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
林景欢的创作热情空前高涨。
他给自己那厚厚一沓稿纸的封皮上,郑重其事地题了个名字——
《侯门重生之嫡子归来》。
写完念了一遍,他自己先乐了。
这名字,放在后世网文里,那是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套路文名。
放在这儿……
俗吗?
俗!
但俗得好!俗得一眼就知道这书里写的是啥!
林景欢越想越觉得这名字起得妙,嘿嘿笑了两声,重新提笔蘸墨,接着往下写。
“沈珏被迎回侯府的第一日,便遇上了下马威。”
“侯府总管刘贵,是侯夫人的陪房,在侯府当差二十余年,最是会看人下菜碟。”
“见这新认回来的少爷一身粗布衣裳,举止畏缩,眼中便带了几分轻蔑。”
“‘大少爷,这是您的院子。’刘贵皮笑肉不笑地引着沈珏到了一处偏僻狭小的跨院,‘只是这院子久无人住,尚未收拾妥当,委屈大少爷先凑合几日。’”
“沈珏站在院门前,看着那斑驳的门扇,荒芜的庭院,心里却平静如水。”
“前世,他确实凑合了。”
“他不敢说什么,只能默默忍受,讨好每一个下人,甚至连扫洒的婆子都要陪着笑脸说话。他以为这样,就能被接纳。”
“结果呢?”
“这一世……”
林景欢写到这儿,笔尖顿了顿。
琢磨着接下来沈钰该怎么打脸管家,笔尖悬在纸上停了片刻。
不能太粗暴,那不是侯府嫡长子的做派。
要不动声色,要四两拨千斤,要让那刘贵有苦说不出。
他灵光一闪,提笔继续:
“‘刘总管。’沈珏缓缓开口,声音不疾不徐,‘这院子确实偏僻了些。父亲可知我住在此处?’”
“刘贵一愣,没料到这个乡下来的土包子会这般问话。他皮笑肉不笑地道:‘大少爷说笑了,侯爷日理万机,这等小事,自然是老奴安排。’”
“‘哦?’沈珏淡淡一笑,‘既是小事,那便劳烦刘总管,将我院中这些枯枝败叶清扫干净。我虽在乡下长大,却也知侯府门第,断不会有这般荒芜的院落。’”
“他顿了顿,目光在刘贵脸上轻轻一扫:‘还是说……刘总管觉得,我这个侯府嫡长子,只配住这样的地方?’”
林景欢写到这儿,自己先咧开嘴笑了。
他搓了搓有些发僵的手指,往手心里哈了口气,继续奋笔疾书。
“刘贵脸色微变,讪笑道:‘大少爷言重了,老奴这就让人收拾。’”
“沈珏点点头,又添了一句:‘对了,我院中缺几个得用的下人。我记得刘总管膝下有个儿子,今年十五,正好在府里当差。就让他来我院里伺候吧。’”
“刘贵猛地抬头,脸色彻底僵住。”
林景欢写得兴起,笔下如有神助。
妙啊!
你不是给我下马威吗?
我就把你儿子要过来当差。
名义上是抬举,实际上是把人质捏在手里。
你刘贵再敢耍花样,先想想你儿子!
林景欢越想越美,几乎能想象出那管家此刻的表情。
写完了打脸管家这一段,他笔锋一转,继续写道:
“入夜,沈珏去正院给侯爷侯夫人请安。”
“那假少爷沈琰也在,一见他便笑着迎上来,口中亲热地喊着大哥,眼中却飞快闪过一丝审视和警惕。”
“沈珏看着这张前世害他至死的脸,心中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
“请安过后,侯爷留他说了几句话,虽还算温和,却带着几分疏离。侯夫人更是只敷衍地嗯了两声,目光一直落在沈琰身上,仿佛那才是她亲生的儿子。”
“沈珏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心中却再无前世的酸涩和委屈。”
“他起身告退时,脚步顿了顿,回头看向侯夫人,欲言又止。”
“侯夫人皱了皱眉:‘还有何事?’”
沈珏抿了抿唇,像是鼓足了勇气,低声道:“母亲,孩儿今日住的那院子……原是沈琰弟弟小时候住过的吧?孩儿听说,那院子是他搬去正院后才空下来的。”
侯夫人一怔。
沈珏继续说下去,声音更低了:“刘总管说那院子久无人住,尚未收拾妥当。孩儿倒是不挑,只是……那院里的物件,有些像是弟弟用过的。”
“孩儿想着,弟弟的东西,放在那儿落灰可惜了,便让人收拾了出来,回头给弟弟送回去。”
“他这话说得诚恳,甚至带着几分小心翼翼,仿佛真是为那个弟弟着想。”
“可听在侯夫人耳中,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她的脸色顿时变了。”
“沈琰用过的东西,刘贵竟然原封不动地留在那破落的院子里,让刚认回来的嫡长子住进去?”
“这是把正正经经的侯府少爷当什么了?捡破烂的?”
“一旁侯爷的脸色也沉了下来。”
沈琰见状,心里暗骂刘贵办事不牢,连忙赔笑道:“大哥别多心,定是刘总管疏忽了,我回头就让他把那院子重新收拾……”
“‘不必了。’”侯爷淡淡开口,打断了他的话,“‘既然那院子是你住过的,东西也是你的,便不合适给你大哥住。你去收拾收拾,搬回你原来的院子,把你现在的正院腾出来,给你大哥。’”
“沈琰脸上的笑容彻底僵住。”
“沈珏低着头,嘴角却微微弯起一个极淡的弧度。”
“前世的他,只会默默忍受,从不敢开口。”
“这一世,他学会了,有些话,不必说得太直白。”
“只需轻轻一提,自有人替他发作。”
“这一夜,沈琰的院子换了主人。”
“而沈珏,终于踏进了那座本该属于他的正院。”
林景欢写完最后一句,长长地舒了口气,把笔搁在砚台上,活动了一下发酸的手腕。
他盯着自己写的这几页纸,越看越满意。
嘿。
谁说重生文只能在现代火?
放在古代,照样爽!
林景欢写得酣畅淋漓,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大部分时间都沉浸在创作之中。
他每写完一段,就会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跑到灶房,捧着自己的“大作”,抑扬顿挫地念给家里人听。
于是,林家上下,从林满仓王荞花,到林大实李绣红、林二斗徐巧娘,都成了他的忠实读者。
就连林三野,闲暇时,也偶尔过来听上一段。
每天到了固定时间,大家就会不自觉地竖起耳朵,等着“欢哥儿说书”。
听到沈珏打脸恶仆时,众人会拍手叫好。
听到假少爷又使阴招时,会气得咬牙切齿。
林景欢看着家人沉浸在他编织的故事里,心里别提多有成就感了。
这给了林景欢莫大的鼓励和成就感。
看!
他的故事,连三哥这种大直男都在偷偷听!
这天,林景欢又写完了一小段,正咬着笔杆,构思下一个情节高潮。
林二斗套好了驴车,在院子里喊:“娘!好了没?走了!”
王荞花提着两个空水桶从灶房里出来,应道:“来了来了!”
林景欢听到动静,从门口探出头:“二哥,娘,你们去哪儿?”
“去码头买鱼啊!”林二斗回道。
林景欢想起来了。
每年一入冬,河面结冰的时候,就有人会到河上破冰打鱼。
这时候的鱼最肥美,因为天气冷,鱼活动少,肉也紧实。
而且因为打上来多,价格比平时便宜不少。
很多人家都会趁着这个时候,多买一些,吃不完的用盐腌了,或者挂在屋檐下风干,能一直吃到过年。
林家也不例外,每年都会去买上几十斤。
买鱼!
林景欢眼睛一亮。
他在家猫了快两个月了,除了上次陪阿圆去相看,就没怎么出过门!
整天不是写话本,就是听家人讨论话本,虽然有趣,但也有些闷了。
“我也去!我也去!”他立刻放下笔和汤婆子,从凳子上跳起来,抓起棉袄就往身上套。
王荞花看着他急吼吼的样子,忍不住笑:“外头冷得很,你可别冻着。”
“不怕不怕!”林景欢已经把自己裹成了球,“我穿得多!”
王荞花见他兴致高,也没阻拦,转身从门后取下那条灰褐色的兔皮围脖,仔细地给他围上,又把他棉袄的领子竖起来:“围好了,别灌风。”
林景欢乖乖站着让娘捯饬,末了还不忘跑回屋,把那个灌满热水的汤婆子重新抱在怀里。
三人坐上驴车,林二斗坐在前面赶车,林景欢和王荞花坐在后面的板车里,身下垫着厚厚的干草和旧褥子。
林二斗一挥鞭子,毛驴迈开步子,拉着车,吱吱呀呀地驶出了院子。
一出村口,寒风立刻大了许多。
放眼望去,天地间一片萧瑟。
田野被厚厚的积雪覆盖,白茫茫一片,只有几处露出枯黄的草梗和黑色的田垄。
路边的树木光秃秃的,枝桠上挂着冰凌,在灰白的天光下反射着冷硬的光。
远处的清河,早已冰封,像一条灰白色的带子,蜿蜒在雪原上。
但河边却并不冷清。
远远就能看到,清河下游一处水流相对平缓、冰层厚实的河湾处,聚集了不少人和车辆。
那里就是码头,也是冬日里凿冰打鱼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