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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章青之天意,衰小孩定理

作者:灵感幸运都来字数:3.5千字更新时间:2026-09-24 01:54:20
第337章青之天意,衰小孩定理

“一个名次之分就这么值钱?快够我人造神计划开展一次试验了。”风曦无比眼热,他思量自己拔出必胜黄金之剑后,是不是可以多举行几场仪式呢?

作为人造神的主导者,他得到了昂热的全力支持,并以副校长名义宣布,经过他十数年如一日的“工作”。

尼伯龙根计划终于迎来史诗级突破。

无须龙王龙骨,只需要死侍的尸体与基因,即可强化血统。

这让密党兴奋起来,过去尼伯龙根计划需要龙骨十字,如同鸡肋。

古往今来,谁曾真正杀死过龙王?没有人!

龙骨十字更只是一个传说,从未有人真正见过,举世难寻。

因此他们并不重视这一计划。

但死侍这玩意,他们应有尽有,先来上一吨死侍,不够再来十吨。

他们有的是钱!

这一改变,直接让尼伯龙根计划成为密党最有价值、最具前景的企划。

毕竟,谁不想急头白脸地强化一波血统呢。

力量、言灵上的提升还是其次,最关键的是寿命上的升华。

如副校长这个级别的混血种,已经活了两个世纪,依旧活碰乱跳,比昂热看上去还要年轻。

风曦也并没有骗人,当他足以编辑人造神基因,自然也能编辑龙族基因,创造稳定的“皇”。

但试验这玩意,懂得都懂,即便得到密党全力支持,他还是钱不够。

光搭建一台超算,就耗费了密党十数年的积累,可为了寿命、为了未来,他们也咬牙坚持,投入了海量资金与资源

当然,他们也不是一群傻子,只是知道送钱。

风曦给足了他们信心。

直接将他们送来的十名C级混血种提升至了A级,这让他们彻底放下心来,大把大把的挥洒钞票。

竭尽全力满足风曦的一切条件,等待量产S级混血种的时刻到来。

实际上,仅凭这一技术,先前所有消耗的资金都是值得的。

只不过,量产昂热这样的存在实在是太香了,让他们舍不得停手。

“他们难道不知道亚瑟王神话中主角是最后时刻登场吗!”风曦不解地询问道。

风曦精准吐槽,致敬也不致敬的彻底一点:“亚瑟王拔剑之前,所有骑士都只是过客,要拍卖也是拍卖最后一个名额才对吧。”

“理论上是这样,但他们不可能看着其他人在自己之前拔剑。”芬格尔耸了耸肩。

“万一其他人抢先他们一步拔出剑怎么办。”

“所以,他们宁愿自己拔剑失败,也不愿意白来一趟。”

“因为恐惧,所以他们想要赌一把,万一呢!”芬格尔语气中带着一丝嘲讽:

“万一他们得到认可了呢!”

“一点衰小孩的特质都没有!”风曦吐槽道。

“哪来的资格去拔剑呀!”

“芬格尔上去拔剑的可能都比他们要大。”

“什么意思!”凯撒来了兴致,拔剑跟衰小孩有什么关系。

“咳咳,经过我的研究,寻常混血种的确是精英,但混血种的精英往往都表现的很衰。”风曦握拳,轻咳两声。

“什么?”凯撒难以置信,一直以来卡塞尔学院的精英论都是错误的?

废柴才是真正的强者?

开什么玩笑!

自诩为精英的凯撒,不可能承认这一点。

“这可能跟遗传有关。”风曦耐心解释。

“根据史料记载,屹立在王座之上的龙王,大都脑子不好用。”风曦化身教授,向凯撒灌输翻书人的智慧。

“例如大地与山之王,堂堂龙王不就被一杯毒酒给弄死了。”风曦举例,然而话未说完

“嘶嘶嘶嘶!”

一只纤细的玉足狠狠地朝着风曦脚面踩下,无形的眼睁开,让夏弥造成的痛苦加倍,但却不会增添一丝伤害。

“哎呀,不好意思,我没看到!”夏弥笑靥如花,姿容绝美,带着一丝小俏皮。

但在风曦眼里,总感觉有黑气呼呼往外冒。

当着她这位大地与山之王面前,讲述她的黑历史,是不是有点太嚣张了。

夏弥如是想到,虽然那不是她,而是她那倒霉老哥的。

但王座共享,黑历史也是共享的。

世人可不知道大地与山中之王有俩。

因此,芬里厄的黑历史,就是她的黑历史。

风曦轻咳两声,日常辱弥成习惯了。

这一顺口就说出来了。

“咳咳,我是说青铜与火之王,根据记载,康斯但丁是一个胆小的小鬼。”

“所以……表现越接近衰小孩,就代表越靠近王座的顶点,血脉潜能也就越大。”

“我还是无法认同。”凯撒一副世界观被动摇的样子,无法接受风曦的说法,越废柴越精锐?越精锐越废柴?

两种不同的观念在脑海里打架。

可风曦在龙族基因研究领域举世无人能出其右,人造A级混血种的试验成功后。

他都开始怀疑自己的价值了。

风曦的话语无疑是值得相信的。

所以身为精英的他,在龙族当中实际上算不得顶尖?

“我实在是想不出来,历代混血种英杰拼死觐见的龙王……是一群衰小孩。”凯撒憋了半天,最后说道。

“你不懂!”风曦意味深长道。

“这就叫青面兽之天意。”

“怎么又跟梁山好汉扯上关系了?”凯撒闻言,眼底圈圈转的越发厉害了。

“算了,不聊了!”

“我要拔剑了!”凯撒赶忙摇头晃脑,将各种新奇古怪的想法排除脑海。

凯撒大步流星,踏上石台来拔剑。

在他看来,真正皇帝无须在意出场时刻,无论是前、是后,当他登场的那一刻,世人自然会知晓。

“昔日亚瑟王陛下所见的风景就是这般吗!”凯撒登高望远,语气变得激动。

“庞贝你不让我来拔剑,我偏要来拔!”

“给我起!”凯撒双手握在剑柄之上,如同北极熊般雄壮的身躯猛地发力,肌肉一寸寸崩起来,试图将剑拔起。

必胜黄金之剑一动。

但很快便又变得坚如磐石,难以动弹。

“动了一下,但又没有全动!”风曦眼底闪过一丝精光。

如若不是他这个老主人在场,必胜黄金之剑还真有可能认可凯撒。

“必胜黄金之剑跟凯撒的契合度很高啊!”

“之前不知道,我的改变了历史后,凯撒是否仍是奥丁的子嗣。”

“现在看来,多半应该是了。”

还别说,倘若凯撒的身份不曾发生改变,他跟亚瑟王的相似度还真的挺高的。

都是半人半龙的混血君王,都是货真价实的怪物。

如若没有风曦,凯撒说不定真的就拔剑了。

只可惜,老主人在这里,即便凯撒契合度再高,也不如风曦。

“看样子,我失败了呢!”凯撒蹲在大石头上,眼底闪过一丝失落。

他自小将亚瑟王当成偶像,他也想如亚瑟王一样,带领混血种完成不世功业,向加图索家族、向他的父亲庞贝、向他的母亲证明,他凯撒已经是名合格的王者了。

现在看来……还缺一点缘分。

他能感觉,必胜黄金之剑已经动了一瞬,但最终并未出鞘。

“只差一步!”凯撒吐出一口浊气,脚步变得沉重。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凯撒自我安慰。

“我来,我来!”芬格尔紧随其后,这也是一个富哥。

“我敬爱的、伟大必胜黄金之剑。”芬格尔小跑到石中剑前道。

“我知道您这个级别的炼金神器,已经拥有自己的意志,拥有自己的灵魂。”

“我能感受到那犹如大日般的无上伟力……只要我有幸能够成为您的助手,我会为您量身打造一把适配的雌剑。”

“您应该能感受到,在下是个不错的炼金术师。”芬格尔在叽里咕噜说了一大截,然而石中剑纹丝不动。

“我来!”楚子航凭借着密党的资本前去拔剑,但他连撼动必胜黄金之剑都做不到。

期间,董事会洛朗也踏上选王之台,她是昂热的支持者,也是年轻一辈的人,有资格试着前来拔剑。

然而一无所获。

“嘿咻!”夏弥走上去,装模作样的拔了拔,同样未撼动石中剑。

“哎嘿,失败了呢!”夏弥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

风曦无奈一笑。

作为最初锻造必胜黄金之剑的人,她必然可以拔出这柄剑,甚至必胜黄金之剑出现在这里,多半也跟她有关。

“一如既往的警惕啊!”

“不愧是智慧的耶梦加得。”风曦轻笑道,她可是原著中唯一一个逃脱奥丁与路鸣泽大网的龙王,不容小觑。

“你去试一下吧!”夏弥走到风曦身前,如妖精般的容颜恍惚间与亚瑟王时期的梅林重叠起来。

这不是幻觉,而是夏弥动摇言灵,将精神倒映在他的心头。

“好!”风曦点头。

“最后再验证一次!”夏弥看着风曦的背影,低声呢喃。

“我的陛下!”

正当风曦打算迈步时,天穹上垂下一丝阴影,遮盖住了普照万物的大日。

微风骤起,瞬息间化作撕裂大地的龙卷,一束又一束元素呈现出紊乱,扫荡着整个世界。

这种现象在卡塞尔学院有一种专门的术语,元素乱流。

是龙族降临于世界发出的一声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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