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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你疯了吗?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字数:5.2千字更新时间:2026-09-16 10:56:40
第169章 你疯了吗?

务实中。

司法会如何判断,一个人犯罪时,是否为故意杀人?

首先,警方他们,会将案子分为激情杀人和谋杀,前者不一定是故意杀人,而后者...一定是!

谋杀是什么?就是谋划杀人!

其中,足以一锤定音的便是...凶器!

如果说,案犯的凶器是提前拿好,且距离案发时间不久,那基本能判定,这起案件属于故意杀人。

就本案而言......

“被告人张月,存在明确的持刀谋杀嫌疑!”

“所谓的反抗,又或是强奸,甚至是自卫均不存在。”

“从凶器角度来看,她从一开始便想好,要如何对待当事人刘国富!!!”

范贺朗声开口,声音传遍整个第一法庭。

法庭内很空荡。

他的声音撞倒墙壁返回,回音在众人耳旁浮现。

这......

众人皱起眉来,陷入思索。

公诉席上。

三个检察官此时也是微微颔首,检察官刘希低声道:

“凶器这一点确实很难洗清,检察院提起公诉,相当大一部分因素是因为凶器.......”

检察官王安也点点头。

“是这样,要是刀具是现场挣扎时随手拿到的......”

“那案件会有很缓和的余地。”

邓世杰没开口,只是坐在原地,默默看着众人。

正如两人所说。

凶器是张大带到现场的。

一个人,提前12小时准备刀子,又在凌晨三点主动走到医院,随后凌晨四点,用准备的刀捅刺对方17刀,险些丧命......

简洁来看,这就是很明确的故意杀人!

审判台。

“这......”

审判长孟俊峰沉默,眉头紧蹙。

思索片刻后,他扭头,再次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代理人所说......”

代理人席位。

听着审判台的例行询问,范贺微微抿了口茶水,脸上流露出志在必得的微笑。

他的能力很强...能在海城卷到这个地步,自然不是一般人,他有信心,这个辩点没人能反驳。

只是......

审判长孟俊峰:“你方是否认同?”

话落的刹那。

两个字瞬间响起。

“异议!!!”

“我方有很明确的异议!!!”

被告席。

近乎是在法官声音结束的刹那,反对的声音立马传来。

这下。

代理人席位,公诉席,甚至是旁听席,所有人微微一愣。

明确的...异议!?

凶器提前12个小时藏匿,随后用其捅伤,存在明确矛盾,自身也有动机的刘国富身上......

这怎么想也洗不掉嫌疑吧!

就在众人皱眉,屏息凝神,等待徐德给出答案的时候。

便见,他微微张开嘴,下一秒......

“审判长,就本案而言......”

“案件。”

“没有凶器!”

没......没有凶器?

四个字落下的刹那。

第一法庭,近千人大脑齐齐卡壳,所有人看着徐德愣在原地,竟短时间想不通这句话的含义。

徐德却没停下。

他继续道:

“首先,器械与器械之间的性质不同。”

“有些器械,随身携带式为了杀人而用,而有些器械...则是为了自保!”

什么才是凶器?

众所周知,对别人造成伤害的,才算是凶器。

但凶器本质就是器械,难道有没有想过...什么器械,才会在司法中,被第一时间认定为凶器?

毕竟。

一根小学学习用的圆规,与一把西瓜刀,都很锋利。

但,为什么西瓜刀会成为管制工具?而圆规会开放购买?分明都能轻易杀死人。

如果代入这个思维。

你就会发现,好像在杀人领域中,只要你想,那所使用的器械就没什么区别,但徐德要说的是......

有区别!

“我方委托人,被告人张月在案发前夕,并非谋杀,案件器械,也并非为了杀人而带......”

“这把刀的真实定位是......”

徐德顿了顿,旋即表情严肃,一本正经的开口道:

“是防御性道具!”

代理人范贺:?

公诉席:?

听审席:?

防...防御性...还是道具!?

嗯?

众人大脑再次陷入宕机,短时间空白,愣愣的看着对方。

这些字他们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却显得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令人难以理解。

“被告方,你的意思是......”

审判台上。

就连审判长孟俊峰,都有些迟疑,他开口道:

“被告人张月,案发前12个小时拿刀...本意不是杀人?”

徐德点点头,“绝非谋杀!”

孟俊峰又问:“她是为了自卫?”

“没错!”

徐德再次点头。

“很明显,我方委托人,她是一个青年人、是一个朝气蓬勃,刚满18岁的女孩,她与刘国富之间存在明确的体型与生理差距......”

“所以,当晚见面,需要一个防御性道具进行自卫。”

一番话落下。

别说审判区了,就是听审席,众人此时也是有点没忍住。

“自...自卫?嗯?”

“不是...拿刀捅人的是自卫,赤手空拳的是威胁...我怎么感觉那么怪呢?但稍微一想,好像又不是不能理解,可还是觉得怪......”

“刀是防御性道具!?”

“等等,我有点笨,你等等,让我思考一下......”

“月黑风高夜,持刀捅人的行为是在进行自卫...有点意思。”

“......”

听审席众人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有人歪了歪脑袋,愣愣的看着徐德,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是在怎么一个脑回路下说出来的。

范贺的脸流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

他皱着眉,张着嘴,不可置信的看着对方。

范贺知道自己没有道德。

他也知道自己的底线较低。

这很正常。

毕竟,律师这一行就是这样,你底线越低,道德越烂,往往在庭审中更能占据优势位。

范贺本以为,自己的道德底线,以及思维已经足够低了,但眼下......

他算是小巫见大巫。

碰到真正的低手了!

什么叫捅了别人17刀的刀子,是自卫!?

“被告律师,你的意思是,被告人张月,持刀是自卫,不存在谋杀?”

“这把刀,也不是凶器,而是作案工具......”

范贺忍不住了,忽的开口,违反庭审秩序询问。

“甚至...不该以凶器来定义这把刀!?”

“没错。”

被告席。

徐德的德行很高,他选择包容对方打断庭审秩序的行为。

“这把刀从本质来说,不是凶器!”

范贺忍不住道:“如果这都不算,那什么才是凶器?”

“自然是司法原文上明确标注的!”

徐德理直气壮,眉头皱起,很明显,是在质疑对方的法理水平。

在司法中,什么才是凶器都不知道?这人到底读没读过书!?

果然,正如钱昊所说,对方与他们自己完全不是一个物种,甚至都快有生殖隔离了......

不过徐德是个有道德的人。

“诸位。”

“有关‘携带凶器’的认定,我们可以看最高院的法释。”

“关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

“《抢劫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官方明确定义的违法禁止物品不多。

枪、锐利的刀、炸弹,一旦作案,都算凶器。

而除此外,效力低一级的便是,不具备凶器认定,但依旧作案的器械。

理论上,张大的刀就属于这一类。

所以。

“首先。”

“没有任何一条法例规定,餐刀属管制刀具!”

“所以,被告人张月,持餐刀,是属合法行为。”

“其次......”

徐德缓缓开口,说出的话有些荒诞,可偏偏又有一大堆逻辑分明,理论扎实的话进行解释。

“其次,我方并未进行主动挑衅!”

“请回忆,这个道具,是在什么阶段才出现。”

“是在客观情况下,遭受到侵犯时,才将‘防御性工具’抽出,做出防御性行为!”

砍刀这种算是管制性刀具。

基本动手,就能被判定故意杀人。

但餐刀不同,首先是这玩意很钝。

是的,餐刀很钝,之所以还能切割牛排,原因在于,餐刀是类似锯子一样,刀刃上没有刃口,存在一排小锯齿。

是利用锯子锯木头的原理,将盘中牛排锯下!

整体捅刺什么的......

和一根很钝的铁块捅人,除了尖锐点,没有别的优势了。

所以,在司法定义中,这玩意处于‘中立’。

所以,张大手持餐刀并不违法...哪怕她拿一百把餐刀,警察见到,也找不到理由将其管制。

“异议!”

代理人席位。

范贺听了半天,最终脸色难看地突然开口将其打断。

“你方所言,不过是性质上的凶器!”

“就本案而言,这柄餐刀,是实打实的,用途上的凶器!”

“它只是性质本身不同,但做出的行为,就是奔着凶杀他人而去!”

司法领域存在两种凶器。

一是性质类的管制类凶器,知晓会造成其余人伤亡,如枪支、管制类刀具。

二便是造成伤亡的器械,如砖头,厨用菜刀。

但话又说回来了。

餐刀...不是性质类的凶器!

那么,拿刀的性质自然也会改变!

拿的不是管制刀具,攻击力,造成他人伤亡的嫌疑,就会直线下降,那你的攻击欲望,往往也会下降。

再加上......

张大用刀时,出现的时机很不错。

她是在自身快要受到侵害的时候,才将刀抽出!

“综上所述”

“这是一柄提前防御自身的防御性道具!”

“它难杀人、难以伤人,但却具备一定自卫能力!”

徐德缓缓开口,他尝试用逻辑征服在场所有人。

整个第一法庭全都沉默下去。

众人张着嘴,静静的看着他。

徐德忽的话锋一转。

他又道:

“公诉方,我记得,警方曾在现场捡到过一支录音笔。”

“而这录音笔的内容,被以证据的形式,递交到了法院,请问是否有这回事?”

闻言。

公诉席。

三个检察官顿了顿。

片刻后,邓世杰点点头,“是的,是三号证据。”

在前不久,徐德甚至还有用过。

也就是,详细记录下,刘国富‘坦白’的那支录音笔。

既如此。

“好,既如此,那么现在案情已经很明确了!”

徐德立马开口,他面色淡然,神色不急不缓,开口道:

“绿森市表明,被告张月与伤者刘国富之间,存在明确的矛盾。”

“这个矛盾催发出被告人准备私下会见对方。”

“见对方做什么?是杀人?”

“不,根据3号证据,‘录音笔’的存在,我们可以明确看出,被告人私下见面的目的是...取证!”

“她想违规取证。”

是的。

张大的目的就是违规取证。

如果是奔着杀人去的,她没理由继续录下证据。

洗清张二的冤屈?

张二是原告,刘国富是被告,张二身上不具备冤情!

甚至,刘国富死了,张二还会丧失治病资金来源,所以,从一开始,对方找上刘国富的目的,便是取证。

她要违规取证...一个可以让被告被宣判的证据!

“但是。”

“违规取证是有一定风险的!”

徐德的声音忽的拔高几个调,继续说道:

“伤者刘国富,已经连续多次犯下案件。”

“双方的攻击欲、底线道德、生理,存在明显的差距!”

“所以,被告人需要一个防御性道具来进行自卫。”

“但,因不是主观杀人,所以,这件道具杀伤力可以小一点,只需要有一定防御能力即可。”

“最终......”

说着。

徐德将手里,警方拍摄的‘防御性道具’的照片,摆在众人面前。

他甚至还转了个圈,让听审席众人也能听懂。

“选定了这把餐刀,做自卫道具!”

客观角度上来讲。

代表主人主观是否故意的思维,是从三方面来看。

①刀本身杀伤力;②你带它的目的;③当时怎么用。

这三条,无论哪一条,餐刀都完美的处于最恰到好处的时候。

1,餐刀本身攻击力杀伤力极弱,若是奔着杀人去的...说不定对方随手捡个铁棍都能反杀。

2,伤害弱,联合录音笔,带的目的便是自卫。

3,使用时,是在自身受到侵犯的时候所使用!

综上所述......

“这,不是凶器!”

徐德举起,这把捅了17刀,险些将刘国富肠子戳烂的餐刀照片。

紧接着。

“这,才是凶器!”

徐德又举起,在绿森市巷子时,刘国富随手捡起,半个巴掌大的小石头的照片。

话落的刹那。

整个第一法庭,陷入一片诡异而持久的寂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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