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番外(徐莫城&沈雪)
徐莫城的老家在南北交界的山区,一个时光走得很慢的小镇。
那里山岭一层叠着一层,四季分明,与世无争,也穷的朴素。
苦日子是具象的。
冬天漏风的土墙,餐桌上永远不变的咸菜疙瘩,又添了补丁的衣服,被日头晒得干硬的馒头,父亲逐渐直不起来的腰,母亲计算家用的愁容......
那时候,不怕饿,不怕累,就怕生病,因为穷的看不起病。
偏偏,他十岁那年生了一场病,一场严重的心脏瓣膜炎。
当时病情凶险,必须立刻手术,否则性命难保。但手术费对于那个赤贫的家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眼看着他马上要不行,母亲突然想起了那个在南城‘出息了’的弟弟。
千里迢迢,跋山涉水,一路乞讨般寻到了南城。
对于云正德这个舅舅,十岁前的徐莫城几乎毫无印象。
因为从他记事起,这个男人就不在家,他是家里一个不能被提及的禁忌。
他们那个小乡镇,穷得赤裸,封建枷锁也沉重得惊人。
女儿可以卖去做童养媳,但儿子绝不能去当上门女婿,那是刨祖坟、丧尊严的奇耻大辱。
所以,当云正德改了姓,入了云家的门,与家里彻底断亲的那天起,就没人再提他。
怕被村里人的唾沫星子淹死。若有外人问起,只含糊一句“出去打工了”搪塞过去。
那时人命贱,兄弟姐妹多,外出打工几年不归家的人多得是。
‘上门女婿’是禁忌,没人提,所以徐莫城一直不知道那个有钱的舅舅是入赘了。
他只知道,云正德那时候给了母亲一笔钱。
那笔钱救了他的命。
母亲从前没提过舅舅,那次之后经常提。
“阿城啊,你的命是你舅舅给的,咱不能没良心。你要学你舅舅,拼命读书,走出去!要是困死在这里,这辈子就真的没指望了。”
母亲总是带着近乎虔诚的语气,描述她那次的南城之行。
她说南城是大城市,舅舅在那个繁华的城市混好了,穿着没有一丝补丁的新衣新鞋,出门有车子接送,下雨有人撑伞。
她说,舅舅是这片穷山恶水里,唯一活得顶顶体面的体面人。
这些话,像种子一样深埋在徐莫城心里。
他将舅舅视为榜样,他拼命读书,他是村里唯一的大学生。
他怀揣着对舅舅的敬仰和回报恩情的决心,选择去南城读大学,奔赴母亲口中那座繁华的都市。
结果来到南城后,他才知道,舅舅那“顶顶体面”的生活,原来是给有钱人当上门女婿。
如此便罢了,云正德一个入赘的还敢出轨。
那是他大一上学期的最后一天。
那天,他攥着勤工俭学赚来的工资,给舅舅精心挑选了一条质感不错的羊毛围巾,沉稳的灰色,很贵,有城里人的派头。
他凭着母亲记忆中那个模糊的地址,换乘了好几趟公交车,终于站在了一个绿树成荫的高档别墅门口。
他报了舅舅的名字和楼栋号,说是亲戚,保安没让他进去,看他的目光也轻蔑。
他就在外面等,等到晚上都没等到。
时间太晚,公交车没了,他走路回去,途径一个小区,他看到了云正德和陈秀琴。
他虽然没见过舅舅,但认识他。
他十岁的时候,云家还是南城首富,那年云柚刚出生,万千宠爱的云家大小姐,百日宴盛大而奢侈,上过报纸,上过电视。
母亲当时指着云正德的脸告诉他,“这就是你舅舅,旁边那个是你舅妈。”
所以那晚他一眼就认出了云正德,也一眼就认出他怀里那个女人不是他的妻子,不是云柚的母亲。
那时候,他不认识陈秀琴,只看见云正德抱着一个年轻的女人又抱又亲。
云正德出轨了。
这个秘密,徐莫城早就知道,他选择了沉默。
就像母亲说的,他的这条命是云正德给的,他就算不认同云正德的做法,也不能毁了他,这是他欠他的。
……
徐莫城来南城的初衷是因为云正德。
舅舅是他贫瘠少年时代里,关于“未来”的唯一具体想象。那晚的窥见像一盆冰水,将他积攒了多年的热切敬仰浇得彻底熄灭。
他没认下这门亲,但他并不后悔来南城。
在这里,他认识了可以托付生死的朋友:厉彦洲和沈湛。
他还遇到了很喜欢,很喜欢的姑娘:沈雪。
认识沈雪之前,他谈过一个女朋友,赵兰娜。
大学谈的,赵兰娜追他,很用心的追,但他对她始终没有心动的感觉。
后来在一起,是发生了一件事。
赵兰娜邀请他参加她的生日宴,他拒绝了,她每天都来缠他,连着缠了一周,他很烦,敷衍着说会去,其实没打算去。
那晚他在学校的图书馆待到很晚,赵兰娜一直在餐厅等他,等到凌晨餐厅关门,她回学校的路上出了事。
一个中年酒鬼,她本来能跑掉,但心情不好,非跟人硬碰硬,追上去骂,结果被拖进巷子。
事后受了刺激想不开,她家里人说这事他有责任,他必须负责。
他确实有一部分责任,所以他答应跟她在一起。
在一起后,他的生活几乎被打乱,他不能跟别的女生说话,不能多看其他女生一眼,每天都要空出一半的时间陪赵兰娜,不然她就闹。
“你是不是嫌弃我了?徐莫城,都是因为你,我才被欺负,你没资格嫌弃我!”
反反复复都是这句话。
他实在忍不了的时候提过分手,分开没多久,赵兰娜就会给他发很多要寻短见的遗言,还会发自残的照片,他没办法,只能再复合。
他第一次见到沈雪,是在沈家。
那天他去找沈湛,刚走到院子里,啪的一声,一个捏得结实而冰冷的雪球,不偏不倚,精准地砸在他的肩胛骨上。
碎开的雪沫瞬间溅了他半边脖颈,冰得他一个激灵。
他转头,视线穿过纷飞的雪花,就看到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戴着毛线帽和红围巾的少女,正保持着投掷的姿势,脸上灿烂的笑容在看到他后,瞬间变成了惊慌和歉意。
她的眼睛瞪得圆圆的,脸颊因为运动和寒冷红扑扑的,像一颗新鲜的红苹果。
“对…对不起!对不起!”
她慌忙跑过来,伸手帮他拍掉身上的雪沫,“我想打我哥来着,认错人了。”
雪花落在她长长的睫毛上,随着她眨眼的动作轻轻颤动。
她看起来那么鲜活,那么明亮。
沈湛走过来,“这我妹,沈雪。小雪,叫莫城哥。”
“莫城哥。”
那个冬天,那个雪日,那个砸在他身上的雪球,和那个脸颊红润的少女,连同她清脆的那声“莫城哥”,一起深深地烙进了他的心里。
那时候沈雪才十六岁,他没把这份悸动当回事,只觉得是那天的雪太大,迷了眼。
……
那天之后,徐莫城见到沈雪的次数并不多,因为那时候沈雪在跟沈湛冷战。
两人正式有交集,是沈雪十八岁那年。
沈雪和沈湛的母亲偏心同父异母的老大,沈雪替沈湛委屈,那天跟她母亲大吵一架,气极之下,一个人开车上了盘山公路。
深夜未归,电话先是无人接听,最后彻底关机,沈家急疯了,所有朋友都被叫出来寻人。
徐莫城也去找,一条岔路一条岔路地找,终于,在一处急弯下方的土沟里找到她。
沈雪蜷缩在冰冷的地上,抱着膝盖,头发凌乱,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
看到强光和人影,她受惊地抬头,脸色苍白如纸,眼睛里盛满了惊吓和委屈。她的手机屏幕碎裂,安静地躺在一边,早没电了。
“莫城哥?”看见他,她的声音带着哭腔,朝他伸出双臂,示意他抱。
那一刻,徐莫城感觉自己的心像是被狠狠剜了一刀,尖锐的疼痛密密麻麻地蔓延开。
他快步上前,脱下自己的外套裹住她冰冷颤抖的身体,“没事了,别怕。”
那晚也是个雪天,雪太大,手机没信号,沈雪的脚又崴了,手电筒也没电了,那个山是半开发,贸然走出去很危险。
所以,他抱着她在那待了一夜,第二天才背着她走出去。
从那天之后,沈雪看他的目光就不一样了,他感觉的出来,只是不敢回应,因为他们差距太大,他配不上她。
但是他没想到,那个傻姑娘为了他学了医。
她很有分寸,他跟赵兰娜复合的时候,她离他远远的,他们分手的时候,她又来撩他。
她其实不用做什么,她往那一站,他的目光就忍不住锁住她。
……
对沈雪,徐莫城其实努力过的。
他三十岁的时候,是南城最好的外科医生,他的前途拿得出手,他规划了跟沈雪的未来。
偏偏,老天跟他开了个玩笑。
赵兰娜跟病人家属起冲突,那家属情绪化严重,携锋利的水果刀到医院,赵兰娜惊慌中跑进了他的办公室。
他把那男人按倒在地上了,保安马上就到了,也报警了。
本来都没事了。
刀在赵兰娜脚下,他让赵兰娜拿着刀先出去,她非得上去踹那男人一脚,结果被那人抓住了脚踝,摔倒了,又伸手拽他。
那男人趁机挣脱了,抢了她手里的刀乱砍,他的右手伤了神经,再也握不住手术刀。
他连唯一拿得出手的前途也没了。
唯一的好处,赵兰娜的父母见他前途没了,终于不再道德绑架他,他还未脱离危险期,赵兰娜就出国进修,听父母的话相亲。
赵兰娜不再缠着他,也算挺好的。
手废了,他还得活着,厉彦洲带着他投资,手把手教他,也多亏了厉彦洲,他那时才没有颓废自弃。
最灰暗的那两年,沈雪一直陪着他,三十二岁生日那天,她要跟他表白。
那晚正好赵兰娜来找他,他用赵兰娜把沈雪气走了。
她那么优秀,那么美好的一个小姑娘,他本就比她大十岁,手又毁了,配不上她。
他跟沈湛是好兄弟,他不想因为这事连朋友都没得做。
后来沈雪又来找他,无论他怎么拒绝,她都没放弃。
沈湛看出他的挣扎,他说:“莫城,我不反对你和小雪在一起,我是支持的。”
因为这句话,他燃起了希望。
可是,还没等他跟沈雪表白,云柚出事了。
因为云正德出轨,云柚的母亲走了。
他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又悔又自责,他早知道云正德出轨,可是他隐瞒了,他是不是也算帮凶?
而且,那些年他其实一直关注云正德,他能察觉到云正德的野心,但因为那是救过他命的亲舅舅,他沉默了。
他对不起云柚,他也是个罪人。
尤其云柚后来被刺激的精神出了问题,抑郁严重,他更觉得自己罪孽深重,他一直在想办法救她,当初他决定投资余锐,就是为了云柚。
万幸,云柚的情况好转了。
他没想到厉彦洲会跟云柚成一对。
厉彦洲跟云柚也相差十岁,他之前拒绝沈雪的原因就是两人年龄相差太大。后来沈雪拿厉彦洲和云柚堵他。
“为什么彦洲哥和云柚可以,我们不行?徐莫城,你就不能跟我试试吗?”
他想过试试的。
但是,沈雪的母亲来找他了。
“莫城,沈湛一直夸你,我其实挺喜欢你的,但是,你不能因为我给你一个好脸就觉得自己能配上小雪。”
“你是穷山沟里出来的,听说你们那发生过地震,家里人都死完了吧。你看你,年纪不小,手废了,一个废人,又克亲人,手里是有几个钱,但我们小雪不差钱。”
“阿姨也没有其他意思,你跟沈湛交朋友可以,但千万别打小雪的主意,她不是你能高攀的,你再缠着她,别怪我不客气了。”
对沈雪,他确实高攀了。
余锐对沈雪一见钟情,很喜欢沈雪,让他帮忙撮合。
他把余锐查的清清楚楚,包括他的家庭和感情史,很不错的一个人。
最重要的,他们年纪相仿,很般配。
至于他,孤家寡人惯了,一个人逍遥自在,也挺好。
……
沈雪的三十年,像一场漫长的雨季。
而她,是那个一直冒雨追赶太阳的人。
徐莫城就是她的太阳。
她追着他的背影,从十八岁的懵懂追到三十岁的清醒。
她曾经对自己发誓:三十岁是终点,若那天他依旧没有回头,她就放手。
二十九岁那年的最后一天,是个雨天。
她孤注一掷,把徐莫城灌醉了,把他睡了,醒来让他负责,他坐在床头抽烟,只说了一句:“除了在一起,任何补偿都可以,你可以随便提。”
呵,意思是怎样都可以,就是不要她。
她提了。
又睡了他一个月,让他随叫随到,然后让他滚了。
她难受了很久很久。
打过一个孩子,跟徐莫城的孩子。
余锐就是在那时走到她身边的。
余锐不会说灼热的话,但他的目光永远为她停留,他不会让她在风里等,不会爽约,不会让她伤心,每天风雨无阻接她下班,会给她准备惊喜。
在一起前,她跟他坦白了跟徐莫城的事,包括那个孩子。
余锐说:“那是你的过去,沈雪,我不会逼你忘记他,你只要知道,当你需要肩膀靠的时候,我会一直在。”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那么多非谁不可的传奇。
追了徐莫城那么多年,她真的太累了。
所以,三十岁这年,她放弃徐莫城,跟余锐在一起了。
三十一岁订婚,三十二岁结婚。
婚礼那天徐莫城没来,和以往任何一次她人生中的重要时刻一样,他又选择了缺席,只身去了某个遥远的地方旅行。
新婚礼物是托云柚带来的,一枚黄铜钥匙。
他送了她一套房子。
婚礼后的某天,她根据附上的地址去了。
那是在一片安静的海岸线旁,一栋独栋的别墅。
铁艺门缓缓打开,映入眼帘的是一栋有着浓郁西班牙风情的建筑,深红色的斜坡屋顶,暖黄色的外墙,拱形的窗棂。
最为醒目的是,整个建筑几乎被层层叠叠、精心培育又看似肆意生长的绿色植物所覆盖,藤蔓、乔木、花卉,绿意汹涌,生机磅礴,与不远处湛蓝的海水相映成趣。
别墅门口一方小小的铭牌上,刻着它的名字——
【雪见】
沈雪抬手触碰到那两个字,思绪瞬间被拉回了十八岁那个大雪封山的夜晚。
她缩在他怀里冻得发抖,眼泪汪汪地问夏天什么时候才来。
她说她名字里有个‘雪’,其实她更喜欢夏天。
那晚,徐莫城紧紧拥着她,用下颌抵着她的发顶,声音温柔。
“你喜欢夏天,我就送你一个夏天,让你天天能看到。”
原来那不是一句困顿中的玩笑,不是一句虚妄的安慰。
他用一座永恒的、炽盛的夏天,沉默地兑现了那个雪夜里的承诺。
可惜,太迟了。
她已经往前走了。
徐莫城,下辈子别这么嘴硬了。