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罗曼也短暂地困惑过。
马歇尔·D·蒂奇,那个在白胡子海贼团隐藏了数十年的男人。
他渴望暗暗果实的力量,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为什么是杀死?
发现暗暗果实的是四番队队长萨奇。
原著中,他一个以豪爽和重视伙伴著称的男人。
在白胡子海贼团那个被称为家庭的地方,以蒂奇多年的资历和与萨奇的交情,他完全可以开口去要。
萨奇并非小气之人。
一枚未知能力的恶魔果实,在兄弟情谊面前,并非不可割舍。
即便蒂奇不愿暴露自己的渴望,他也完全可以偷。
以他的隐忍和心机,在莫比迪克号上神不知鬼不觉地盗走一枚果实,并非难事。
事后即便被发现,也顶多是内部纠纷,罪不至死。
更不会引发整个海贼团的追捕和仇恨。
可他选择了最极端、最决绝、最不可挽回的方式——杀死萨奇,强夺果实。
为什么?
这不等同于把自己的后路全部堵死了。
白胡子海贼团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伤害同伴。
蒂奇的杀人在最初的罗曼看来,真是下下之策。
其实,完全没有必要。
甚至于近乎愚蠢。
这等同于把风险拉到了最大。
蒂奇,黑胡子,他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
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不可能不懂啊?
然后,她想到了黑胡子的本质。
想到了那份深植于骨髓的、不容任何事物凌驾其上的野心。
同时,也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
罗曼大致的明白了。
这样做,不是因为蒂奇对萨奇、对那些称他为伙伴的人毫无感情。
或许,在那些共同举杯、并肩作战的漫长岁月里,某些瞬间也曾有过真实的暖意。
这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在蒂奇心中,那份要成王、要攫取一切的野心,其重量远远超过了所有这些!
他的野心,不允许他接受同伴的馈赠。
那会让他觉得矮人一等。
仿佛他的梦想是建立在别人的施舍之上。
他的野心,甚至不允许他偷窃。
因为那依然是躲在白胡子羽翼和家庭规则下的偷鸡摸狗。
是一种懦弱的、不敢正面宣告的反叛。
他必须用最鲜血淋漓的方式,向他自己,也向整个世界宣告。
我,马歇尔·D·蒂奇,要走我自己的路!
我与白胡子,不是一路人!
我所得到的一切,都将由我亲手掠夺,用最直接、最残酷的方式!
成为王的,不是白胡子,而是我黑胡子。
杀死萨奇,就是他与过去一切的彻底决裂,是他献给自身野心的、最残忍也最有效的投名状。
他用同伴的鲜血,洗刷掉了自己身上白胡子船员的烙印。
也为自己的未来道路,铺上了第一块冰冷的基石。
想通这一点时,罗曼甚至感到了一丝欣赏。
这种为达目的不惜践踏一切、包括自身部分情感的极致冷酷,与她内心深处某些不为人知的部分,产生了危险的共鸣。
她清楚地知道,这样一个男人,一旦获得力量,将会掀起何等巨大的风浪。
而这股风浪,正是她所需要的,用来冲垮旧时代壁垒的,最狂暴的海啸。
也是用来对付世界政府的一枚绝好的棋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