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挤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道细长的光带。
林晨洗漱完,换了一件深灰色的T恤,把钱包和手机塞进口袋里。
他走到玄关换鞋的时候,陈蕊已经站在门口了,车钥匙挂在手指上,晃来晃去,金属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
她看了一眼林晨,又看了一眼他空空的双手。
“你自己的车你不开,让我开车。”
林晨弯下腰系鞋带,手指熟练地穿过鞋带孔,拉紧,打结。
“刚好要去唐人街买点食材,顺便蹭一下。”
陈蕊拉开门,走了出去,林晨跟在她身后。
“晚上要做什么好吃的?” 陈蕊用手指理了理头发。
“吃火锅吧。弄点菌菇汤底,我去挑点菌菇。”
出了公寓门,陈蕊走向林晨那辆黑色的丰田,按了一下钥匙,车灯闪了两下,发出两声短促的哔哔声。
她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座,林晨绕到副驾那边,拉开门,坐进去,关上车门。
陈蕊发动引擎,把手机架在空调出风口的支架上,打开导航,车子缓缓驶出车位。
“那你要等我下班吗?到时候我再载你。”
林晨靠在副驾的椅背上,看着前方。
“看情况。需要的话我给你发信息。”
陈蕊点了点头,没有继续追问。
车子驶出街道,阳光一下子涌进来,照在中控台上,照亮了仪表盘上浮起的一层薄灰。
她打右转向灯,汇入主路,朝纽约方向驶去。
早高峰的车流已经开始蠕动。
高架上的车辆排成一条缓慢移动的长龙,刹车灯此起彼伏地亮起又熄灭,像是一串被串联在一起的红色灯泡,在晨光中闪烁着疲惫的光芒。
陈蕊的车在高架上走走停停,空调吹出来的风带着一股淡淡的柠檬味。
林晨看着窗外。
高架两侧的建筑在晨光中呈现出一种灰扑扑的质感,有些楼的外墙上爬满了锈迹和水渍,像是老人脸上的皱纹。
远处曼哈顿的天际线在薄雾中若隐若现,那些摩天大楼的顶部被晨光照亮,像是镀了一层金,而底部还沉浸在阴影中。
车子驶下高架,进入城区道路。
街道两旁的店铺陆续开门了,早餐店门口排着队,穿着西装的上班族手里端着咖啡快步走过,清洁工正在用水管冲洗昨夜堆积在路边的垃圾。
一切看起来都和往常一样,和昨天一样,和前天一样,和过去的每一天一样。
然后那辆皮卡出现了。
林晨先是听到了引擎的轰鸣声——一种被踩到底的、不顾一切的嘶吼,像是野兽在濒死前发出的最后一声咆哮。
他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到一辆深色的福特F-150从右侧的支路上冲了出来,车速极快,轮胎在柏油路面上发出尖锐的摩擦声,车身在冲出路口时颠簸了一下,右前轮碾过了路肩,整辆车弹跳了一下,然后稳住了方向,朝着前方的人群直冲过去。
人行道上的人们正在过马路。
一个推着婴儿车的女人走在最前面,她听到引擎声,转过头,看到那辆正在加速冲过来的皮卡,她的表情在零点几秒内从疑惑变成了恐惧,她的嘴张开了,但没有声音发出来。
她本能地把婴儿车往自己身后拉,但来不及了——皮卡的车头已经撞上了人群的边缘,像一把钝刀切入一块柔软的蛋糕。
第一个被撞到的是一个穿灰色夹克的男人。
他被车头的右前角击中腰部,整个人像一只被丢出去的布娃娃一样飞了出去,在空中旋转了半圈,然后重重地摔在十米开外的路面上,身体在地上弹跳了一下,然后不动了。
第二个是一个穿粉色运动鞋的年轻女人,她被车头的正面撞到,身体被卷入车底,车轮从她的腿上碾了过去,发出一声沉闷的、像是树枝断裂的声响。
皮卡没有停下来。
它继续往前冲,撞翻了路边的报亭,撞飞了一个邮筒,撞倒了一棵碗口粗的梧桐树,最后撞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UPS货车,车头嵌进了货车的侧门,引擎盖翘起来,冒着白烟,终于停了下来。
街上安静了大约两秒钟。
然后枪声响了。
皮卡的车门被推开,一个男人从驾驶座上跳了下来。
他穿着一件深色的战术裤和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脚上是一双军靴,靴底踩在破碎的玻璃碴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
他的手里握着一把步枪,林晨一眼认出了那是什么型号,AR-15,民用市场上最常见的半自动步枪,枪管上装着一个战术握把,枪托上绑着一个备用弹匣。
那人举起枪,对准街边一家咖啡馆的落地窗,扣动了扳机。
枪声在街道上炸开,像一连串被点燃的鞭炮,密集而尖锐。
落地窗的玻璃瞬间碎裂,成千上万片玻璃碎片像瀑布一样倾泻而下,在阳光下闪烁出刺眼的光芒。
咖啡馆里面传来尖叫声,桌椅被撞翻的声音,杯碟摔碎的声音。
那人调转枪口,对准另一个方向,又开了一枪。
一个正在奔跑的行人倒在了地上,腿部中弹,鲜血从伤口涌出来,在灰色的路面上洇开成一片深色的印记。
那人没有补枪,他调转枪口,寻找下一个目标。
陈蕊的车停在路口,距离事发地点大约五十米。
林晨在第一声枪响的时候就动了。
他的身体比大脑反应更快——安全带扣被拇指按下,弹开,身体向右倾斜,左手按住陈蕊的后脑勺,用力往下压。
陈蕊的头被按到了方向盘下方,她的身体僵硬了一瞬,然后开始颤抖。
“别动。”
林晨的声音不高,但很稳,像是在说一件不需要商量的事情。
“低着头,别抬头,别动。”
他的右手同时伸向了副驾座位下方的储物空间。
那里放着一个他几个月前放进去的东西——一把格洛克19手枪,装在软质的枪套里,旁边是两个备用弹匣。
他的手指摸到了枪套的边缘,勾住,拉出来,握住了枪柄。
塑料握把的纹理贴着他的掌心,传来一种熟悉的、冰冷的触感。
他把枪放在大腿上,枪口朝下,食指伸直,贴在扳机护圈外侧。
他没有举枪,没有瞄准,没有做任何可能引起注意的动作。
他只是坐在那里,右手握着枪,左手按着陈蕊的头,目光透过前挡风玻璃,看着外面的街道。
街上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人群在四散奔逃,有人撞翻了路边的水果摊,苹果和橙子滚了一地,被奔跑的脚步踩烂,果汁和果肉混在一起,在路面上留下一片黏腻的污渍。
有人摔倒了,爬起来继续跑,又摔倒了,手脚并用地往前爬。
有人躲在车后面,蜷缩着身体,双手捂住耳朵,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是在祈祷还是在咒骂。
有人拿着手机在拍视频,手在抖,画面在晃,但手机没有放下。
枪手站在皮卡旁边,端着步枪,环顾四周,像是在挑选下一个目标。
他的动作很稳——不是那种业余者的慌乱,是一种训练有素的从容。
他的脚步移动很有章法,每次移动都保持着身体的平衡,枪口始终指向他目光所及的方向,手指始终搭在扳机护圈上,随时可以击发。
他的呼吸节奏很稳定,肩膀没有耸起,头部没有多余的动作。
林晨看着他的动作,眼睛眯了一下。
那些动作——脚步的移动方式,枪口的指向习惯,换弹匣时的身体姿态——他见过。
在劳伦斯的训练场上,在卢卡斯的教学里,在那些退役特种兵反复演示的标准战术动作中。
这个枪手不是一时兴起拿起枪的疯子,他受过训练。
他很可能是一个退伍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