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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章 两极反转!【二合一求月票!】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字数:8.1千字更新时间:2026-09-27 01:06:33
第342章 两极反转!【二合一求月票!】

辩护律师的工作便是拔掉不利因素,再给当事人的行为找补。

赵瑞的不利因素自然是驱车造成意外事故的因素,也就是毒驾。

眼下,毒驾虽被莫名其妙地带走,可...你总得给个导致惨案出现的理由吧?

所以。

“我方当事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辩护律师蔡彭严肃开口道。

此话落下的刹那,整个庭审现场顿时流露出些许哗然。

旁听席骚动起来,窃窃私语传入台上。

“精...精神病?等下,精神病是不是不负责任来着?”

“不是不担责,满足条件的精神病,犯罪也是要承担民事赔偿的...只不过不负刑事责任。”

“人都撞死两个,要赔钱做什么?肯定是只追究刑责啊!”

“这有问题吧?被告人我可从没听说过患病,怎么撞了个人突然就冒出了病?怕不是为了逃避责任吧!”

“......”

旁听席数百人全都愣了。

有人错愕,有人迷茫,更有人皱着眉分析局势。

只可惜,无论怎么思考,他们仿佛要预料到庭审后续会陷入到不利的局面!

没办法。

纵观东国全部的司法案例。

只要庭审上,一方掏出精神病的鉴定报告,那么,这方基本就可以锁定胜局了。

这也就导致会经常看到,一些有权有势之人,会在犯事后给自己做一份精神病鉴定......

好似成为脱罪的固定流程!

“精神病...再差也只是个‘只负部分责任’,如果能认定‘间歇性精神病......’”

“百分百的不负刑责,判决‘强制医疗’!”

随着台下的骚动声传入审判区。

公诉席上,检察官郑通脸色难看,视线阴沉,他拳头死死捏住。

身侧。

检察官梁秉信低声说道:

“而‘强制医疗’哪怕执行下去,完全可以一年后宣布痊愈出院!”

听到这话。

郑通内心再次一沉。

一旦被蔡彭坐实对方的主张要点,那后续的事件他完全可以预料,无非是.......

精神病免责——免责必强制医疗——主治医生宣布病愈。

不。

甚至说,强制医疗期间,赵瑞也不一定在精神病院待着!即便待,其待遇也与在外面没什么区别!

而想阻止这一切的产生,唯有彻底坐实案发过程是‘毒驾’导致!

这也是为什么公诉方先前,拼尽一切,也要死咬这点的原因。

只可惜......

想到这。

“该死的讼棍!”

检察官郑通微微侧头,眼角狠狠盯了眼徐德,咬牙切齿地心中怒斥。

“收钱了...肯定是收钱了!”

他想不通,为什么在海城竟然有律师敢这么搞!

紧接着他不再犹豫,抬头看向审判台。

“异议!”

“审判长,有关对方辩护律师所说,我方认为存在疑点!”

“首先,当事人赵瑞,自出生开始,无论是从社会关系,又或是日常体检,从未检测出精神类疾病!”

“而在9月24日当天犯罪后,第一次指控便测出了精神病,这是否未免过于巧合?”

“总不能,第一次精神病发作便被案件碰上了吧!?”

郑通沉声,以最通俗的大白话讲解。

也就是,赵瑞周围人可以证明,24号之前赵瑞没有存在精神病嫌疑的行为。

所以,如果他真有病,那只能是24号当天患上。

而患上的当天便出车祸?未免太巧了些!

尤其是,没有任何异样的情况下,律师第一时间竟然会联想到鉴定精神病...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蔡彭所掏出的《精神病鉴定》都疑点拉满。

但问题是。

“公诉方,你方所质疑的鉴定,是由上级法院所指定!”

被告席。

律师蔡彭严肃开口,“我可以很明确的说,这场检测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人员插手干预的情况!”

“此外,我方之所以进行精神鉴定.......”

“是因我方当事人在案发后,向我方描述‘身体不受控制’,所以我方才会敏锐察觉出存在问题。”

“这绝不是所谓‘巧合’而解释,而是存在明确的蛛丝马迹!”

听到这话。

“异议!”

梁秉信却是没任何的愤怒,相反,此刻他深吸一口气,脑子里迅速思考对策。

旋即。

他视线落在审判台上的审判长吕广,直言开口道:

“审判长,就被告方所主张因素,我方认为缺乏明确且客观的证据。”

“首先。”

“被告方声称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案发期间是因精神病所导致。”

“但是!”

说着。

梁秉信微微一顿,他将一份警方抓捕期间,记录下赵瑞一举一动的文件抽出,递交给书记员。

“9月24号,案发当天下午6点45分,也就是被告人从‘杨灿幼儿园’驱车回家后。”

“在警方展开抓捕时,抓捕过程中...被告人赵瑞并无任何精神异样!”

说着。

他甚至还以其他形式给出一份录像视频。

视频不是监控,而是警方的执法记录仪。

从记录仪中,可以明确看出,赵瑞被抓捕时虽面色红润行为幅度有些夸张,但其精神却没有任何异样!

无论是骂人,又或是向父亲赵天河说些什么.......

“均是语言逻辑尚存!心智清醒!”

检察官梁秉信缓缓开口。

抓捕的时间,距离案件发生时,仅相隔二十余分钟......

你总不能说,二十分钟前赵瑞是个疯子,二十分钟后的现在,赵瑞就立马恢复清醒了吧?

不过...蔡彭还刚好就准备这样说!

“审判长,我方持有不同意见。”

“公诉人,首先,我方说的是,我方委托人是‘间歇性精神病’,其重点在于‘间歇性’三字!”

律师蔡彭微微摇头。

精神病分多种。

有先天的,比如那些自闭症之类,这种便是一直处于发病状态。

其次是后天,就比如精神病院,那些被隔离起来的重症患者,他们一开始没病,但后续因一些事致使精神不正常,一直无法恢复。

而第三种。

便是间歇,即一会发作,一会不发作。

如癔症,时不时的犯疯,接着又清醒过来。

“我方当事人正是第三种!”

“他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案发之际犯病,案发后才重归清醒。”

“所谓公诉方认为的巧合......”

蔡彭说到这,微微一顿,接着深吸一口气,开口道:

“这并不巧。”

“而是警方未及时抓捕确认状态!”

换句话说,就是抓晚了。

如果警察是案发当时抓的人,肯定能看到发病,眼下没看到,那就怨不得‘巧合’,只能怨自己行动太慢!

“你!”

检察官梁秉信心中一气,险些站起身。

良久,他才深吸一口气,缓缓道:

“被告方。”

“我方先前已经说得很明确了,你方...尚且不存在支持观点构成的因素!”

庭审逻辑是‘谁主张谁举证’。

蔡彭既然主张赵瑞有精神病,那么,他就要给出是精神病的证据!

“审判长,在佐证前,我想先澄清一件事,那便是精神分裂,不等同于意识完全模糊、丧失。”

“而是存在一定思维程度,可以进行肌肉记忆,也就是开车。”

被告席。

律师蔡彭缓缓开口,他顿了顿,接着才说道:

“至于,举证......”

“我方当事人的父母,在赵瑞回家后第一时间,曾发觉对方状态不对劲,精神存在异常。”

“其次。”

“鉴定医生通过描述判断,被告人赵瑞,在案发过程属于无法自控性精神发作。”

“这是有关医生的诊断单。”

“最后...公诉人曾说过,被告人赵瑞是个吸毒成瘾的人,所以案发过程属毒驾,后者我认为有失偏颇,而前者.....”

蔡彭将一份文件递给书记员后,他微微一顿。

最终,缓缓开口道:

“属于事实,我方当事人确实存在吸毒事实,但......”

“也正因正因如此!”

“我方当事人赵瑞,才会出现精神病!”

毒品的危害是体现在客观物理层面的,它会侵蚀你的大脑,对你的脑神经又或是其余部位造成严重伤害,最终精神变得浑浑噩噩。

在一些纪录片中,便能清晰看到,一些吸毒者会表现得思维混乱,精神极端,这就是很好的例子。

所以......

“精神分裂并非巧合。”

“它有明确的来源!”

蔡彭厉声开口,眼神十分认真。

这话落下的刹那。

检察官梁秉信脸色一变,连忙开口道:“庭审需要绝对的证据!”

“呵,公诉方,我方所说正是‘佐证’!”蔡彭却是面不改色地开口回应,丝毫没有被打乱节奏。

“你......”梁秉信哑口无言,半晌也说不出什么话。

刹那间。

整个第一法庭陷入沉默之中。

审判台上。

审判长吕广看着手中几份证据,眉头紧缩,眼神中流露出思索神色。

“佐证...这......”

吕广迟疑了。

案件定罪,是需要依照《刑诉法》第12条+51条+55条+200条,确定证据不存在怀疑才能定罪。

但这仅限于指控。

不包括被告方!

“如果,24号下午案发时,当事人确实存在‘犯病’的可能性,而公诉方无法驳回......”

“那么,实务中应当按照存疑有利于被告人来算。”

吕广心中陷入沉思。

有利原则就比如未成年的法例,‘无法确定一个人是成年还是未成年,那么,应当以未成年来算’。

同理,实务中,无法确定赵瑞没有精神病,就得用案发时对方犯病来判。

除非公诉方能彻底驳回!

但...这起案件,公诉人能驳回吗?

不,精神病这东西,只要你拿出来鉴定报告,那么后续近乎无法被彻底否定,即如此,那赵瑞最差的结果,也只是负部分责任。

所以......

骤然间。

众人好似预料到这场庭审的最终走向,所有人陷入到长久的沉默之中。

公诉席的几个检察官面色难看,被告席则是稍稍安心。

旁听席的所有人面色复杂,一些前来旁听的受害者家属也被情绪渲染,面露悲哀。

静。

庭审内陷入一片诡异的安静!

直到......

“民诉代理人,就本案,你方是否还有其余异议要表述?”

恍惚间,审判台上。

审判长吕广将视线挪到徐德身上,眼神中透露出询问。

听到这话。

刹那间,整个法庭数百双眼睛,宛若子弹般射到徐德身上,死死盯着他。

“有,我方存有异议。”

原告人席位上。

一直没出声的徐德微微顿了顿,旋即站起身,他的视线先是扫了眼满是愤怒的公诉席,又将眼睛聚集在被告席上。

随后,他便在众人视线前,缓缓道:

“审判长,在表述问题前,我方想问一件事。”

“就本案...案件被告人,是否存在毒驾因素!?”

问题问出的刹那。

本就有些烦躁的检察官,内心忽的涌生出一股怒意,忍不住开口道:

“审判长。”

“刑事案件中原告方不具备参与刑辩的权限,我方申请民诉代理律师就本次庭审进行回避!”

听到这话。

审判台还没传来动静,被告席却抢先一步道:

“异议!”

只见。

律师蔡彭此时连忙开口,脸上还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审判长,民诉代理人代表的是受害者家属的利益!他有权参与案件刑事控辩、给出一定见解!”

听到这话,郑通和梁秉信愈发愤怒。

审判长吕广却有些烦躁,挥挥手,开口道:

“公诉人、被告席,请尊重庭审纪律!”

“现在是民诉代理人说话的环节,还未轮到你们!”

此话落下。

众人微微一顿,公诉席几个检察官纵使内心不甘,也只能深吸一口气压下。

被告席则是传来一道淡然的声音。

“民诉代理人,你方问题我无法回答。”

“但...先前我方所所主张的‘不存在毒驾’一事,我想,公诉方已无其余异议。”

听到这话。

徐德点点头。

毒驾问题结束,也就是说,公诉方不再辩诉毒驾,而是案发过程。

既如此.......

“审判长!就本案,我方有强烈的异议要进行表述!”

徐德突然开口,他抬起头,眼中爆发出一股前所未有的光彩。

如果说,刚才他像个死人一样没有动静,那现在...他就是一匹发疯的野牛!

审判台。

法官吕广微微点头,询问道:

“什么异议?”

“你方对本案被告方所提出的‘精神病鉴定’一事,有何看法?”

几个检察官闻言,闭上了眸子。

只不过......

“精神病...审判长,我方认为被告人‘赵瑞’,在案发过程中不具备精神病发作的条件。”

“此外,从其根本的行为,客观来看,被告人赵瑞在完成他要施行的目的时,头脑与行为异常清晰。”

徐德缓缓开口,语气不急不缓,平平淡淡的。

只不过,这话说出来......

忽然间。

整个第一法庭众人愣住。

头脑清晰?不具备精神病发作的条件!?

达成目的的行为!?

忽的。

公诉席...甚至是被告席,几人被这一幕搞得愣神,不知他在说什么。

郑通和梁秉信眉头蹙起,心中也拿捏不住对方究竟在搞什么鬼。

直到......

蔡彭越听越不对劲,没忍住说道:

“民诉代理人。”

“请你方基于案件已质证的证据描述。”

“我方当事人并不存在所谓的‘目的’,随意开口...你方要承担相应的抹黑后果!”

目的?什么目的?

赵瑞不是很明显的,撞死人后逃逸,为了逃跑所以撞到了阳灿幼儿园?

真要说目的...那也只有一个‘逃跑’!

可眼下不是正在给逃跑定性吗?被告方就在坚持这不是逃跑,而是精神病发作!

甚至说。

赵瑞本人也有点懵,他坐在被告人席位上,听着徐德的话。

愣是没想到自己逃跑的时候,究竟有什么目的!

直到......

“审判长,我方并未抹黑,被告人赵瑞在24号当天下午,明确触犯了.......”

徐德绝口否定。

而就在众人视线一凝,盯着他的时候,他的后半句话也脱口而出。

只听。

“触犯《刑法》第347条‘贩毒罪!’”徐德眼神一凝,掷地有声地朗声道。

而随着这话落下。

刹那间,整个法庭众人微微顿住,紧接着,脸上瞬间挂满错愕。

贩...贩毒?

赵瑞贩毒?他不是瘾君子?他不是毒驾?而是贩毒!?

整个旁听席数百人险些没坐住站起身来,满脸懵,一阵骚动随之浮现。

别说他们了。

就是公诉席的检察官郑通和梁秉信,此时脸上也愣了又愣,不敢想自己听到了什么。

贩毒?对方认为不是精神病,也不是毒驾,而是贩毒?

“异议!”

“民诉代理人,请你方组织好言语再表述意见!”

被告席,律师蔡彭眉头一皱,厉声回应。

“这里是法庭,是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你方所说的任何一句话,都将承担其法律责任!”

“就本案,案件事实与前因后果已经很清楚,请不要随意抹黑!”

贩毒罪?

这怎么可能!?

不过。

“审判长,我方所说乃至就案件事实所说,当事人赵瑞罪证确凿,明确犯有‘贩毒罪’!”

民诉代理人席位上。

徐德没有理会蔡彭,仅仅只是瞥了对方一眼。

他确实是驳回了公诉席,但...这不代表他要附和被告席!

自己要...打两边,打完公诉打被告才对!

“首先。”

“从警方发出的通告来看,当事人赵瑞明确吸食了毒品海洛因,而警方通过对方的购买渠道,在26号当天,锁定了一家烟酒店的老板‘孙蕊’,确定对方为非法贩毒人员。”

“其次。”

“我方在公告中注意到了一个点。”

“警方并未从被告人赵瑞的家中搜出任何哪怕一克的毒品,换句话说,要么,毒品已经被吸食殆尽,要么,毒品已经被转移。”

听到这话。

众人微微一顿,旋即颔首点头。

确实,警察没找到,但这很正常。

如果被找到...百分百还会有一个‘非法持有毒品罪’,赵瑞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对此一点不管不顾,所以将其处理掉是很正常的。

后续,警方也在孙蕊那边得来了消息,确定了毒品的去处。

也就是......

“通过我方调查,最终,确定......”

“犯罪嫌疑人赵瑞,将毒品通过利诱的方式,蒙骗本案证人‘张耀’,将毒品代为转交给毒贩‘孙蕊’!”

“诸位,这是什么行为?”

徐德睁了睁眼,四处看了看众人,语气试探道:

“这构成什么?”

听到问题。

众人微微一滞,包括法官也是下意识思考。

构成什么?这不就是转移和隐藏毒品吗?

眼见众人迟疑,徐德不再犹豫,直言道:

“审判长!”

“我要明确的一点是,孙蕊是给赵瑞贩卖毒品,供货的贩毒人员,被告人赵瑞明确知晓这人会将毒品卖掉。”

“而《刑法》第347条,虽未明确规定‘提供毒品给别人去卖’这一点。”

“但这一点,在审判实践中是可以明确认可的。”

“为卖家介绍买主,或者在买卖双方之间介绍、撮合促成毒品交易的,不论介绍人有没有牟利目的、是否实际获利,都应以贩卖毒品罪处罚!”

说到这。

徐德顿了顿。

他忽的话锋一转,声音高昂,洪亮的声音响彻在众人耳旁,他道:

“那么,我请问。”

“当事人赵瑞,在自身持有毒品的情况下。”

“他知晓转交人员‘孙蕊’是个贩毒人员,将毒品转交给对方...即便他没有因此获利,但是否对应上述我方所说法条?”

“也就是......”

“《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应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构成吗?

肯定构成的!

甚至说,赵瑞百分百想让孙蕊找人将他转交的毒品消化掉。

否则警察依旧能抓捕,而孙蕊找人...他会免费送?不,这帮人看钱比命重要,只会卖!

所以。

“审判长,就本案,我代表民诉代理席众人认为。”

“案件犯罪嫌疑人赵瑞,绝不是因毒驾、精神病发作,导致的案发。”

徐德说了一连串,他有些累,却还是深吸一口气。

缓缓道:

“而是贩毒。”

“是进行一场毒品交易期间,为躲避警察抓捕,最终酿造悲剧的非法交易事件!”

“综上所述。”

“犯罪嫌疑人‘赵瑞’,明确触犯了《刑法》第347条‘贩毒罪’!!!”

阵阵声音落下后。

整个第一法庭的现场,瞬间鸦雀无声,没有人说话,也没人开口。

有的。

只有一张张呆滞的脸,以及愣住的神情。

被告席处。

律师蔡彭的脸上还流露出笑意。

贩毒?赵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贩毒了,这怎么可能!?

这律师怕不是失心疯了吧。

蔡彭如此想着露出笑容。

只不过.......

他笑着笑着,忽的迟疑起来,微微一愣,旋即眉头皱起,最终.......

蔡彭瞳孔猛地一缩,眼中透露出一股‘骇然’神色,整个人宛若被针扎一般,猛地抬头,面色一变,立马急声道:

“异议!异议!!!”

“审判长。”

“刑事案件中原告方不具备参与刑辩的权限,我方申请民诉代理律师就本次庭审进行回避!”

回避!

必须回避...蔡彭想到了什么?他想到了一件事,那便是.......

徐德可能没胡说。

这个角度来看...赵瑞好像真能构成贩毒罪!

这怎么可能,开什么玩笑!!!

审判台上,审判长吕广还没回过神来。

但是。

公诉席。

两个检察官经历过低谷的愤怒之后,此时稍稍一愣,紧接着。

“异议!异议!”

两人不分先后,用出这辈子最快的速度与最大的声音,拍桌站起,怒声道:

“审判长,民诉代理人代表的是受害者家属的利益!”

“他有权参与案件刑事控辩、给出一定见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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