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张韬在柏林做了一件不起眼的事。
复盛银行旗下的德累斯顿地区商业银行完成交割后的第十一天,言明跃在东柏林的办公室里注册了一个新实体。
光明资本。
开曼群岛壳公司,港岛复盛银行全资持有,实际控制人隐在三层架构之后。
从外面看,这是一家专门做不良资产处置的离岸基金。
这种公司在东欧遍地都是。
每天注册十家,注销八家,没人多看一眼。
言明跃花了两周时间,通过刚接手的三家银行的同业网络,摸清了埃尔森重工全部抵押债务的持有人结构。
九千万马克的银行贷款,分散在四家银行手里。
德累斯顿储蓄银行持有三千二百万,这家银行现在是复盛银行的。
莱比锡商贸信贷持有两千八百万,也是复盛银行的。
剩下三千万,分别在柏林国民银行和一家萨克森州的地方信用社。
两家独立机构。
但它们的日子也不好过。
统一之后,东德银行系统的不良资产率飙到了天上。
这些贷款在账面上挂着,每天都在贬值,催收成本比本金还高。
卖掉,哪怕打折卖,也比烂在手里强。
言明跃用了三天。
第一天,通过德累斯顿储蓄银行的行际渠道,向柏林国民银行的资产处置部门递了一份报价,埃尔森重工抵押债券,按面值四折收购。
第二天,对方回电话了。
还价五折。
第三天,成交。
四五折。
萨克森那家信用社更干脆,没还价,四折直接点头。
全部流程走的是银行间债权转让的标准程序。
公开市场,合规操作,文件齐全。
二月十九号,光明资本持有埃尔森重工全部九千万马克抵押债权。
实际支付,四千零五十万马克。
而这些债权对应的抵押物是什么?
厂房。
十一万平方米。
全套母机生产线。
一百四十七份工程图纸原档。
三十六项核心技术专利。
言明跃把最终确认函传真到柏林。
张韬看了一眼数字,把纸折好,放进抽屉。
没说话。
该说的话,三个月前在竞标会上已经说完了。
……
同一时间。
霍夫曼在德累斯顿过得很滋润。
中标的消息传出去之后,他在法兰克福的朋友圈里风光了整整一个月。
“东德最大重工企业的新主人”,这个头衔他印在了新名片上,烫金的。
他接受了两家地方报纸的采访,大谈“工业复兴计划”。
记者问他打算怎么经营。
他的回答是:“厂区占地十一万平方米,在德累斯顿城区边缘,地段极好。我已经和三家地产开发商在接触了。未来这里会建起德累斯顿最大的商业综合体。”
记者追问:那工厂呢?那些设备呢?
霍夫曼笑了笑:“设备可以卖。技术可以授权。关键是把土地价值释放出来。”
采访稿见报的第二天,埃尔森重工的工会主席带着四百名工人堵在了厂区大门口。
横幅上写着一行字,“我们要工作,不要商场。”
霍夫曼没出面。
他让助理打了个电话给工会,说“改造方案还在论证中”。
工人没散。
蹲了三天。
霍夫曼开始头疼了。
不是因为工人。
是因为钱。
竞标价一亿两千万马克,加上五百万城市发展基金,总计一亿两千五百万。
他自己的口袋里只有三千万。
剩下的九千五百万,他的计划是,先付首期三千万拿到控股权,剩余款项分三年分期支付,中间靠经营收入和土地变现来覆盖。
计划很美。
现实很丑。
接手第一个月,财务总监把一沓账本摔在他面前。
拖欠工人工资,两千四百万马克。
按照私有化合同条款,买方必须在九十天内清偿全部历史工资欠款。
烂尾订单违约金,六百万马克。
上一任管理层接了三笔军工配件订单,交了定金没交货,对方已经发了律师函。
设备维修,一号车间的瑞士进口冲压机主轴断了,更换费用八十万马克。
不换,整条线停工。
三项加起来,三千万出头。
他刚付完的首期款,一分不剩。
霍夫曼坐在办公室里,盯着账本看了一个下午。
傍晚的时候,他做了一个决定,去银行贷款。
埃尔森重工的厂房和设备全部有抵押,但企业本身还在运转,账面上还有资产。
凭这些,再贷两千万周转应该不难。
他让助理约德累斯顿储蓄银行的信贷经理。
第二天回话了。
“霍夫曼先生,很抱歉。贵企业现有资产已全部处于抵押状态,且抵押债权已于本月完成转让。新的债权持有方,光明资本,尚未同意在现有抵押基础上追加授信。我们无法受理您的贷款申请。”
霍夫曼没听懂。
“什么叫债权已经转让?转给谁了?”
“光明资本。开曼群岛注册的资产管理基金。具体信息您可以查阅银行间债权转让公告。”
霍夫曼放下电话。
他让助理去查。
查了两天。
光明资本,开曼壳公司,股东是另一家BVI公司,BVI公司的控股方是港岛的一家信托,信托的委托人信息属于保密条款,不对外披露。
查不到。
但霍夫曼隐约觉得不对劲了。
他换了一家银行。
莱比锡商贸信贷。
同样的回答。
“债权已转让。新持有方未授权追加信贷。”
第三家。萨克森州信用社。
一模一样。
三家银行。
同一个答案。
同一个名字。
光明资本。
霍夫曼站在办公室的窗前,手里的咖啡杯端了十分钟没喝。
他不蠢。
他只是贪。
而贪的人在慌的时候,脑子反而会转得特别快。
九千万债权。
全部转让。
转到同一个买家手里。
时间,恰好在他中标之后。
有人在猎他。
……
七日后,光明资本发出正式函件,送达埃尔森重工管理层及德累斯顿法院。
内容简短。
“贵企业所欠抵押贷款九千万马克,首笔三千二百万已于本月到期。根据原始贷款合同第十四条,逾期未偿还即构成交叉违约。债权方有权要求全部债务立即到期,一次性清偿。”
“请于收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偿还全部债务本息合计九千四百七十万马克。逾期未偿,债权方将依法申请抵押物执行。”
函件的落款盖着光明资本的公章。
霍夫曼收到函件的时候,手在抖。
是愤怒。
他冲进德累斯顿储蓄银行的营业大厅,把函件拍在柜台上。
“你们把债权卖了?卖给一个不知道哪来的皮包公司?我是你们的客户!我刚花了一个亿买下这家企业!”
值班经理看了他一眼。
“霍夫曼先生,债权转让是银行间的正常商业行为。我们没有义务事先通知债务人。相关法规您可以查阅联邦商业银行法第九十一条。”
霍夫曼拍桌子。
值班经理按了一下桌子底下的按钮。
两分钟后,保安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