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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九章 行尸走肉发售

作者:我不爱吃炸鸡字数:5千字更新时间:2026-09-20 23:43:42
第四百四十九章 行尸走肉发售

他又等了片刻,宋志成一动不动。

伍六一站起来,准备伸手去摇摇他肩膀。

就在这时候,宋志成忽然活了。

他低下头,拿起笔,在本子上猛写起来。

不是刚才工工整整做会议记录的那种写法,是在草稿纸上画思维导图的架势。

圆圈、箭头、横线、三角符号,从一个词劈出三条岔,又从三条岔里单拎出一条继续往外劈。

伍六一凑过去看了一眼。

本子上密密麻麻的,全是他认不出的鬼画符。

他陪着宋志成硬耗了半小时。

宋志成始终没有抬头。

伍六一也不可能一直陪他耗。

最后他到隔壁跟宋志成的秘书说了一声,自己走了。

.....

晚上吃过饭后,父子俩在客厅里。

伍志远戴着老花镜,在台灯底下看《大众电影》,杂志翻到折页的位置,目录上有一行被铅笔圈出来,旁边标了两个字——“可参”。

伍六一从沙发那头挪过来,把茶几上的瓜子碟往旁边挪了挪:

“爸。”

伍志远摘下眼镜:“咋了?”

“下一部片子,想拍点什么?”

听到聊电影的事,伍志远认真起来。

他把杂志合上搁在茶几角上:

“现在厂里风向不定,剧本全积压着呢。不敢选,不敢拍。每次剧本上会都是不欢而散,不是本子不行,是厂里领导怕了。怕拍了卖不动,怕赔钱,怕被上面点名。”

“我最近倒是有个想法,也许您用得上。”

伍志远把老花镜搁在杂志上,身子往沙发里侧过来。

“说说看。”

“一个老头因为妻子得了绝症去世,导致对生活灰心意冷,走上改变的故事。”

伍志远皱了皱眉:“这不还是绝症、绝境那一套吗?跟《命运喜欢恶作剧》太像了。我可不想再来这么一遭了,太熬人。”

“不一样。”

伍六一摇了摇头,说:

“《命运喜欢恶作剧》的主角是被动的,是被命运推着走的,而这个老头,是主动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但他的自杀计划,总被新搬来的邻居打断。邻居是一对来城里打工的年轻夫妻,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女儿,大大咧咧,热热闹闹,把他原本死气沉沉的生活,搅得一团糟。”

伍志远不说话了。

他的手指慢慢捻着老花镜的镜腿,捻了好一会儿才开口:

“主题变了。”

“对。”

伍六一点了点头,“《命运喜欢恶作剧》的主题是批判,是宿命的荒诞,是体制对人的异化。它撕开了伤口,却没有给人希望。

而这个故事的主题,是救赎。是被他人救赎,也是自我救赎。它告诉我们,即使生活给了你最糟糕的剧本,你依然可以选择善良,选择爱,选择被需要。”

伍六一说的这个故事,原版是瑞典电影《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

提名过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拿了欧洲电影奖最佳喜剧片,全球票房过三亿美金。

他不能跟他爸说这些数字。

他只需要他爸理解这个故事本身。

“爸,您想过没有,《命运喜欢恶作剧》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是什么?”

伍志远放下老花镜,摇了摇头。

“它是一部好作品,批判有力,针砭时弊。但它缺了塑造。主角从头到尾是被动的,是体制受害者的符号。观众只能同情,没办法共情。您只撕开了伤口,没给出另一种活法的任何可能性。”

伍志远沉默了很久。然后他缓慢地点了一下头:

“我之前看蒙格瑞奇拍摄的《为上帝奉献的美好》里的特蕾莎修女说过:

我们以为贫穷就是饥饿、衣不蔽体和没有房屋;然而最大的贫穷却是不被需要、没有爱和不被关心。”

伍六一点点头:“是这个道理。如此一来,这个主题,和《命运喜欢恶作剧》完全不一样了。审核的宽容度、群众的接受度,都高了不止一个层级。”

伍六一不是不认可《命运喜欢恶作剧》。

恰恰相反,那部电影在他的评价体系里,比后世那部靠中年危机加逆袭来制造爽感的《我是余欢水》要高级得多。

但它的先锋在那个年代走得太前了。

不仅仅是审核走不出去,是观众还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彻底不给主角出路的结局。

伍志远皱着眉头思考。

客厅里一下子陷入了寂静。

不知过了多久,客厅的电话叮铃铃响了起来。

老式转盘电话机搁在伍志远手边的茶几上,他顺手接起来,说了两句,把话筒递给伍六一:

“宋厂长的。”

伍六一接过听筒。

电话那头,宋志成的声音急迫:

“伍作家,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您真是我的救星!是北影厂的救星!”

......

三月的纽约,春寒料峭。

由回声出版社首印的5000册《行尸走肉》,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美国各地的独立书店里。

没有过多的宣传,也没有专业书评人的书评,甚至没有作者签售。

即便是对作品极有信心的哈里斯,都开始患得患失。

这样的作品,会不会水土不服?

而这,也的确成了问题。

由于没有大厂的背书,大部分书店把它塞在了恐怖小说区最角落的架子上,和那些印刷粗糙、封面血腥的廉价地摊书摆在一起。

皇后区森林小丘高中的16岁男孩杰西,是个不折不扣的末日小说狂。

从《我是传奇》到《蝇王》,只要是能在书店里找到的末日题材,他几乎都看了个遍。

每个周六下午,他都会雷打不动地去街角的“鲍威尔书店”淘书。

这是纽约为数不多还在卖小众科幻恐怖小说的独立书店。

这天,杰西像往常一样,在恐怖小说区的架子前翻来翻去。

他已经把这里的书都看遍了,正准备失望地离开,眼角的余光突然扫到了最底层的一个灰黑色封面。

和周围那些满是鲜血、骷髅、尖叫人脸的俗套封面不同,这本书的封面异常克制,却透着一股深入骨髓的寒意:

灰蒙蒙的天空下,一只腐烂发黑的手从泥土里猛地伸出来,指缝间还夹着几片枯黄的草叶,手心里攥着一个破碎的、沾着泥污的警徽。

警徽下面一行小小的白色字体:

当世界死去,活着的人该怎么办?

“这是什么?”杰西蹲下身,把这本书抽了出来。

封面背面才印着书名和作者:《行尸走肉》,伍六一。

“回声出版社?没听过。”杰西皱了皱眉,又看了一眼作者名,“伍六一.....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

他想了半天,才猛地拍了一下脑袋:

“哦!是那个写《盲国》的中国作家!上个月文学老师还在课上提过他,说他是极其优秀的文学作家。”

杰西撇了撇嘴。在他的印象里,能被文学老师推荐的作家,都是些留着大胡子的白老头。

写的全是些晦涩难懂、让人昏昏欲睡的东西。

“一个老头,怎么会写丧尸小说?肯定是骗钱的。”

他本来想把书放回去,可手指刚碰到书架,又停住了。

那个从泥土里伸出来的手,像有魔力一样吸引着他。

“算了,反正也没别的书看了。”

杰西翻开了第一页。

没有冗长的铺垫,没有多余的介绍。

故事的第一句话就是:

“瑞克·格莱姆斯在一片寂静中醒来。”

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房间里空无一人,输液管早就空了,墙上的日历停在了一个月前。

走廊里静得可怕,只有他的脚步声在回荡,地上拖曳着长长的黑色血迹。

他喊着护士的名字,没有人回应。

然后,他走到了走廊尽头的储物间门前。

门虚掩着,里面传来奇怪的、拖沓的脚步声,还有低沉的、像野兽一样的嘶吼。

杰西的心跳开始加速。他屏住呼吸,跟着瑞克一起,慢慢推开了那扇门。

门后的景象,让他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满满一屋子的丧尸。

它们拖着腐烂的身体,转过头来,浑浊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门口的活人。

杰西猛地打了个冷颤,手里的书差点掉在地上。

“天呐!这也太刺激了!”

他再也忍不住了,合上书,抱着它就冲到了收银台,连价格都没问。

回到家,杰西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连晚饭都没吃。

他就着台灯的光,一口气把整本书看完了。

合上书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了。

他靠在椅背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后背已经被冷汗浸湿了。

这根本不是他以前看的那种小说一样。

这里面的丧尸,有着不一样的感觉。

而且,这里面的每个人物似乎都有种别样的魅力。

主角不是完美的英雄,他会犹豫,会犯错,会崩溃。

反派不是纯粹的坏人,他只是想活下去,想保护自己爱的人。

那些幸存者,有的善良,有的自私,有的勇敢,有的懦弱,每一个人都那么真实。

最后一页,瑞克抱着受伤的儿子卡尔,站在农场的屋顶上,看着远处源源不断涌来的尸潮。

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

“该死!怎么没了!”杰西一拳砸在桌子上,心里又急又痒。

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想知道瑞克他们能不能活下去。

第二天一早,杰西顶着黑眼圈来到学校。

他刚走进教室,就把书拍在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汤姆的桌子上。

“汤姆!你必须看这本书!这是我这辈子看过最好看的末日小说!”

汤姆半信半疑地拿起书:“《行尸走肉》?没听过啊。作者是谁?伍六一?这名字听起来像个中国人。”

“别管名字!你看就完了!我保证你看了第一章就停不下来!”

汤姆将信将疑地翻开了书。

然后,整整一上午,他没有抬头。

下课铃响了,他都没有察觉。

中午吃饭的时候,汤姆一边啃着汉堡,一边含糊不清地说:

“杰西,你说得对!这太他妈好看了!肖恩怎么能那样对瑞克!还有那个格伦,太帅了!”

很快,这本书又传到了第三个同学手里,然后是第四个、第五个......

不到一周,《行尸走肉》就在森林小丘高中传疯了。

那本被杰西翻得卷了边的平装书,在全班传了一圈,最后封面都掉了,还是被人抢着看。

课间的时候,所有人都在讨论剧情:

“你说卡尔会不会死?”

“我觉得肖恩肯定会被瑞克杀了!”

“要是末日来了,你会怎么做?”

“我肯定要找一把霰弹枪,再找一辆越野车!”

这只是一个缩影。

同样的事情,正在美国各地的高中、大学校园里发生。

没有广告,没有宣传,全靠读者的口口相传。

《行尸走肉》像病毒一样,从纽约蔓延到波士顿,从芝加哥蔓延到洛杉矶。

无数年轻人冲进当地的书店,开口就问:“你们这里有《行尸走肉》吗?”

书店老板们都懵了。

他们大多数人连这本书的名字都没听过。

有的觉得末日小说没人看,一本都没进。

还有的进了十几本,早就卖光了,根本没想到会这么火。

“对不起,卖完了。”

“我们这里没有这本书。”

“下一批货什么时候到?我也不知道,出版社那边说正在加印。”

这样的回答,每天都要重复几十遍。

鲍威尔书店的老板老鲍威尔,每天都要接到上百个询问《行尸走肉》的电话。

他悔得肠子都青了。

当初回声出版社的销售来找他,给他推荐这本书,他看了一眼作者名,就摇了摇头。

“伍六一我知道,他写科幻倒是不错,但是末日小说,我不是很信任。”

现在,他每天都要给回声出版社打三个电话,催着要货。

“求求你了!先给我发500本!不,1000本!我这里每天都有几十个学生来问!”

“对不起,鲍威尔先生。现在所有的订单都在排队,印刷厂已经24小时连轴转了。您的货,最快也要下周才能发。”

接线员带着些许的疲惫,显然,她已经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这个回答了。

回声出版社的办公室里,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电话铃声此起彼伏,传真机不停地吐着订单,堆得像小山一样高。

哈里斯抱着一摞订单,激动得手都在抖:

“辛西娅!你看!又有20家书店要货!芝加哥的一家连锁书店,一次性订了5000本!”

辛西娅揉了揉太阳穴,看着墙上的销售数据,感觉像在做梦。

首印的5000册,一周之内就卖光了。

第二次加印的20000册,三天就没了。

第三次加印的50000册,还没出厂,就被全国各地的书店订光了。

短短一个月,《行尸走肉》的销量就突破了10万册,硬生生冲进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第12位。

更疯狂的是二手书市场。

一本原价3.99美元的平装《行尸走肉》,在二手书店里卖到了20美元,还是有价无市。

甚至有大学生,在校园里摆摊,出租《行尸走肉》,一天一美元,排队的人能绕校园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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