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风吹拂过境,掀起一阵绿色涟漪,一块古老的巨石横立在其上,任凭风吹雨打,都不曾有任何动摇。
一柄古老、华贵的宝剑插在石头之上,历经无数岁月,永恒不变,仍旧散发着惊人的色彩。
在场所有人眼底都升起一丝渴望之色。
这是亚瑟王的配剑!
传说中的石中剑,选定王者之剑!
必胜黄金之剑!
“这里就是拍卖会!”风曦面色古怪,这地方太熟悉了。
前不久,他刚在古代的这里拔出了必胜黄金之剑。
“师弟,这你就不懂了吧!”芬格尔在一旁科普道,“据说是为了还原亚瑟王拔剑的场景,主办方特意布置的!”
“拍卖完,直接仿照亚瑟王拔剑,这多有意境啊!”芬格尔邋遢的脸上满是陶醉,如同一个流浪汉在讲述艺术,让人看上去很是别扭。
“你还别说,真就一模一样。”风曦略带诧异道。
他环顾四周,这里的环境的确跟亚瑟拔剑时的景色一模一样。
“是留下的画作吗!”风曦若有所思。
时隔千年岁月,再见相同的景色,让风曦有一种颠倒时光的错觉。
“致敬这一块,西方人也是不甘示弱啊。”
“对于西方贵族来说,没有什么能够比亚瑟王更伟大的传奇了。”
“用你们那的话来说,这个就是情怀。”凯撒开口接话道,一双黄金瞳难耐不住地闪烁着精光。
显然他也是其中一员,十分支持这一“情怀”。
在亚瑟王同款选王之地拔剑,成为第二个王者的想法。
这简直太有韵味了。
风曦尴尬地挠了挠脸颊,西方人眼里崇拜的对象本质上是一个东方人。
“那万一拍卖成功的人拔不出剑怎么办!”风曦开口询问道。
“必胜黄金之剑这样的宝物,谁拔出来谁才配真正拥有。”
“眼下只是为了拍卖一个资格!”芬格尔为自家师弟解释。
“一个谁先上谁后上的问题。”
“一个谁先谁后的资格花这大价钱吗?至于吗?!”风曦歪头不解,一旁的有钱人已经开始竞拍,起步就是一千万……刀了美元。
“这你就不懂了。”芬格尔自信一笑。
“在座的各位那个不是自信满满,哪个不认为自己是天骄中的天骄,全都是A级混血种。”芬格尔嘲讽道。
“他们认为只要自己先上,即可拔出剑,成为混血君王。”
“为了快人一步,为了石中剑不被前面的人拔出,他们自然不在意些许金钱了。”
能来这里的混血种都是精英,都是大款,拿板砖丢到半空中,砸到十个人,有九个是类似凯撒的公子哥,还有一个是凯撒本人。
“A级混血种?很高吗!”夏弥撇了撇嘴。
“一群杂鱼而已。”
过去选王仪式,S级混血种都存在不少。
甚至有次代种与龙王混迹在人群当中。
那才是选王仪式。
眼下,这叫仆从迎接他们的王的到来!
念及于此,夏弥看向风曦,心中呢喃道:“让我看看,你到底是不是他。”
“这么盯着我看什么!”风曦歪头不解。
“你记得最后一个上哦!”夏弥温柔一笑,明媚的少女在阳光的照耀下,如美神一般,让人心动。
“为什么?”
“因为,主角总是最后一个登场呀!”夏弥转头,看向石台。
芬格尔在一旁继续介绍石中剑的传说:“传闻必胜黄金之剑中寄宿着亚瑟王的灵魂,因此每一位被剑选中的混血种才都能够过打破血统的桎梏,成为混血的君王。”
“灵魂?开什么玩笑啊!”风曦吐槽。
如若亚瑟王的灵魂寄宿在剑里,那么他也太惨了点吧。
他亚瑟未来即便身死,也不可能将灵魂存储在必胜黄金之剑里,给其他人当老爷爷用!
“那我要是不出钱,会不会失去拔剑的资格啊!”风曦挠了挠脸颊,他的钱可都是用来筹备人造神工程的。
可没有钱,来搞什么拔剑仪式。
“不会!”芬格尔摇头。
“咱们可是密党,即便不出钱,肯定也会有拔剑的机会的。”
开玩笑,现在谁不知道,他们密党是混血种社会第一扛把子。
虽说在面对龙王时,密党的表现跟没有似的,完事全靠小魔鬼与路明非。
但面对同类,他们可是一个一个准,谁不服那绝对干他。
强如学生会会长都被追得万里逃亡。
上一秒王从天降,狰狞愤怒,下一秒王逃命来,万里狂奔。
“唔,董事会都来人了。”
“看样子混血君王的价值,连一直坐在赌桌后面的董事们都按捺不住了。”芬格尔啧啧道。
一个明媚的少女缓步朝着风曦等人走来,她面容精致得像是希腊名家的雕塑,拥有仅次于夏弥的容颜。
“向您问好,风曦博士!”伊丽莎白.洛朗开口问好。
“你好!”在夏弥“恶狠狠”的注视下,风曦单纯地打了个招呼。
芬格尔注视着石中剑,不再言语,眼底黄金瞳越发璀璨。
他也久违的撕开外壳,在滑稽的面具下,曾经的执行部王牌出来透了一口气。
这犀利的目光,让凯撒都略带诧异。
他认识芬格尔这么久,似乎并没有真正了解过他这个人。
他也想成为混血的君王。
固然,打破卡塞尔等级记录成为史无前例的E级混血种,创造历史没不好。
但成为混血君王更加海阔天空吗!
力量,这东西,自他从冰川阴影中出来,就一直在渴求发自灵魂的渴望着。
他从来不是混吃等死的废物,只是脑海中一直在推演炼金术,才表现得像个废柴一样。
“各大党派也都派人来了。”芬格尔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昔日他的小弟都来了。
芬格尔看上去虽然不着调,但人家是公认的上一代凯撒,无论是实力还是地位都不比他差多少。
嗯,至少明面上不算凯撒那个可能存在的老爹,芬格尔不比他差。
芬格尔本人也是一个二代公子哥,即便如今颓废到只能坑新生来过活。
可他依旧是北美领袖心中最优的继承人,在权势方面不比加图索家族差多少。
“你们不拍吗?”风曦歪头,询问凯撒,按照他对加图索家族的理解,他不应该第一个冲上去,先撒个十亿刀啊,拔出必胜黄金之剑。
“正如你所说的一样,无论什么时候去拔都一样。”
“真正的主角总是在最后登场。”凯撒站得挺直,如同一个骑士,等待王者的审视。
自打降临到这一片草原上起,他就变得异常亢奋。
“这是选王之剑,不是一群商贩与缩头乌龟可以拔出的。”
“唯有站在最前方的战士,才有资格拔出这柄王者之剑。”
密党为什么是第一混血种势力,因为他们承担了对抗龙族的责任,
他们是混血种中最暴力的组织。
加入卡塞尔学院的无一例外,都是战士。
在凯撒看来,唯有他们这样的人,才有资格拔出选王之剑,成为披甲上阵的王者。
亚瑟王就是这样的,亲手上阵击溃青铜与火之王,降服大地与山之王,斩杀天空与风之王,可以说四大王座他一人便摧毁了三座。
除去不知所踪的海洋与水之王,亚瑟王一个人就砍了超过半数龙王,因此得到了后世混血种的崇拜。
甚至有传说,亚瑟王对抗过黑皇帝与白祭祀,但那属实太过夸张,如若亚瑟王抗击过黑皇帝。
这岂不是意味着,黑王尼德霍格并未真正死去!
这个猜想实在是太震撼人心,让人难以相信。
可即便如此,亚瑟王的威名,也一度超越所有龙王,直逼黑白两位皇帝之间了。
加图索家族很有钱,作为投资密党的胜利者,他们在武力与财力上占据绝对优势
整个某大利基本上都是他们的地盘,一直都是战胜国的意呆利底蕴可一点也不弱啊。
前期站在战败方使劲掠夺资源,后期能够站在胜利方,接受战败方的投降。
这也是一种本事。
然而,相较于意呆利,老美才是当今世界的霸主。
最早来到老美的混血种势力,那才叫一个有钱。
加图索最多靠拳与钱赚钱,了不起地画画K线,但有的人,人家是印钞的,想要多少钱,自己写个数字。
画K线还需要用脑,而写数字就简单多了。
也就他们在武力上打不过密党,强行跟密党开干,有物理消失的可能。
否则他们早就站出来,统领混血种社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