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这世间有一件名为“岁月史书”的天地异宝,天成地养,无所拘束,遁行于天地万物之间,环游不休,了无痕迹。
此书记载着地球一切凡尘琐事和神异秘辛,与时俱进,巨细无遗,更有篡改现实的奇妙力量。
不过,区区一件岁月史书,根本不足以抗衡“两仪逐道”的伟力。
古代先民并不知“两仪逐道”的存在,在发现此书之后,曾多次在书上描绘自己想要的世界。
无论他们用心是正是邪,利用岁月史书做出的篡改,都会很快被修改回去。
除了让大家受二茬罪之外,一切都跟用岁月史书做修改之前,毫无差别。
甚至修改者的处境,在后续会变得更加凄惨,气运低迷。
因此,除非那种实在失了智,走投无路的人,还想寻找此书修改现实之外。
但凡知道此宝的人,早就断了走这条捷径的念想。
但是,在神州大地上,曾有一位古老的智者,在一开始,就看穿了“岁月史书”不能直接用来走捷径这件事。
所以,他只是翻看岁月史书,体会日月变迁、万物消长,世界沧桑的知识,用来打磨自己的理论。
这个人就是黄帝之师,破虚合道之论的最初开创者,广成子。
他更将自己的护身刀具,利用岁月史书无所不包的变迁之力,淬炼了许久,流传下来。
少康得此刀,中兴大夏。欧冶子得此刀,破山切玉,铸成一系列的旷世名剑。楚王得此刀,威压大泽龙蛇,凌迫不臣。
秦末时,东海黄公持此刀,制蛇御虎,以绛缯束发,立兴云雾,坐成山河,可惜年老力衰,饮酒昏花,听闻海边有虎患,持刀厌之,被白虎所噬。
直到唐时,八仙过海,驱龙逐虎,寻获此刀,以刀削木,为铁拐李之木杖,以刀切玉,为曹国舅之玉板。
以刀锋与剑气相砺,成就吕洞宾之剑气锋芒。
八仙封八魔后,刀又失传,最后一次声名大噪,还是在宋元之交。
当时有少侠名传鹰,幸运万分,机缘深厚,不但得此宝刀,又有缘遇到岁月史书,于是翻书舞刀,悟出破虚合道的一招。
出关之后,他于万军大阵之中斩杀主将,跃马虚空,合道而去。
当时少说有数十万人,见证了这一幕,可谓是千年以来,场面最煊赫的一次破虚合道。
那些古老秘史,知晓者已经不多,后世之人,便将这把刀称为鹰刀。
“这件奇宝,失传八百年,居然又有了消息。”
城堡里的草地上,太阳暖洋洋的,晒得青草都透出春夏之际独有的香气。
方大法师烟袋杆别在腰间,听卫斯理说了这个消息之后,就忍不住抓了一把草,望着天上的太阳,深深的吸气。
好像要把这个时代的气息,都吸到肚子里去。
他这一辈子,经历过很多波澜壮阔的大事,似乎应该觉得别的时代都乏味。
可是,在方大法师心里,接下来这个时代,精彩的、盛大的,或许一点也不比当年世界大战的时候少。
方大法师的胸膛都吸得鼓了起来,扭头去看鹤来。
别的不说,光是之前目睹鹤来怎么把邪气驯服,所用技艺之精,就是大法师从未见过的巧思。
假如再得鹰刀,事有万一之际,隔开部分邪气,以保清明。
那么,或许身染邪气,抢占邪魔位置,这个想法是真有那么一点成功的可能。
真成,那就是前无古人。
鹤来神色娴静地坐在草地上,指尖玩弄着一根血色的羽毛。
“呵呵,不愧是山魔,胆子也很肥。”
“敢主动要我去帮忙,好啊,我这个人就是生性慷慨、乐于助人。”
他捏着羽毛,直接分派起来。
班苏夫妻是肯定要跟着去的,这也是他一个重要的身份证明。
卫斯理虽然有些手段,毕竟不是专业的战斗人员。
鹤来给了他一张血魔兵符,一来可以伪装他身上气息,二来可以调度部分草头魔,让他留守海边庄园,有新消息,立刻用兵符联络。
燕七则得了一张白玉面具、一张斗篷,都是鲛魔派收藏,专门伪装气息的最上等宝物,又被鹤来重新画符,挥霍邪气,祭炼了一番。
做好这番装扮之后,燕七就算是当着方大法师的面,施展斩天拔剑术。
以大法师的眼力,都看不出来那是什么剑法,联想不到飞鹰身上。
至于方大法师本人,倒不需要鹤来帮忙做伪装了。
他自己就会变。
老头原地转圈,鼓着的胸膛缓缓收缩,嘴里喷出一股烟雾,绵绵不绝,缠绕周身。
等烟雾散去,原地出现一只尾巴修长的灰毛猴子,手里拿着根短甘蔗。
“怎么变了只猴?”
鹤来见了,忍俊不禁。
小猴子开口:“这是我变化之法里最深湛的一种,而且猴子本性好动多变,跳脱难分正邪,高人身边养猴子,魔头身边养猴子,都很合理。”
血魔汽车呜的一声开到近前,主动张开车门。
鹤来起身,飘进车里,燕七迅速的进了驾驶位。
车子开向半空,却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在城堡上空盘旋了几圈,喷出异常浓烈的血色尾烟。
数千草头魔汇聚而来,纷纷施展法术,借着这股血烟的力道,飘扬升空。
这幅场景,简直是血烟滚滚,盖满庄园。
随后整团血色烟云,从庄园里抬升起来,载着数千身影飞向天空,越飞越高,超越低空云层。
地面上的人,便看不清那是什么色泽了。
卫斯理仰头眺望,只能看到隐约的一朵暗影,跨海飞去。
山魔掌门之前给过卫斯理一个坐标,位于南美。
最近南美洲连着来了三四个大台风,很多主要城市,天色都阴暗潮湿。
郊野平原地带,更是时不时有大风呼啸,连片的农田、树林都被吹得哗哗作响。
天色透着一种阴冷的白,大堆大堆的黑云,像是山峦一样缓缓移动,一点也瞧不见太阳。
血色烟云飞了良久,靠近坐标之后,居高眺望,发现一条铁路横穿而过,两侧都是连绵丛林。
其中一座林子里,正有数百口铁锅,燃烧着蓝汪汪的火焰。
许多四五百斤的大胖子,在林间席地而坐,皮肤有黑,有白,还有绿,每个人手上都抓着爆米花,一把一把的掏进嘴里,还有人直接在喝花生酱,啃着不知名生物的腿骨。
另一边的数十人,体型看起来要比这边正常的多。
但细看之下,他们身上都穿着古老的贵族服饰,骑士装甲,却都是半兽半人的模样。
有身材高挑的贵公子,半张脸上缝着花豹皮毛,手持一柄欧式迅捷剑,背后绑着一个铁桶。
有女人左手腕部以下,长出狮子的脑袋,脸色苍白,脖子上有明显的缝合线。
这伙人中为首的一个,像是男人,身材雄壮,坐在金属打造的椅子上,上半身全是各种缝合疤痕,关节处还有几根铁签。
呜隆隆隆!
血色烟云从高空降落,引得两批魔人纷纷抬头。
眼看着脸盆大小的烟云,越变越大,占地数十亩。
最后停留的高度,仍比树林高出一头。
数千人影站立在云中,俯瞰过来,身边全是烟气翻卷不休,让整个气氛变得压抑万分。
干瘦的树木都被压得嘎嘎作响,似乎随时会断裂。
鹤来坐在车里,班苏夫妻站在轿车两侧。
“鲛魔一派表面上,好歹注重仪表,这两批却真是……特立独行。”
鹤来扫了一眼。
山魔魅术练到顶,必然化为肉球,但并不是说这些门人,个个都练到了魅术大成,体态才如此庞大。
她们应该是从一开始就不加节制,主修的是山魔蓄力之道。
只有那掌门等寥寥数人,才是兼修媚术,已达大成的人物,精神与体魄一样强悍。
“哈哈哈哈,班苏夫人,好久不见。”
山魔掌门坐如小丘,并不起身,招呼道,“这位就是血魔吧,来得好快,真有诚意。”
“我来介绍一下,旁边那位在椅子上很有型的,就是雷魔一脉的掌门,弗兰肯斯坦。”
弗兰肯斯坦抬头,脑壳方方正正,带着几处螺栓,脸上一块块肤色,泾渭分明,伤疤处的缝合线乌黑陈旧,咧嘴一笑,令人后背发寒。
鹤来知道此人的一些事迹。
百多年前,有个术士到处偷取尸体,试图缝合、拼凑,创造出一个新生命来验证自己的能力。
在一雷雨交加的夜晚,他依靠电力激活了缝制完成的尸体,当真创造出一个全新的生命。
可是,当这个生命活动起来,学习起来,术士仿佛从对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到巨大的邪恶。
他用花言巧语诓骗这个怪物,想要逃跑,后来却被这个怪物杀光了全家。
最后,怪物夺取了术士的姓,自称弗兰肯斯坦,四处制造同类。
从利用尸体,到利用活人,他越来越痴迷于缝合活物的体验,用电力,作为万能的杀菌愈合药。
直到五十年前,他在伦敦,把一大批青年探员的四肢截断,皮肤剥掉,与海象的皮缝合在一起。
做成不能人言,不能行走,能有哭声,却没有眼泪的人脸海象,豢养在园子里。
这件事被揭露之后,引起伦敦骑士团的大围剿,这个怪物利用地形优势,拼杀半数骑士,又天降雷火,引爆了伦敦下水道,才销声匿迹。
“呵。”
鹤来冷笑一声,杀气、邪气相互旋绕,顿时引动一阵暴风,引得树林里那些蓝火,拖出长长的火舌。
“说要夺取鹰刀,却在这荒野驻足,是什么意思?”
“还有……”
鹤来的视线,从弗兰肯斯坦身上暂时移开,眺望远处的一座矮山。
“躲那么远瞄着我,想在这里与我开战吗?”
八十里外,矮山之上。
一个男人,忽然把眼神从瞄准镜上偏开,眼睛眯了眯。
“霸气毕露啊!”
男人嘴里念叨着几个字,像是神州南方的方言。
这个人光头带疤,三角眼,脸色阴险,上唇两撇胡须,各自结成小辫,下巴的胡子,结成一条更长的辫子。
灰布金线长袍,斜挎火枪、腰佩长刀,全然是海上巨盗头领的打扮。
“那是啸风船长,风魔族这一代的大族长。”
树林之中,山魔掌门轻笑,代为解释。
“我们之前都在辛苦搜寻鹰刀下落,暂无所得,觅地休息,他喜欢待在山上,并没有别的意思。”
月地龙鲛、山风雷蝠,八大派系究竟来了几家,山魔掌门之前语焉不详。
如今看来,他们这个阵营,势力还真不小。
鹤来伸手压了压,血色烟云下降,压扁了下方部分树木,形成一片平地。
烟云钻入土下,数千人影稳稳站立在地面上。
“鹰刀究竟在谁手上?”
鹤来毫不废话,说道,“我明白,你们联络我来,心中有许多衡量,这些我都不管,鹰刀对我也大有用处,我才愿来。”
“肉没到手就内讧,那种蠢事绝不可为,至少现在,出人手、出情报,通力合作才是正理。”
山魔掌门微微凝眸,转而打量班苏夫人。
班苏夫人也毫不避忌瞪视过去。
山魔掌门没有看出半点破绽,转念一想,欲夺奇宝,确实应当雷厉风行。
“那我就直说了,这个消息,最初是来自蝠魔……”
就像鲛魔族中,混着外星人一样。
蝠魔一族也并不都是蝙蝠魔物。
现在的蝠魔头领,就是一只来自东方的獐子精,这种动物,形如小鹿,但有两根尖锐犬齿外露。
她在明朝时,修为尚且粗劣,却痴迷人类书生,为了能变化成人,与书生相处,设法去偷了一只蛇精辛苦修炼的内丹。
此事扯出一连串波折,以至于獐子精的父亲,以命换命,才救了书生。
书生有感于这一家的深情,也贪慕獐子精的美色,虽知人妖结合有损性命,也不肯谈精神恋爱,非要上床。
獐子精同样是个谈起情爱不要命的,不惜施法,变为人身,折损寿命,怀上了书生的孩子。
可生下孩子后,她又不愿真在书生家里等死,也怕书生没人照顾,便把孩子托付给一个好友,可怜哭诉,百般哀求,迫使好友承诺照顾这对父子,才安心离去。
这妖物的性情,可见一斑,说是深情,其实不过为一时之贪欢,别的全都可以抛之脑后,遇到难题,便想方设法把旁人拖下水。
这等心性,事前头脑发热,事后又怎么可能真的安心赴死。
当时明庭朽败,妖孽横行,国师乃是普渡慈航,肆意传播妖法。
这獐子精学到邪术,得以延寿,化作吸血獐子,回家探看,却因血缘相牵,欲食亲子。
可怜她那好友钟素秋,照顾孩子多年,挺身相护,死在妖力之下。
然而,那孩子是个有福缘的,当时家传的一件宝物,展露神威,惊退獐子精。
“那獐子无知,过了许多年,在魔族中混到高位,浏览典籍,回忆起那件宝物,才知道那是鹰刀。”
山魔掌门说到此处,不禁鄙夷。
“我早年听她说起此事,咬牙憾恨,但她的子孙,早已无法寻找,只好作罢。不久前,我发现她手下有异动,心血来潮,立即想起鹰刀。”
凭山魔掌门的法力,上门一探,当即逼出实情。
清末民国至今,大批文物外流,獐子精前不久在美洲遇到一批文物,其中竟有鹰刀。
但她欲夺刀时,那好友魂魄从刀中现身,夺刀而逃。
鹤来精神一振。
既然有如此深厚的缘法,只要把那獐子精抓来一看,鹤来自然能寻缘追踪。
“那獐子何在?”
“她还在率众搜寻。”
山魔掌门指了一圈身边的部众。
“我们三方,大半人手也还在外,这些门徒聚集暂歇,也为迎接血魔长者,以示尊重。”
弗兰肯斯坦站起身来,吐字缓慢,如缺油的机械。
“长者已到,分头,继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