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裴帆一直昏迷不醒,张导急得都快把头发薅秃了。他不敢耽搁,在信号恢复的第一时间,就哆哆嗦嗦地联系了裴家。
裴家的反应比他想象中要快得多。
不到半天时间,一架印着裴家标志的私人直升机,就轰鸣着出现在了莫奈丛林的上方。
飞机在求生组营地附近的一片空地上降落,从上面下来了几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保镖,还有一个提着医药箱,看起来很专业的医生。
那阵仗,搞得跟电影里黑帮出场一样。
为首的一个黑衣人,径直走到了张导面前,语气虽然客气,但态度却十分强硬。
“张导演,我们是奉命来接裴帆少爷回去的。”
“应该的,应该的。”张导连连点头哈腰,“人就在里面,还昏迷着呢,你们快去看看吧。”
那个医生立刻提着箱子,快步走进了庇护所,开始给裴帆做检查。
温霆珺和顾敬亭站在一旁,冷眼看着这一切。
“温队,就这么让他们把人带走?”顾敬亭压低了声音,“裴帆身上疑点重重,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还有那支注射器,都还没问清楚呢。”
“我知道。”温霆珺的脸色也很凝重,“但我们没有理由拦着。裴家的人来接自己的孩子,合情合理。”
“那怎么办?就这么算了?”顾敬亭有些不甘心。
“等。”温霆珺的目光,落在了那个正在给裴帆检查的医生身上,“等裴帆醒过来,我必须亲自问他几个问题。”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超出了他的预料。
那个医生给裴帆做了一系列检查后,站起身,对着为首的那个黑衣人摇了摇头。
“情况不太好,少爷有脑震荡的迹象,加上淋雨受寒,引发了并发症,必须马上送回京市最好的医院进行治疗,这里条件太差了,多待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
那黑衣人听完,脸色一沉,立刻对张导说道:“张导演,你也听到了,我们必须马上带少爷走。”
说着,他和另外两个保镖,就要上前去抬裴帆。
“等一下!”温霆珺一步上前,拦在了他们面前。
“这位先生,你有什么事吗?”黑衣人的语气,明显冷了下来。
“我是京市刑侦队的温霆珺。”温霆珺亮出了自己的身份,“裴帆牵扯到一桩案子,在他清醒过来,配合我们录完口供之前,任何人不能带他走。”
“警察?”黑衣人愣了一下,随即冷笑一声,“温队长是吧?我们裴家做事,还轮不到警察来指手画脚。他现在是病人,不是犯人,我们有权带他去接受治疗。你要是敢拦着,耽误了我们家少爷的病情,这个责任,你担得起吗?”
对方的态度极其嚣张,完全没把温霆珺这个刑警队长放在眼里。
庇护所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剑拔弩张。
【我靠!好横啊!裴家的人都这么牛逼的吗?】
【京圈顶级豪门,当然牛逼了,人家根本不把警察放眼里。】
【温队这下碰到硬茬了,怎么办?硬刚吗?】
【刚不过吧?人家后台硬啊!温队虽然是警察,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啊。】
【气死我了!就这么让坏人跑了吗?话说,裴少是坏人吧……】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一只灰不溜秋的麻雀,扑腾着翅膀,落在了庇护所的棚顶上。
它歪着脑袋,看了看下面剑拔弩张的人类,然后跳到了正在角落里啃松子的舒晚晚身边。
“啾啾……叽叽喳喳……”
麻雀对着舒晚晚,急促地叫了起来,一阵叽叽喳喳的输出。
舒晚晚啃松子的动作停了下来,她抬起头,侧耳倾听着。
她的小鸟脑袋,正在飞速地处理着麻雀传递过来的信息。
听完之后,舒晚晚那双清澈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凝重。
她扔掉手里的松子,蹬蹬蹬地跑到温霆珺身边,扯了扯他的衣角。
温霆珺低下头,看到她一脸严肃的小表情。
“怎么了?”
舒晚晚踮起脚,凑到他耳边,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小声地,却又无比清晰地说道:
“坏鸟!他们要把那个男的弄死!要什么斩草除根!她,他们是一群专业杀手!”
温霆珺的身体,猛地一僵。
“晚晚,你说什么?杀手?”
“麻雀听到了!”舒晚晚的语气很急切,“刚才在外面,那几个穿黑衣服的坏鸟说,等上了飞机,就直接把他弄死,然后把锅甩给你们节目组!”
岂有此理!!!
听到这个真人的消息,温霆珺的拳头已经吱吱吱作响。
脑子一下子就想通了所有的事情。
裴帆不是意外失足,他是被灭口的!而派来接他的这些人,根本不是来救他的,是来补刀的!
这是一个圈套!一个针对求生组,或者说,是针对他和舒晚晚的,恶毒的圈套!
“他们还说要给他打一种坏药!”舒晚晚继续补充道,“麻雀说,那种药打了,人不是疯了,就是死了,特别厉害!”
“不过……”舒晚晚话锋一转,指了指不远处的一片山林,“麻雀说,那种药有解药!就在那边的山谷里,长着一种红色的野果子,吃了就能解!”
舒晚晚提供的这些信息,信息量巨大,也让温霆珺瞬间就明白了眼前的局势有多么危险和紧迫。
他的大脑飞速运转,额头上渗出了一层冷汗。
他看着眼前这几个态度强硬的黑衣人,眼神变得无比冰冷,像是在看几个死人。
他知道,自己不能再有任何犹豫了。
他猛地从腰间,掏出了自己的配枪!
黑洞洞的枪口,直直地对准了为首的那个黑衣人。
“所有人,不准动!”
他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强大的威严和杀气,直接震慑了全场。
“你们都给我靠边站着!待我打电话向裴家确认,并且我们警方的军医赶到之前,你们谁要是敢再往前走一步,我就以妨碍公务和故意伤害的罪名,当场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