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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 章 致命的一击

作者:微微的薇字数:3.2千字更新时间:2026-09-23 15:23:48
第16 章 致命的一击

齐物不知道自己怎么睡着的,也不知道睡了多久。

醒来时候摸索了半天。

眼睛习惯黑暗之后,齐物借着微弱的光走出了满是臭味的屋舍,使劲的揉了揉眼睛。

齐物觉得自己应该搞点肝脏补一补。

以前天再怎么黑,眼睛最起码能快速的适应。

现在好了,得像瞎子一样等一会儿,如果不吃点肝脏补补......

齐物觉得自己会得夜盲症。

看着城墙上一闪一闪的灯笼,齐物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踩着夜色,齐物摸索着朝城墙处走去。

赵二虎死了,齐物想去他掉下去的地方看看。

无法形容对这个汉子的感觉。

第一次见面,自己躲在沟里时被他发现,他凶狠的冲过来,把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那时候,齐物是真的要吓尿了!

赵二虎踩着自己的胸口,刀横在自己的脖子上,朝着远处的兄弟快乐的大吼着,问他们要不要军功!

他说,这个人头可以,一看就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大人物。

齐物记得,自己第二个见到的人是总钻风。

这个人齐物记得很清楚。

这家伙蹲在自己面前,伸出黑漆漆的手指就来掰自己的嘴,像看牲口一样看自己的牙齿。

随后,大手把自己从上摸到下,再从下摸到上。

摸到胯下,他还顿了一下,龇着大黄牙朝着众人大笑着说“哟,雀雀”。

如果齐物不懂事,是吃屎的年纪,摸也就摸了。

哪个男孩子小时候没被摸过!

问题是齐物不是小孩子。

齐物之所以问小钻风他师父叫什么名字,是想着等自己今后发达了好来寻他。

他的手,给齐物摸出了心理创伤!

后来.....

后来,总钻风说这小子生的白净,牙齿干净,胳肢窝还没有味道,手掌无茧,应该不是胡人的探子。

赵二虎的刀这才从他脖子上拿走。

如今回想起来,齐物心里颇不是滋味:

“总钻风,你的心真狠,到死都不告诉我你叫什么!”

有了斥候的保证,齐物被赵二虎扔到车上,跟着众人一起回到柔远寨。

赵二虎方向盘的这个外号就是那时候起。

他不仅开车开的好,讲荤段子也好,所以叫方向盘。

赵二虎无子。

因为膝下无子,他和他媳妇赵氏就变得勤劳些。

老话不说了么,勤耕耘,深投入,才能育良才。

房事这玩意一旦和任务挂钩那就失去了乐趣。

可老话又说,没有耕不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赵二虎就是牛。

两人每次办事之前总是要吵一架,打一架,因此被人熟知。

所以才惹得大家特别爱听他两人的墙角。

如今.....

齐物笑着擦掉眼泪,无法形容自己内心的感受。

只觉得这两日像是活在噩梦里一样,一个个熟悉且鲜活的人,从自己的梦里离去。

“二虎哥,保佑保佑我吧!”

齐物坐在城墙上,和白日的燥热不同,这一刻西北的凉意就好比那深秋的雨后,齐物忍不住的想:

“如果不打仗多好?”

巡逻人员没有换防,齐物也大概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应该是天亮之前的时辰。

具体什么时辰不清楚。

白豹城的脚店亮起了一盏昏暗的豆灯。

早起的颇超氏又开始煮豆子。

和以往的偷工减料不同,今日颇超氏煮的豆子淘洗的格外的干净,量也格外的足。

和以往不同的还有穿着。

今日的颇超氏蓬头垢面、赤脚朝天。

他杀了一只羊,羊血留着,撒在一块像佛塔的石头上,内脏正在烘烤着。

像祭祀,又不像祭祀。

在这一夜,这样的事情不为人知的发生了很多次。

有人看到了,却没有人多去问一嘴他们这是在做什么。

只以为是怕死,想吃顿好的。

没有人知道,这些被编为“熟户”的胡人已经把刀拔了出来,把刀尖对准自己人,对准正在守城的人。

“夷狄无信”是朝廷对他们的四字总结。

历朝历代,西北的所有夷狄都有一个共同点。

谁强它就向谁露出善意的笑脸;谁弱,它会立刻扑上去狠狠的咬你一口。

归附的“熟户”更直接。

今日你给粮食,给我屋舍,我就是大宋的百姓。

明天对面给的钱多、草场好,那大宋就是我的敌人。

对他们来说,这不是背叛!

在他们部族口口相传的道理里,真正的“叛徒”是出卖自己族人的人。

一个扎心的事实是,李元昊在他们心里就是大英雄,在这西北有着无与伦比的威望。

眼下,白豹城被困,这群熟户,又又又要做点什么。

他们不认为白豹城能守住,既然守不住为何不放弃?

他们也不认为这是背叛,我本来就不是你的人。

何来“背叛”?

颇超氏忽然跳起舞蹈,一边跳,一边吟唱。

颇超是党项八部之一的一个姓氏,他从未觉得自己是大宋人,他自始至终只是一个忍辱负重的党项人。

他为自己的背叛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前不久曹彪不由分说的杀了那么多‘可怜人’,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给他们复仇。

所以.....

所以他才这个打扮。

颇超源于羌,也有说法是源于鲜卑拓跋部,他们有个习俗,为报未遂的仇,他们会蓬头垢面、赤脚素食。(非杜撰)

直到复仇成功才恢复常态!

曹彪以及城里的官员并不傻,对这群人一直抱有戒心。

最大的问题是他们无法分辨这些人的人心。

因为,有的胡人是真的想安安生生的过日子。

昨日守城,厢军里的那些“蕃兵”可是真的在杀敌。

坏人,习惯躲在好人身后,把好人当挡箭牌。

人心不可测,也看不见,总不能说因为某几个人,把所有人都一棍子敲死。

边关的国策是“羁縻”之策。

基本维持了边境的长期稳定,但也始终未能彻底解决边患。

有人管这政策为篱笆策!

天慢慢的亮了,齐物找到老胡头,请老胡头帮自己穿甲。

齐物不会,高升不会,朴得柱不会,毛毛更不会。

甲胄这玩意不是说很难搞,难搞的是合法的来源。

如果你有甲,又证明不了它的来源,不好意思,你的脸上怕是会多一行字。

私藏甲胄!

人靠衣装马靠鞍说的一点都没错,长刀挂腰间,长矛侧身而立,齐物显得俊朗挺拔。

齐物并未觉得有多好看,老胡头却啧啧有声的夸赞起来:

“官人的身子若是再壮一些,就会更威武一些,更好看一些。”

高升点头附和,他越看越觉得齐物香。

才穿好,城墙的号令兵就敲着锣大喊着。

“注意,注意,他们已经在列阵了,随时可能会攻城,大家注意,看清楚旗帜,一定要看清楚号令!”

话音才落下,城外刺耳的号角声直冲云霄。

太阳还没升起,西北的这个时候是一天最美好的时刻。

在这最美的时刻,一场厮杀却即将拉开序幕。

昨日攻城,李元昊部损失六百多人。

这六百多人里的一大半是死在攻城的战场上,剩下的人是死在烈日下。

剧烈的动作,紧张的心,厚重的皮甲,温暖的阳光!

如果不是退兵及时,怕是会死的更多。

今日的清晨最好,李元昊已经做好进城的准备,他有十足的信心。

因为,大宋在西北边防的虚弱被他看透。

李元昊越发觉得自己有皇帝命。

战鼓声响起,越来越响,越来越急促,众人开始登城,准备再次守城。

这一次,大家依旧有信心。

其一,大家已经打退了贼人两次,士气不低迷。

其二,曹彪撒了一个谎,告诉大家说西军正在赶来的路上。

颇超氏推着小车去了南门。

冒着热气,煮的稀烂的豆子一勺勺的往众人碗里添,和往常一样,送完吃的颇超氏推车离开。

他是白豹城知城的人,也是白豹城的“熟户”,大家眼里的熟人,老实人!

知城负责南城口粮,颇超氏是他的人,自然也跟着忙碌了起来。

齐物爬上了城墙。

和昨日一样,他还是使用拍子,还是在那个位置,配合的还是那几个人。

就在齐物想看看南墙的小钻风在做什么的时候,瞬间愣住。

使劲的揉揉眼,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完了,完了,直娘贼~~~”

众人不解的扭头,众人的注视下,城里冒起黑烟。

一处,两处,三处,足足有十多柱黑烟在城中升起。

发现冒烟的人不止一个,城墙上响起众人齐声的喝骂,有的人开始朝城里冲。

“站住,你要做什么?”

汉子红着眼睛,强忍着恐慌,喃喃道:

“提辖,我的孩子,我想去救我的孩子,他一个人在家,他一个人.....”

有家眷的不止一人,众人守的不仅仅是一座城,守的其实是城里的家。

这个巨大的变故让人一愣,宛如一盆凉水,直接浇在士气可用的军心上。

城墙外面,是潮水般的敌人。

城墙里,是浓烟滚滚的家园,孩子,父母,一个个等着自己的家。

这已经不是心态崩不崩的问题了,这是把人心挖出来放在火上烤。

曹彪手持长槊冲出来,怒吼道:

“找出作乱者,爷爷要生吃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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