖底锅不办,否则翻翻搅搅掂掂那几下子无从施展。而尖底锅放在平平的炉灶上,摇摇晃晃,又非有类似“支锅碗”的东西不可,炒菜有时需要旺油大火,不如此炒出来的东西不嫩。过去有些中国餐馆大师傅,嫌火不够大,不惜舀起大勺猪油往灶口里倒,使得火苗骤旺,电灶火力较差,中国人用电灶容易把电盘烧坏,也就是因为烧得太旺太久之故。火大油旺,则油烟必多。灶上的抽烟机所发作用有限,一顿饭做下来,满屋子是油烟,寝室、客厅都不能免。还有外国式的厨房不备蒸笼,所谓双层锅,具体而微,可以蒸一碗蛋羹而已。若想做小笼包,非从国内购运柳木制的蒸笼不可,一层屉不够要两三层,摆在电灶上格格不入。铝制的蒸锅,有干净相,但是不对劲。
人在国外而顿顿唐餐,则其厨房必定走样。我有一位朋友,高尚士也,旅居美国多年,贤伉俪均善烹调,热爱我们的固有文化,蒸、炒、烹、煎,无一不佳。我曾叨扰郇厨,坐在客厅里,但见厨房门楣之上悬一木牌写着两行文字,初以为是什么格言之类,趋前视之,则是一句英文,曰:“我们保留把我们自己的厨房弄得乱七八糟的权利。”当然这是给洋人看的。我推门而入,所谓乱七八糟是谦词,只是东西多些,大小铁锅蒸笼,油钵醋瓶,各式各样的作料器皿,纷然杂陈,随时待用。做中国菜就不能不有做中国菜的架势。现代化的中国厨房应该是怎个样子,尚有待专家设计。
我国自古以来,主中馈的是女人,虽然解牛的庖丁一定是男人。《易·家人》:“无攸遂,在中馈,贞吉。”疏曰:“妇人之道,巽顺为常,无所必遂,其所职主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所以新妇三日便要入厨洗手做羹汤,多半是在那黑黝黝又脏又乱的厨房里打转一直到老。我知道一位缠足的妇人,在灶台前面一站就是几个钟头,数十年如一日,到了老年两足几告报废,寸步难移。谁说的男子可以不入厨房?假如他有时间、有体力、有健康的观念,应该没有阻止他进入厨房的理由。有一次我在厨房擀饺子皮,系着围裙,满手的面粉,一头大汗,这时候有客来访,看见我的这副样子大为吃惊,他说:“我是从来不进厨房的,那是女人去的地方。”我听了报以微笑。不过他说的话不是没有事实根据,绝大多数的女人是被禁锢在厨房里,而男人不与焉。今天之某些职业妇女常得意忘形地嘲讽主持中馈的人为“在厨房上班”。其实在厨房上班亦非可耻之事,我们的母亲、祖母、曾祖母有几个不在厨房上班?在妇女运动如火如荼的美国,妇女依然不能完全从厨房里“解放”出来。记得某处妇女游行,有人高举木牌,上面写着:“停止烧饭,饿死那些老鼠!”“老鼠”饿不死的,真饿急了他会乖乖地自己去烧饭。
喝 茶
我不善品茶,不通茶经,更不懂什么茶道,从无两腋之下习习生风的经验。
但是,数十年来,喝过不少茶,北平的双窨、天津的大叶、西湖的龙井、六安的瓜片、四川的沱茶、云南的普洱、洞庭湖的君山茶、武夷山的岩茶,甚至不登大雅之堂的茶叶梗与满天星随壶净的高末儿,都尝试过。茶是我们中国人的饮料,口干解渴,唯茶是尚。茶字,形近于荼,声近于槚,来源甚古,流传海外,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茶。人无贵贱,谁都有份,上焉者细啜名种,下焉者牛饮茶汤,甚至路边埂畔还有人奉茶。北人早起,路上相逢,辄问讯:“喝茶未?”茶是开门七件事之一,乃人生必需品。
孩提时,屋里有一把大茶壶,坐在一个有棉衬垫的藤箱里,相当保温,要喝茶自己斟。我们用的是绿豆碗,这种碗大号的是饭碗,小号的是茶碗,做绿豆色,粗糙耐用,当然和宋瓷不能比,和江西瓷不能比,和洋瓷也不能比,可是有一股朴实厚重的风貌,现在这种碗早已绝迹,我很怀念。这种碗打破了不值几文钱,脑勺子上也不至于挨巴掌。银托白瓷小盖碗是祖父母专用的,我们看着并不羡慕。看那小小的一盏,两口就喝光,泡两三回就得换茶叶,多麻烦。如今盖碗很少见了,除非是到“故宫博物院”拜会蒋院长,他那大客厅里总是会端出盖碗茶敬客。再不就是在电视剧中也常看见有盖碗茶,可是演员一手执盖一手执碗缩着脖子啜茶那副狼狈相,令人发噱,因为他不知道喝盖碗茶应该是怎样的喝法。
他平素自己喝茶大概一直是用玻璃杯、保温杯之类。如今,我们此地见到的盖碗,多半是近年来本地制造的“万寿无疆”的那种样式,瓷厚了一些;日本制的盖碗,样式微有不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近有人回大陆,顺便探视我的旧居,带来我三十多年前天天使用的一只瓷盖碗,原是十二套,只剩此一套了,碗沿还有一点磕损,睹此旧物,勾起往日的心情,不禁黯然。盖碗究竟是最好的茶具。
茶叶品种繁多,各有擅场。有友来自徽州,同学清华,徽州产茶胜地,但是他看到我用一撮茶叶放在壶里沏茶,表示惊讶,因为他只知道茶叶是烘干打包捆载上船沿江运到沪杭求售,剩下来的茶梗才是家人饮用之物。恰如北人所谓“卖席的睡凉炕”。我平素喝茶,不是香片就是龙井,多次到大栅栏东鸿记或西鸿记去买茶叶,在柜台前面一站,徒弟搬来凳子让坐,看伙计称茶叶,分成若干小包,包得见棱见角,那份手艺只有药铺伙计可以媲美。茉莉花窨过的茶叶,临卖的时候再抓一把鲜茉莉花放在表面上,所以叫作双窨。于是茶店里经常是茶香花香,郁郁菲菲。父执有名玉贵者,旗人,精于饮馔,居恒以一半香片一半龙井混合沏之,有香片之浓馥,兼龙井之苦清。吾家效而行之,无不称善。茶以人名,乃径呼此茶为“玉贵”,私家秘传,外人无由得知。
其实,清茶最为风雅。抗战前造访知堂老人a于苦茶庵,主客相对总是有清茶一盅,淡淡的、涩涩的、绿绿的。我曾屡侍先君游西子湖,从不忘记品尝当地的龙井,不需要攀登南高峰风篁岭,近处平湖秋月就有上好的龙井茶,开水现冲,风味绝佳。茶后进藕粉一碗,四美具矣。正是“穿牖而来,夏日清风冬日日;卷帘相见,前山明月后山山”(骆成骧联)。有朋自六安来,贻我瓜片少许,叶大而绿,饮之有荒野的气息扑鼻。其中西瓜茶一种,真有西瓜风味。我曾过洞庭,舟泊岳阳楼下,购得君山茶一盒。沸水沏之,每片茶叶均如针状直立漂浮,良久始舒展下沉,味品清香不俗。
初来台湾,粗茶淡饭,颇想倾阮囊之所有在饮茶一端偶作豪华之享受。一日过某茶店,索上好龙井,店主将我上下打量,取八元一斤之茶叶以应,余示不满,乃更以十二元者奉上,余仍不满,店主勃然色变,厉声曰:“买东西,看货色,不能专以价钱定上下。提高价格,自欺欺人耳!先生奈何不察?”我爱其憨直。现在此茶店门庭若市,已成为业中之翘楚。此后我饮茶,但论品味,不问价钱。
茶之以浓酽胜者莫过于工夫茶。《潮嘉风月记》说工夫茶要细炭初沸连壶带知堂老人:周作人。
碗泼浇,斟而细呷之,气味芳烈,较嚼梅花更为清绝。我没嚼过梅花,不过我旅居青岛时有一位潮州澄海朋友,每次聚饮酩酊,辄相偕走访一潮州帮巨商于其店肆。肆后有密室,烟具、茶具均极考究,小壶、小盅有如玩具。更有娈婉丱童a 伺候煮茶、烧烟,因此经常饱吃工夫茶,诸如铁观音、大红袍,吃了之后还携带几匣回家。不知是否故弄玄虚,谓炉火与茶具相距以七步为度,沸水之温度方合标准。举小盅而饮之,若饮罢径自返盅于盘,则主人不悦,须举盅至鼻头猛嗅两下。这茶最有解酒之功,如嚼橄榄,舌根微涩,数巡之后,好像是越喝越渴,欲罢不能。喝工夫茶,要有工夫,细呷细品,要有设备,要人服侍,如今乱糟糟的社会里谁有那么多的工夫?红泥小火炉哪里去找?伺候茶汤的人更无论矣。普洱茶,漆黑一团,据说也有绿色者,泡烹出来黑不溜秋,粤人喜之。在北平,我只在正阳楼看人吃烤肉,吃得口滑肚子膨朜不得动弹,才高呼堂倌泡普洱茶。四川的沱茶亦不恶,唯一般茶馆应市者非上品。台湾的乌龙名震中外,大量生产,佳者不易得。处处标榜冻顶,事实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冻顶?
喝茶,喝好茶,往事如烟。提起喝茶的艺术,现在好像谈不到了,不提也罢。
饮 酒
酒实在是妙,几杯落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谈笑风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所有的苦闷烦恼全都忘了,酒酣耳热,只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若不及时知止,可就难免玉山颓欹,剔吐纵横,甚至撒疯骂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过全部地呈现出来。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里的卡力班,那个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尝酒味,觉得妙不可言,以为把酒给他喝的那个人是自天而降,以为酒是甘露琼浆,不是人间所有物。美洲印第安人初与白人接触,就是被酒所倾倒,往往不惜举土地畀人以换一些酒浆。印第安人的衰灭,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他们的荒腆于酒。
我们中国人饮酒,历史久远。发明酒者,一说是仪狄,又说是杜康。仪狄夏朝人,杜康周朝人,相距很远,总之是无可稽考。也许制酿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仪狄的酒未必就是杜康的酒。尚书有《酒诰》之篇,谆谆以酒为戒,一再地说“祀兹酒”(停止这样的喝酒),“无彝酒”(勿常饮酒),想见古人饮酒早已相习成风,而且到了“大乱丧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多不可考,不过从汉起就有酒榷之说,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课税以裕国帑,并没有寓禁于征的意思。酒很难禁绝,美国一九二○年起实施酒禁,雷厉风行,依然到处都有酒喝。当时笔者道出纽约,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国餐馆,入门直趋后室,索五加皮,开怀畅饮。忽警察闯入,友人止予勿惊。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手枪,锵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独酌,不久即伏案酣睡。一九三三年酒禁废,直如一场儿戏。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强制。在我们中国,汉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此律不曾彻底实行。事实上,酒楼妓馆处处笙歌,无时不飞觞醉月。文人雅士水边修禊,山上登高,一向离不开酒。名士风流,以为持螫把酒,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饮无度,扬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饮酒不是什么不很体面的事,真所谓“酗于酒德”。
对于酒,我有过多年的体验。第一次醉是在六岁的时候,侍先君饭于致美斋(北平煤市街路西)楼上雅座。连喝几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声不响站立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汤,泼在他的一件两截衫上。随后我就倒在旁边的小木炕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欢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机会。“酒有别肠,不必长大”,语见《十国春秋》,意思是说酒量的大小与身体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壮健者未必能饮,瘦小者也许能鲸吸。我小时候就是瘦弱如一根绿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炼出来的,不过有其极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没有亲见过一般人所艳称的那种所谓海量。古代传说“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王充《论衡·语增篇》就大加驳斥,他说:“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何至于醉酗乱身?就我孤陋的见闻所及,无论是“青州从事”或“平原督邮”,大抵白酒一斤或黄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头昏目眩、黏牙倒齿。唯酒无量,以不及于乱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忧,只是令人在由兴奋到麻醉的过程中暂时忘怀一切。即刘伶所谓“无息无虑,其乐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谓“忧心如酲”,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唯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人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于是呼朋聚饮,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划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坛,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数,乃自命为酒中八仙。有时且结伙远征,近则济南,远则南京、北京,不自谦抑,狂言“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许,俨然豪气干云的样子。当时作践了身体,这笔账日后要算。一日,胡适之先生过青岛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过海的盛况大吃一惊,急忙取出他太太给他的一个金戒指,上面镌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战。过后不久,胡先生就写信给我说:“看你们喝酒的样子,就知道青岛不宜久居,还是到北京来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现在回想当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简直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止,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语滔滔不绝,也许会把平素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别人的阴私也当众抖搂出来。最令人难堪的是强人饮酒,或单挑,或围剿,或投下井之石,千方万计要把别人灌醉,有人诉诸武力,捏着人家的鼻子灌酒!这也许是人类长久压抑下的一部分兽性之发泄,企图获取胜利的满足,比拿起石棒给人迎头一击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声嘶力竭的划拳,在赢拳的时候,那一声拖长了的绝叫,也是表示内心的一种满足。在别处得不到满足,就让他们在聚饮的时候如愿以偿吧!只是这种闹饮,以在有隔音设备的房间里举行为宜,免得侵扰他人。
《菜根谭》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回的境界。
娈婉丱(guàn)童:此句出自北魏郦道元 《水经注·滱水》。意思是美貌。丱童,即幼童。畀(bì):给,给以。杜康周朝人:杜康实为夏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